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暂定项目表项目17(d) 任命各附属机构成员以补空缺 认可投资委员会成员的任命 秘书长的说明 1. 《联合国合办工作人员养恤基金条例》第20条规定如下: “投资委员会 “投资委员会由秘书长于咨商联合委员会与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后指派9人组成,但须经大会核定。” 2. 委员会现任成员如下: 艾哈迈德·阿卜杜拉蒂夫先生(沙特阿拉伯)* 弗朗辛·博维奇女士(美利坚合众国)*** 费尔南多·奇科·帕尔多先生(墨西哥)* 太田赳先生(日本)*** 伊夫·奥尔特拉马尔先生(瑞士)** 伊曼纽尔·努瓦·奥马博先生(加纳)** J. Y. 皮利先生(新加坡)* 于尔根·赖姆尼茨先生(德国)** 彼得·斯托蒙思-达林先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3. 鉴于阿卜杜拉蒂夫先生、奇科·帕尔多先生和皮利先生的任期将于2000年12月31日届满。因此,须由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认可秘书长推荐的三人的任命,以补空缺。认可的三人任期三年,从2001年1月1日开始。 4. 第五委员会在前几届会议都向大会提出一项决定草案,其中载有推荐认可人士的姓名。建议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遵循同样程序。 ___________________ * 2000年12月31日任满。 ** 2001年12月31日任满。 *** 2002年12月31日任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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