联合国
大会


A/RES/53/157
25 February 1999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110(c)

大会决议

[根据第三委员会的报告(A/53/625/Add.3)通过]

53/157. 伊拉克境内的人权情况

大会,

重申所有会员国都有义务促进和保护《联合国宪章》所载和《世界人权宣言》、(1)国际人权盟约(2)及其他适用人权文书所阐明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念及伊拉克是国际人权盟约及其他国际人权文书和关于保护战争受难者的1949年8月12日各项《日内瓦公约》(3)的缔约国,

回顾大会和人权委员会以往关于这个议题的各项决议,注意到最近的是人权委员会1998年4月21日第1998/65号决议,(4)

注意到儿童权利委员会在委员会审议伊拉克按照《儿童权利公约》(5)提交的初次报告(6)后提出的结论意见,

回顾安全理事会1991年3月2日第686(1991)号决议,其中安理会要求伊拉克释放可能仍被拘禁的所有科威特人和其他国家国民,安理会1991年4月3日第687(1991)号和1991年4月5日第688(1991)号决议,其中安理会要求停止镇压伊拉克平民并坚决要求伊拉克与国际人道主义组织合作及尊重伊拉克所有公民的人权,安理会1995年4月14日第986(1995)号、1997年6月4日第1111(1997)号、1997年9月12日第1129(1997)号、1997年12月4日第1143(1997)号、1998年2月20日第1153(1998)号和1998年6月19日第1175(1998)号决议,其中安理会授权各国准许进口伊拉克石油以便伊拉克购买人道主义用品,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安全理事会第986(1995)号、(7)第1111(1997)号(8)和第1143(1997)号,(9)以及特别是其1998年9月1日关于第1153(1998)号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10)

1. 赞赏地注意到人权委员会伊拉克境内人权情况特别报告员的临时报告(11)和其中所载的意见、结论和建议,并忧虑地注意到该国境内的人权情况并未改善;

2. 要求伊拉克政府遵守依国际人权条约和国际人道主义法自愿承担的义务,尊重和确保在其领土内和受其管辖的所有个人的权利,不论他们的出身、种族、性别或宗教如何;

3. 又要求伊拉克政府同联合国各人权机制合作,尤其是接受特别报告员重访伊拉克,并遵照大会和人权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允许在伊拉克各地派驻人权监测员;

4. 强烈谴责伊拉克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大规模严重侵犯人权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导致普遍镇压和压迫;

5. 谴责通过使人们害怕被逮捕、监禁和其他制裁的方式,特别是死刑的方式,镇压思想、言论、新闻、结社、集会和行动自由;

6. 又谴责不顾《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12)的规定和联合国的保障,广泛使用死刑,包括为盗窃物品和违反海关规定等轻微罪行动用死刑;

7. 强烈谴责即决处决和任意处决,包括政治杀害、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经常进行任意逮捕和拘留,以及一贯而且经常不遵守法定程序和法治,并要求伊拉克政府对于有可靠的集体即决处决证据可资证明的清洗监狱情事提出解释;

8. 深表关切普遍且经常地以最残酷的形式有步骤地使用酷刑,对某些罪行制订和执行残忍和不人道的惩罚法令;

9. 要求伊拉克政府废除规定残忍和不人道处罚或待遇-包括肉刑的一切法令,确保不再发生酷刑和残忍处罚和待遇的做法,并废除一切惩罚自由表达言论的法律和程序,包括1986年11月4日革命指挥委员会第840号法令,确保国家权力以人民的真正意愿为基础;

10. 又要求伊拉克政府恢复司法独立,废除对超出依国际标准所阐明的法治规定的司法行政范围为任何目的杀死或伤害个人的特定部队或人员给予免罪的一切法律;

11. 要求伊拉克政府使军队和安全部队的行动符合国际法标准,尤其是《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所载标准;

12. 敦促伊拉克政府毫不延迟地停止基于歧视理由继续强迫人民流离失所;

13. 又敦促伊拉克政府尊重所有族裔和宗教群体的权利,立即停止对伊拉克库尔德人、亚述人、土库曼人和南部沼泽地区居民的镇压做法,并保证什叶派教徒的人格完整和自由及其宗教体制;

14. 要求伊拉克政府同三方委员会合作确定剩下的几百名失踪者,包括战俘、科威特国民、第三国国民等伊拉克非法占领科威特的受害者的下落,查明他们的命运,为此目的,同人权委员会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合作,并通过安全理事会1991年5月20日第692(1991)号决议建立的机制,对被伊拉克当局拘禁时死亡或失踪者的家属进行赔偿,并立即释放可能仍被拘禁的所有科威特人和其他国家的国民;

15. 又要求伊拉克政府加强同国际援助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以便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并监测该国北部和南部地区,特别是保证达到适当的生活标准,包括获得粮食和保健服务的权利;

16. 注意到秘书长在1998年9月1日的报告(10)中对于伊拉克继续提供合作,执行安全理事会第986(1995)号、第1111(1997)号、第1129(1997)号、第1143(1997)号和第1153(1998)号决议和1996年5月20日秘书处同伊拉克政府就该问题签订的谅解备忘录(13)表示感谢;

17. 要求伊拉克政府继续提供合作,执行安全理事会第986(1995)号、第1111(1997)号、第1143(1997)号和第1153(1998)号决议,确保毫无歧视地把以伊拉克石油收入购买的人道主义供应品公平地分配给伊拉克人民,包括分配给边远地区,并通过确保观察员在该国各地自由行动不受阻碍,继续便利在伊拉克境内的联合国人道主义人员进行工作;

18. 秘书长为特别报告员执行任务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19. 决定在其第五十四届会议上,参考人权委员会提供的其他材料,在题为“人权问题”的项目下,继续审议伊拉克境内的人权情况。

1998年12月9日

第85次全体会议

1. 第217 A(III)号决议。

2. 第2200 A(XXI)号决议,附件。

3. 联合国,《条约汇编》,第75卷,第970-973号。

4. 见《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正式记录,1998年,补编第3号》(E/1998/23),第二章,A节。

5. 第44/25号决议,附件。

6. CRC/C/15/Add.94。

7. 见《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一年,1996年10月、11月和12月份补编》,S/1996/1015号文件。

8. 同上,《第五十二年,1997年10月、11月和12月份补编》,S/1997/935号文件。

9. 同上,《第五十三年,1998年1月、2月和3月份补编》,S/1998/90和S/1998/194号文件;和同上,《1998年4月、5月和6月份补编》,S/1998/477号文件。

10. 同上,《1998年7月、8月和9月份补编》,S/1998/823号文件。

11. A/53/433。

12. 见第2200 A(XXI)号决议,附件。

13. 见《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一年,1996年4月、5月和6月份补编》,S/1996/35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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