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大会

A/RES/53/211
2 February 1999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123

 

大会决议

[根据第五委员会的报告(A/53/745)通过]

53/211. 联合国安哥拉观察团经费的筹措

大会,

审议了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安哥拉观察团经费筹措的报告(1)和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的有关报告,(2)

铭记着安全理事会1988年12月20日第626(1988)号决议,其中安理会决定设立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1991年5月30日第696(1991)号决议,其中安理会决定赋予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其后称为第二期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新的任务;1995年2月8日第976(1995)号决议,其中安理会授权设立一个维持和平行动(此后称为第三期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1997年6月30日第1118(1997)号决议,其中安理会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设立联合国安哥拉观察团,及以后的各项决议,最近的一项是1998年12月3日第1213(1998)号决议,

回顾其关于该核查团经费筹措问题的1989年2月16日第43/231号决议及以后的各项有关决议和决定,最近的一项是1998年6月26日第52/8 C号决议,

重申该观察团的费用是本组织的开支,应由各会员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七条第二项负担,

回顾其过去的决定,为了应付该观察团所引起的支出,必须采取与应付联合国经常预算支出不同的程序,

考虑到对于这一行动,经济上比较发达的国家可以提供较多的捐助,而经济上较不发达的国家提供捐助的能力则比较有限,

铭记大会1963年6月27日第1874(S-IV)号决议曾指出,安全理事会各常任理事国对此种行动经费的筹措负有特别责任,

赞赏地注意到已有国家向该观察团作出自愿捐助,

注意到必须为该观察团提供必要的经费,使其能够履行安全理事会各项有关决议所规定的职责,

1. 注意到截至1998年11月30日联合国安哥拉观察团的摊款缴付情况,包括欠缴摊款105 400 000美元,相当于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自成立至1997年6月30日和观察团自成立至1998年10月31日为止摊款总额的9%,注意到约有18%的会员国已足额缴付摊款,并促请所有其他有关会员国,尤其是欠款国,确保缴付其所欠摊款;

2. 表示关切维持和平活动的财务状况,特别是在偿还费用给部队派遣国方面,这些国家因会员国逾期未缴摊款而承受额外负担;

3. 表示赞赏已足额缴付摊款的会员国;

4. 促请所有其他会员国尽力确保足额、按时缴付其对该观察团的摊款;

5. 赞同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报告(2)所载的意见和建议;

6. 秘书长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确保以最有效率和最节省的方式管理该观察团;

7. 又请秘书长在符合该观察团需要的情况下,继续设法雇用当地征聘人员担任该观察团一般事务人员员额的职务,以减少聘用一般事务人员的费用;

8. 重申其第52/8 C号决议第9段中提出的要求;

9. 又请秘书长确保将经修订和更新的《联合国财务条例和细则》发给所有负有财务责任的管理人员;

10. 还请秘书长确保联合国每一名官员对其在执行公务时采取的行动符合规定一事向秘书长负责,并确保任何官员的任何行动若有违财务细则或与财务细则有关的行政指示,得对这种行动的后果负起个人责任和财务责任;

11. 回顾在其1994年12月23日第49/218号决议中,大会请秘书长将《联合国财务条例和细则》的充分执行列为管理人员考绩的具体业绩指标;

12. 考虑到已根据其第52/8 C号决议规定已为1998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拨出的毛额45 899 080美元(净额44 306 680美元),决定再拨出毛额87 200 000美元(净额84 575 000美元)给联合国安哥拉观察团特别帐户,充作该观察团1998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的行动经费,其中包括咨询委员会根据大会1994年12月23日第49/233 A号决议第四节规定为1998年11月核准的毛额10 900 000美元(净额10 500 650美元);

13. 考虑到已根据其第52/8 C号决议规定拨出的毛额45 899 080美元(净额44 301 680美元),又决定,作为一项特别安排,由各会员国按照大会1989年3月1日第43/232号决议第3和第4段所规定、并经大会1989年12月21日第44/192 B号、1991年8月27日第45/269号、1991年12月20日第46/198 A号、1992年12月23日第47/218 A号、1995年7月20日第49/249 A号、1995年9月14日第49/249 B号、1996年4月11日第50/224号、1996年12月18日第51/218 A至C号和1998年3月31日第52/230号决议及大会1993年12月23日第48/472 A号和1995年12月23日第50/451 B号决定调整的各类的组成,再分摊1998年11月1日至1999年2月26日期间所需的毛额42 821 400美元(净额41 532 400美元),同时考虑到1997年12月22日第52/215 A号决议所定的1998年和1999年的分摊比额表;

14. 还决定,根据其1955年12月15日第973(X)号决议的规定,衡平征税基金内核定的1998年11月1日至1999年2月26日期间工作人员薪金税收入估计数1 289 000美元中会员国各自应得的份额,应抵减上文第13段规定的对会员国的摊款;

15. 决定,作为一项特别安排,由各会员国按照本决议所定办法,分摊1999年2月26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间所需的毛额44 378 600美元(净额43 042 600美元),每月分摊毛额10 900 000美元(净额10 571 875美元),同时考虑到52/215 A号决议所定1999年的分摊比额表,但须安全理事会作出决定,将该观察团的任务延至1999年2月26日以后;

16. 又决定,根据其1955年12月15日第973(X)号决议的规定,衡平征税基金内核定的1999年2月27日到6月30日期间工作人员薪金税收入估计数1 336 000美元中会员国各自应得的份额,应抵减上文第15段规定的对会员国的摊款;

17. 各方向该观察团自愿捐助现金和秘书长可以接受的服务和用品,这些捐助将酌情按照大会规定的程序和做法管理;

18. 决定在其第五十三届会议临时议程列入题为“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和联合国安哥拉观察团经费的筹措”的议程项目。

1998年12月18日

第93次全体会议

1. A/52/799/Add.1。

2. A/5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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