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大会


A/RES/53/202
12 February 1999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30

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3/L.173)]

53/202. 联合国千年大会

大会

回顾其1997年12月19日第52/12 B号决议和1998年5月6日第52/477 D号决定,

审议了秘书长关于“革新联合国:改革方案”的报告(1)及秘书长关于一次千年大会、联合国系统(特别委员会)和一个千年论坛的说明,(2)

深信2000年对会员国而言是一个独特和极具象征意义的时刻,为新时代的联合国描绘和确定一个生动活泼的远景蓝图,

又深信千年大会将提供一个机会,加强联合国在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方面的作用,

1. 决定将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定为“联合国千年大会”;

2. 又决定召开若干天的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作为联合国千年大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日期由第五十三届会议续会决定;

3. 秘书长征求会员国、各专门机构成员和观察员的意见,并在经过政府间协商后,提出一些具有前瞻性和广泛相关性的主题,有助于使千年首脑会议的议论围绕着一个总的主题,供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续会审议;

4. 又请秘书长在提出提议前,斟酌情况与非政府组织协商;

5. 决定继续审议题为“联合国的改革:措施和提议”的项目,并同意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续会应尽早就政府间筹备过程,尤其是就其方式和职权范围作出决定,确保所有会员国、各专门机构成员和观察员的充分有效参与;

6. 又决定在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临时议程题为“联合国的改革:措施和提议”的项目下列入题为“联合国千年大会”的分项目。

1998年12月17日

第92次全体会议

1. A/51/950Add.17

2. A/52/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