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大会


A/RES/53/168
11 February 1999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46(a)

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3/L.67)]

53/168. 《世界人权宣言》五十周年

大会,

回顾《联合国宪章》重申联合国对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的信念,

确认《世界人权宣言》(1)是所有人民和国家的成就的共同标准,是激励人心的源泉和今后在人权领域取得进步的基础,

关切人权和基本自由没有得到充分和普遍的尊重以及在世界各地继续受到侵犯,人民仍然遭受苦难,不能充分享受其公民、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利,并且有些人民仍然不能充分享受其自决权,

强调各国有必要进一步努力和加强国际合作,以便充分实现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有必要提高对《世界人权宣言》和其他国际人权文书所列的权利的认识,

重申一切人权均为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国际社会必须站在同样地位上,用同样重视的眼光,以公平和平等的态度全面看待人权,

又重申必须保证充分实行妇女和女童的人权,作为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不可剥夺、完整和不可分割的部分,

还重申国际社会有必要继续审查和评价自通过《世界人权宣言》以来在人权领域所取得的进展,查明障碍和能够克服这些障碍的办法,

铭记人人有权要求建立可以在其中充分享受《世界人权宣言》所列各种权利和自由的社会和国际秩序,

庄严宣布致力于实现《世界人权宣言》,这是所有人民和国家的成就的共同标准,是激励人心的源泉,以便进一步增进和保护政治、经济、社会、公民和文化领域的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发展权利。

1998年12月10日

第86次全体会议

1. 第217 A(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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