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98
大会决议
[根据第二委员会的报告(A/53/613)通过]
53/198. 第一个联合国消灭贫穷十年的实施情况 大会, 回顾其关于为消灭贫穷国际年举办活动和第一个联合国消灭贫穷十年(1997-2006年)的1995年12月20日第50/107号决议及1997年12月18日第52/193号和第52/194号决议,以及有关国际合作消灭发展中国家的贫穷的所有其他决议, 又回顾1990年代联合国各次重要会议和首脑会议与消灭贫穷有关的宣言和行动纲领,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第一个联合国消灭贫穷十年(1997-2006年)实施情况的报告(1)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克服人类贫穷》的报告,(2) 表示关注生活贫困的总人数仍在增加,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而且其中大多数是妇女和儿童, 认识到虽然一些国家的贫困率有所下降,但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处境不利的群体正陷入边际化处境,而另一些国家和群体正面临边际化危险,实际上无法从全球化过程中获益,从而对消灭贫穷的努力造成限制, 表示关注金融危机使受影响国家的现有贫穷情况恶化,并使受这一危机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内的许多人再次陷入贫穷状态, 认识到尽管各国对于实现社会发展负有主要责任,但国际社会应支持发展中国家努力消灭贫穷并保障基本的社会保护, 注意到各国、联合国系统各组织、机构、基金、方案和机关,包括世界银行以及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民间社会在第一个联合国消灭贫穷十年的框架内为消灭贫穷而作出的决定、采取的措施和开展的行动, 1. 重申第一个联合国消灭贫穷十年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采取果断的国家行动和进行国际合作,实现消灭赤贫和大幅度减轻世界总体贫穷状况的目标; 2. 吁请在所有各级加强努力,全面有效地实施联合国各项有关决议和决定以及1990年以来所组织的联合国各次重要会议和首脑会议商定的与消灭贫穷有关的所有协定和承诺,以尽早实现十年的目标; 3. 重申应在消灭贫穷全盘行动的范围内,特别注意顾及贫穷的多面性,制定国家和国际范围有利于消灭贫穷的条件和政策,除其他外通过促进生活贫穷的人们融入社会和经济环境,使他们有能力参与对其有影响的政策的决策,促进和保护所有人的一切人权与基本自由,包括发展权力,并促进建立有效、透明而责任分明的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 4. 又重申应在部门性战略范围内,例如环境、粮食安全、人口、移徙、保健、住房和人力资源开发,包括教育、淡水、农村发展和生产性就业,并在顾及处境不利和脆弱群体的具体需要情况下,消除贫穷的根源,从而增加生活贫穷的人们的机会和选择,使他们能够营造实力和优势,实现社会和经济融合; 5. 强调解决造成贫穷的根源的重要性,必须满足所有人的基本需要,并在这方面强调对穷人有利而且能创造就业和促进平等分配收入的经济增长在消灭贫穷方面的根本作用; 6. 认识到全球化进程尤其给发展中国家和其中最不发达国家消灭贫穷的努力带来了机会,同时也构成了新的挑战; 7. 又认识到必须制定适当政策,在国家一级对付全球化的挑战,尤其是需推行妥善而稳健的国内政策,包括稳妥的宏观经济和社会等方面政策,以实现消灭贫穷的目标; 8. 吁请国际社会继续采取行动,创造有利的经济环境,进一步帮助发展中国家努力克服全球化的不利影响,摆脱边际化,并致力实现发展; 9. 重申各国政府以及联合国各系统,特别是有关的基金、方案和机构应推动制定一项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的积极而明显的政策,并以性别分析为工具,把性别层面纳入消灭贫穷的政策、战略和方案的规划和实施; 10. 强调在发展中国家,农村发展仍然是消灭贫穷工作的关键,这往往包括土地改革、基础结构投资、扩大农村金融中介活动、确保粮食安全的措施、改善教育、进一步利用合宜技术、确保公平价格以鼓励农业投资和提高生产力,包括非正规部门的生产力; 11. 又强调在所有国家,均应以促进城市中处于贫穷状态的人们的可持续生计等办法来解决城市贫穷问题,特别是应向妇女、青年、失业者和未充分就业者提供或扩大其接受训练、教育和其他就业援助服务的机会; 12. 欢迎有许多国家已拟订消灭贫穷的计划与战略,并在这方面注意到各国正努力到2015年实现将生活在赤贫状态下的人口比例减少一半的目标,并请尚未这样做的各国政府本着参与的态度,制定或加强综合消灭贫穷政策并实施国家消灭贫穷计划或方案,以克服贫穷的结构根源,其中包含在地方、国家、分区域、区域和国际各级所采取的行动,此外强调这些计划或方案应考虑到具体的国家条件,确定各种战略,包括制定大幅度减少总体贫穷和消灭赤贫的限期目标和指标; 13. 吁请发达国家加强努力,尽早实现将其国民生产总值的0.7%用于总的官方发展援助的商定指标,并且经过商定,在该指标范围内指定将国民生产总值的0.15%至0.20%用于最不发达国家; 14. 吁请国际社会,包括多边金融机构充分有效地实施关于减免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债务的所有倡议,以此支持其消灭贫穷的努力; 15. 强调必须增加穷人对各种资源,包括土地、技能、知识、资本和社会关系的控制; 16. 又强调微额信贷作为一种消灭贫穷的重要工具的作用,它能促进创造生产性自营职业并使生活贫穷的人们,尤其是使妇女增权扩能,因此鼓励各国政府实施政策支持发展微额信贷机构及其能力,并吁请国际社会、特别是联合国系统的有关机构、组织和机关以及参与消灭贫穷的国际和区域金融机构支持微额信贷办法,努力将其纳入各自的方案,并酌情进一步发展其他微额融资工具; 17. 欢迎经济及社会理事会采取主动,加强协调,统一实施1990年代联合国各次重要会议和首脑会议的成果,消灭贫穷正是贯穿这些会议的主题; 18. 赞赏地注意到联合国系统内作出努力,增强各有关组织、基金和方案以及布雷顿森林机构之间的机构间协调,以对联合国各次重要会议和首脑会议采取协调一致的后续行动,其中包括行政协调委员会通过消灭贫穷行动承诺声明,(3)并鼓励这些机构采取更加有效的行动,支持会员国争取实现消灭贫穷十年各项目标的努力; 19. 重申呼吁所有捐助者在其双边和多边发展援助方案中高度优先地考虑消灭贫穷问题,并请联合国系统各有关基金、方案和机构支持拟订、协调、实施、监测和评估消灭贫穷综合战略的国家努力,包括能力建设,并通过支持为生活贫穷的人们增权扩能的努力,以此支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为实现消灭赤贫总体目标、大幅度减少总体贫穷和保障基本社会服务而开展的努力; 20. 赞赏地注意到各国和各国际组织已经采取的旨在或有助于消灭贫穷的所有主动行动,并鼓励采取持续不段的行动和各项不同主动行动之间的进一步合作; 21. 重申有关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伙伴必须议定相互间的承诺,平均分别拨出20%的官方发展援助和20%的国家预算用于基本社会方案,并欢迎为执行20/20倡议而作的努力,这项倡议强调,促进所有人享受基本社会服务是实现可持续与平等发展所必不可少的,也是消灭贫穷战略的一项不可分割的内容;(4) 22. 决定1999年和2000年消灭贫穷国际日的主题分别是“妇女与消灭贫穷”和“全球化与消灭贫穷”; 23. 请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报告实施与第一个联合国消灭贫穷十年有关的措施、建议和活动的进展情况,包括提议实施可能的行动与倡议以迎接新的千年并为更好地协调联合国系统的行动提出建议; 24. 决定将题为“第一个联合国消灭贫穷十年(1997-2006年)的实施情况”的项目列入其第五十四届会议临时议程。 1998年12月15日 第91次全体会议 注 4. 见《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报告,1995年3月6日至12日,哥本哈根》(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6.IV.8),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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