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大会


A/RES/53/197
22 February 1999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98

大会决议

[根据第二委员会的报告(A/53/613)通过]

53/197. 2005年国际微额信贷年

大会

回顾其1997年12月18日关于微额信贷在消灭贫穷方面的作用的第52/194号决议,

确认微额信贷方案在世界许多国家成功地协助人们摆脱贫困,

铭记微额信贷方案尤其使妇女受益,并使她们实现增权扩能,

确认微额信贷方案除了在消灭贫困方面发挥作用外,还有助于社会和人的发展,

铭记信贷、储蓄和有关商业服务等微额融资手段对生活贫困者得到取用资本机会的重要性,

注意到各次首脑会议和高级别会议均支持微额信贷,其中包括1997年4月7日和8日在新德里举行的第十二届不结盟国家运动部长级会议、(1)1997年5月12日至14日在马累举行的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第九次首脑会议、(2)1997年6月2日至4日在哈拉雷举行的非洲统一组织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第三十三届常会、(3)七国集团1997年6月21日在美利坚合众国丹佛发表的关于经济和金融问题的声明、1997年6月30日至7月25日在日内瓦举行的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7年实质性会议、(4)1997年10月24日至27日在爱丁堡举行的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和1998年5月19日和20日在哥伦比亚卡塔赫纳德印第亚斯举行的不结盟国家运动第十三届部长级会议,(5)

还注意到2005年是1997年2月2日至4日在华盛顿举行的微额信贷首脑会议发起的运动的最后一年,该会议通过《宣言和行动计划》(6)支持开展一个全球性运动,以便到2005年向世界上一亿个最贫穷的家庭、特别是这些家庭中的妇女提供用于自营职业的信贷和其他金融和商业服务,

又注意到1997-2006年期间国际社会正在为联合国第一个消灭贫穷十年举办活动,

1. 宣布2005年为国际微额信贷年;

2. 要求为该年举办活动成为在全世界推动微额信贷方案的特殊时机;

3. 邀请各国政府、联合国系统、所有有关非政府组织、民间社会其他行为主体、私营部门和媒体突出并进一步确认微额信贷在消灭贫穷方面的作用、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及对贫穷者的生活产生的积极影响;

4. 邀请所有参与消灭贫穷工作的人考虑另外采取措施,包括加强现有的和新设立的微额信贷机构和这些机构的能力,以便向更多的生活贫困者提供用于自营职业和创收活动的信贷和有关服务,并酌情进一步发展其他微额信贷手段;

5. 邀请秘书长在将要列入大会第五十八届会议临时议程的题为“联合国第一个消灭贫穷十年(1997-2006)”的议程项目下,向大会第五十八届会议提交一份报告,其中载有协同各有关行为主体、包括联合国机构起草的用于有效开展国际年活动的行动方案草案。

1998年12月15日

第91次全体会议

1. A/51/912-S/1997/406,附件;见《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二年,1997年7、8和9月份补编》, S/1997/406号文件。

2. A/52/222,附件。

3. A/52/465,附件二。

4.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正式记录,1997年,补编第1号》(E/1997/97)。

5. A/52/970-S/1998/574。

6. A/52/113-E/1997/18,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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