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91(d)
大会决议
[根据第二委员会的报告(A/53/606/Add.4)通过]
53/175.
加强国际合作以持久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外债问题
大会, 回顾其1993年12月21日第48/165号和1995年12月20日第50/92号决议、《1990年代联合国非洲发展新议程》实施情况中期审查大会特设全体委员会的报告(1)和《发展纲领》(2)以及1990年代开始以来联合国各次重大会议和首脑会议的商定成果, 还回顾其关于加强国际合作以持久解决发展中国家外债问题的1996年12月16日第51/164号和1997年12月18日第52/185号决议, 重申亟需以有效、公平和面向发展的方式进一步实施处理发展中国家外债和偿债问题的现有机制,以便帮助它们摆脱重新安排偿债期过程和不可持续的债务负担,并在这方面强调有必要商定一项在国际公共债权人之间公平分担负担的办法, 欢迎和强调债务国尽管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社会代价仍然努力推行经济改革、稳定和结构调整方案,以求取稳定、增加国内储蓄和投资、取得竞争力以利用可得到的市场准入机会、减少通货膨胀、提高经济效率和处理发展的社会方面问题,包括消灭贫穷以及为人口中易受损害和较贫穷阶层建立社会安全网,并鼓励继续进行这些努力, 注意到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正在进一步加重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外债负担,并且有一些发展中国家尽管面临严重的国内外财政困难,却仍然继续及时地履行其国际债务和偿债方面的义务, 还注意到在这方面,鉴于私人资金流动减少,作为外部资源之一的官方发展援助对许多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非洲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重要意义与日俱增,而且官方发展援助全面下降的趋势也令人担忧, 强调需要全面和迅速地实施减免债务倡议,以进一步协助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贫穷和负债沉重的国家,特别是非洲的这些国家努力改善其债务状况,因为它们的债务总额仍然很高,偿债负担仍然非常沉重, 注意到若干国家的债务状况已获得改善,正在不断形成的债务战略为这种改善作出了贡献,赞赏地注意到债权国在巴黎俱乐部的框架内和通过取消和相当于取消的方式对双边官方债务采取的债务减免措施,并欢迎巴黎俱乐部根据1994年12月的那不勒斯条件和首次根据里昂条件所采取的更加优惠的减免债务措施, 关切地注意到负债的发展中国家不断存在的债务和偿债问题已成为影响其发展努力和经济增长的一个不利因素,并强调必须采取一项有效、公平、面向发展和持久的对策,减轻许多发展中国家各种债项所涉的沉重债务和偿债负担,适当时作为优先事项处理最贫穷和负债最沉重的发展中国家的全部债务总额问题, 鼓励各多边债权人考虑采取适当措施,处理悬债额异常高的发展中国家的情况, 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决定尽早于1999年对负债沉重穷国债务倡议进行一次全面审查, 强调需要保持全球的持续经济增长,也必须除其他外在贸易条件、商品价格、改善市场准入、贸易惯例、取得技术、汇率和国际利率这些方面维持扶持性的国际经济环境,并注意到根据大会有关决议和联合国最近各次会议,需要继续提供资源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持续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1.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1998年年中发展中国家债务情况的报告;(3) 2. 认识到根据大会有关决议和联合国最近各次会议,有效、公平、面向发展和持久地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外债和偿债问题可大有助于加强全球经济和发展中国家为实现持续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而作出的努力; 3. 注意到进一步的进展,包括迅速实施创新对策和具体措施,对以有效、公平、面向发展和持久的办法解决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贫穷和负债沉重的国家的外债和偿债问题十分必要; 4. 还注意到,虽然认识到国际资金流动自由化的好处,短期资本流动的无常变化对发展中国家的汇率、利率和债务状况造成不利的影响,并强调必须协调一致地实施政策,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地推行资本帐户的自由化,要与加强债务国承受后果的能力齐步前进,以便减轻此种无常变化的不利影响; 5. 敦促国际社会考虑采取各种自愿措施和机制,促请私人债权人参与并顾及现有的框架,通过除其它外相互同意的暂停支付,让债务国有喘息时间,同时保留其获得临时融资的机会,并在这方面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愿意考虑向拖欠某些私人债权人的债务付款的成员国提供融资; 6. 强调迫切需要给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足够的资源,以便向那些因国际资本流动高度变化无常等原因而受到金融危机影响但却继续推行稳定经济和改革方案的国家提供紧急融资; 7. 又强调布雷顿森林机构在提供紧急融资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受自然灾害影响的负债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经济情况; 8. 欢迎各债权国宣布决定部分或全部取消遭受“米奇”飓风灾害最重的中美洲国家的官方双边债务以及各捐助国决定帮助减少其所欠多边机构的债务,同时认识到需要确保仍然有足够的资源拨给救济和复兴工作,欢迎关于在巴黎俱乐部1998年12月7日会议上讨论进一步减免有关国家债务问题的各项提议,并吁请各国际金融机构协助这些国家的重建努力,为此除其它外,减轻偿债负担,考虑适当的进一步措施以及根据负债沉重穷国债务倡议及早考虑减免尼加拉瓜和洪都拉斯的债务; 9. 强调发展中国家必须继续努力促进一个吸引外国投资有利环境,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以有利于摆脱债务和偿债问题,并又强调国际社会,除其他事项外,必需通过改善市场准入机会、稳定汇率、有效管理国际利率、增加资源流动、进入国际金融市场、资金流动和改善发展中国家取得技术的机会,促成一个有利的外部经济环境; 10. 又强调除了逐步形成的债务战略之外,还必须辅之以有利的和扶持性的国际经济环境,包括全面实施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的结果和关于有利于最不发达国家和粮食净进口发展中国家的马拉喀什部长级决定;(4) 11. 还强调现有设施尽可能通过有待广泛实施的各种债务转换方案,例如债务交换资产、债务交换自然、债务换取儿童发展以及其他债务换取发展的转换办法,提供债务减免办法,以使有关国家在发展工作中获得援助,并按照1995年3月在哥本哈根举行的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所订优先次序,(5)支助有利于这些国家社会中最贫困阶层的措施,制订适用于社会发展方案和项目的债务转换技术; 12. 确认有必要在负债沉重穷国债务倡议中更加优先注意社会方面的问题; 13. 欢迎在实施负债沉重穷国债务倡议方面取得的进展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局将各国开始有资格获得援助的原两年期限延长至2000年底,并强调债务倡议为负债沉重穷国提供重要机会,使其获得可持续承担外债的能力; 14. 吁请将负债沉重穷国债务倡议迅速和果断地推广给更多国家,并鼓励所有合格国家采取必要政策措施,以尽快开展这一过程,从而使所有国家都能在2000年之前参与这一过程; 15. 强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必须同联合国系统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迅速解决冲突后穷国的特殊需求,并在这方面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局决定更为灵活地评价接受冲突后援助的国家执行政策的业绩记录; 16. 还强调迫切需要有效动员双边和多边债权人在不影响对发展中国家的其他发展活动所需支助的情况下为负债沉重穷国债务倡议提供更多财力资源,在这方面对一些双边捐助者向世界银行负债沉重穷国信托基金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扩充结构调整专用资金/负债沉重穷国信托基金捐款表示赞赏,促请其他双边捐助者和邀请尚未拟订参加债务倡议的最后机制的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尽快这样做,并吁请双边和多边捐助者捐助债务沉重穷国信托基金,协助非洲开发银行支付其债务倡议的费用份额; 17. 吁请尚未捐助扩充结构调整专用资金/负债沉重穷国信托基金的工业化国家立即提供捐款; 18. 强调以透明方式和在债务国充分参与的情况下灵活实施负债沉重穷国债务倡议,包括把决定和完成点之间的期间缩短,适当注意到有关各国的政策执行情况; 19. 还强调增加负债沉重穷国债务倡议资格标准灵活性的重要性,包括不断评价和积极监测现有资格标准的影响,以确保充分涵盖负债沉重穷国,在这方面增加灵活性对于已知的两可案例和处于冲突后情况的国家尤其重要,特别是针对避免因外来冲击造成的暂时挫折而延误经济业绩记录的建立,以便协助这些国家摆脱重订还债期过程及摆脱不能持续的债务负担; 20. 强调调整期间进行的任何审查和分析保持透明并由债务国参与的重要性; 21. 欢迎自1994年以来巴黎俱乐部实施那不勒斯条件及其超越那不勒斯条件,为合格国家,特别是最贫穷国家和负债最沉重国家减轻债务的决定,并邀请所有其他双边、多边和商业债权人对债务可持续性的共同目标作出适当和始终如一的贡献; 22. 鼓励国际债权界在遇到悬债额非常高的情况时考虑采取适当措施,适当时包括为非洲低收入国家,特别是其中最贫穷的国家采取债务转换措施,以便对债务可持续性的共同目标作出适当和始终如一的贡献; 23. 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执行局的决定,即应尽早在1999年进行负债沉重穷国债务倡议的全面审查;鼓励在审查中包括审议债务可持续性准则以及关于传统减免债务努力的影响的综合研究,同时审查受援国内债务减免与减少贫穷间的关系;并认识到全面审查应考虑到其他相关国际组织的投入; 24. 邀请各债权国、私人银行和多边金融机构在其权限内继续各项倡议和努力,通过国际开发协会减债融资设施解决最不发达国家的商业债务问题并处理其不断调动资源的请求,以便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减少其商业债务; 25. 认识到负债的发展中国家尽管付出高昂的社会代价,仍努力履行其偿债承诺,并在这方面鼓励私人债权人、特别是商业银行继续采取主动行动并作出努力,解决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那些遭受金融危机的国家的商业债务问题; 26. 强调迫切需要继续向因为在债务国实施经济改革方案而受到最不利影响的易受伤害群体、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提供社会安全网; 27. 鼓励债务人和债权人考虑如何确保日后贷款的使用方式不致对债务可持续能力产生不利的影响; 28. 关切地注意到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包括特别是非洲的此类国家持续不断的债务负担和偿债义务,并鼓励债权人、包括多边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和双边债权人继续支持这些国家有效地应付这些义务; 29. 表示强烈支持扩充结构调整专用资金继续作业,并在这方面强调迫切需要使其资金和支助资源获得保障; 30. 强调必须尽早完成谈判,使国际开发协会第十二次资金补充额足以达到与最贫穷发展中国家所需优惠资金相称的水平; 31. 重申《1990年代支援最不发达国家的行动纲领》实施情况中期全球审查,(6)特别是为这些国家的官方双边商业和多边债务采取的适当行动; 32. 强调除了包括减低债务和偿债负担在内的债务减免措施之外,还需要从所有来源向负债的发展中国家注入新的资金,并敦促债权国和多边金融机构继续提供优惠财政援助,特别是提供给最不发达国家,以支持发展中国家实施经济改革及稳定化和结构调整方案,使其能够摆脱悬债负担,吸引新的投资,同时根据大会有关决议和联合国最近各次会议,协助其实现持续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并消灭贫穷; 33. 又强调必须为减免债务提供足够的资源,因为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调动国内外资源促进发展的努力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并欢迎债务国在负债沉重穷国债务倡议下多边议定的债务减免措施之外再采取单方减免债务措施,考虑到这种单方行动可加强债务倡议作为可靠的摆脱债务办法的影响; 34. 进一步强调需要加强发展中国家在债务管理方面的机构能力,并吁请国际社会支持其为此作出的努力; 35. 吁请国际社会,包括联合国系统,并邀请布雷顿森林机构以及私营部门采取适当的措施和行动,履行自1990年代初以来召开的有关发展问题的联合国各次重大会议和首脑会议有关发展中国家外债问题的承诺、协议和决定; 36. 注意到《1998年贸易和发展报告》(7)所载关于非洲国家外债问题的各种提议,并请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报告有关的发展; 37. 请秘书长就本决议的实施情况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提出报告。 1998年12月15日 第91次全体会议 注 1. 《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一届会议,补编第48号》(A/51/48)。 4. 见《记录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各项成果的法律文书,1994年4月15日于马拉喀什》(关贸总协定秘书处出版物,出售品编号:GATT/1994-7)。 5. 见《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报告,1995年3月6日至12日,哥本哈根》(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6.IV.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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