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123

大会决议

[根据第五委员会的报告(A/53/745/Add.1)通过]

53/228. 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和安哥拉观察团经费的筹措

大会,

审议了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安哥拉观察团经费筹措的报告1及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的有关报告,2

铭记着安全理事会1988年12月20日第626(1988)号决议,其中安理会决定设立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1991年5月30日第696(1991)号决议,其中安理会决定赋予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此后称为第二期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新的任务,1995年2月8日第976(1995)号决议,其中安理会授权设立一个维持和平行动(此后称为第三期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1997年6月30日第1118(1997)号决议,其中安理会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设立联合国安哥拉观察团,及以后的各项决议,最近的一项是1999年2月26日第1229(1999)号决议,

回顾其关于该核查团经费筹措问题的1989年2月16日第43/231号决议及以后的各项有关决议和决定,以及1998年12月18日关于该观察团经费筹措的第53/211号决议,

重申该观察团的费用是本组织的开支,应由各会员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七条第二项负担,

回顾其过去的决定,为了应付该观察团所引起的支出,必须采取与应付联合国经常预算支出不同的程序,

考虑到对于这一行动,经济上比较发达的国家可以提供较多的捐助,而经济上较不发达的国家提供捐助的能力则比较有限,

铭记大会1963年6月27日第1874(SIV)号决议曾指出,安全理事会各常任理事国对此种行动经费的筹措负有特别责任,

赞赏地注意到已有国家向该观察团作出自愿捐助,

注意到必须为该观察团提供必要的经费,使其能够履行安全理事会各项有关决议所规定的职责,

1.注意到截至1999年4月30日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和安哥拉观察团的摊款缴付情况,包括欠缴摊款144,900,000美元,相当于核查团自成立至1997年6月30日和观察团自成立至1999年6月30日为止摊款总额的12%,注意到约有6%的会员国已足额缴付摊款,并促请所有其他有关会员国,尤其是欠款国,确保缴付其所欠摊款;

2.表示关切维持和平活动的财务状况,特别是在偿还费用给部队派遣国方面,这些国家因会员国逾期未缴摊款而承受额外负担;

3.表示赞赏已足额缴付摊款的会员国;

4.促请所有其他会员国尽力确保足额、按时缴付其对该核查团和观察团的摊款;

5.赞同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报告2所载的意见和建议;

6.秘书长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确保以最有效率和最节省的方式管理该观察团的清理结束工作;

7.表示关注秘书长未按照大会1998年6月26日第52/8C号决议第9段和第53/211号决议第8段的要求在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续会第二期会议前向大会提出报告,说明为适当处理内部监督厅报告3中的各项问题、意见和建议而采取的措施或倡议采取的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该观察团和秘书处采取的其他有关行动,请秘书长最迟于1999年6月30日提交这份报告;

8.决定拨出毛额7,441,540美元(净额7,083,840美元)给联合国安哥拉观察团特别帐户,充作该观察团1999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的清理结束费用,其中包括给维持和平支助帐户的369,153美元和意大利布林迪西联合国后勤基地的72,387美元,并作为一项特别安排,由各会员国按照大会1989年3月1日第43/232号决议第3和第4段所规定、并经大会1989年12月21日第44/192B号、1991年8月27日第45/269号、1991年12月20日第46/198A号、1992年12月23日第47/218A号、1995年7月20日第49/249A号、1995年9月14日第49/249B号、1996年4月11日第50/224号、1996年12月18日第51/218A至C号和1998年3月31日第52/230号决议及大会1993年12月23日第48/472A号和1995年12月23日第50/451B号决定调整的各类的组成,分摊这些经费,同时考虑到1997年12月22日第52/215A号决议所定的1999年和2000年的分摊比额表;

9.又决定,根据其1955年12月15日第973(X)号决议的规定,衡平征税基金内核定的1999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工作人员薪金税收入估计数357,700美元中会员国各自应得的份额,应抵减上文第8段规定的对会员国的摊款;

10.还决定,对于已经履行对该核查团和观察团财务义务的会员国,1989年1月3日至1994年9月30日期间未支配余额毛额149,720美元(净额49,625美元)中其各自应得的份额,应抵减上文第8段规定的摊款;

11.决定,对于尚未履行对该核查团和观察团财务义务的会员国,1989年1月3日至1994年9月30日期间未支配余额毛额149,720美元(净额49,625美元)中其应得的份额,应抵减其所欠款项;

12.又决定,对于已经履行对该观察团财务义务的会员国,1997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未支配余额毛额4,571,900美元(净额4,275,100美元)中其各自应得的份额,应抵减上文第8段规定的摊款;

13.还决定,对于尚未履行对该观察团财务义务的会员国,1997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未支配余额毛额4,571,900美元(净额4,275,100美元)中其应得的份额,应抵减其所欠款项;

14.各方向该观察团自愿捐助现金和秘书长可以接受的服务和用品,这些捐助将酌情按照大会规定的程序和做法管理;

15.决定在其第五十四届会议临时议程中列入题为“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和联合国安哥拉观察团经费的筹措”的项目。

 

1999年6月8日

第101次全体会议

注:

1. A/53/908和A/53/937。

2. A/53/957。

3. A/52/881,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