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暂定项目表 项目17(h)

任命各附属机构成员以补空缺
并作出其他任命

任命会议委员会成员

秘书长的说明

1. 大会19881221日第43/222 B号决议决定会议委员会由21名成员组成,成员由大会主席同各区域集团主席协商后根据下列地域分配任命,任期三年:

(a) 非洲国家六名成员;

(b) 亚洲国家五名成员;

(c)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四名成员;

(d) 东欧国家两名成员;

(e) 西欧和其他国家四名成员。

大会又决定委员会每年应有三分之一成员任满,任满的成员可被再次任命。

2. 会议委员会现由下列会员国组成:

阿尔及利亚** 法国*** 纳米比亚***

阿根廷* 格鲁吉亚* 尼泊尔**

奥地利**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菲律宾***

巴哈马* 牙买加** 俄罗斯联邦***

比利时* 日本*** 美利坚合众国**

贝宁* 约旦**

智利*** 肯尼亚**

赤道几内亚*** 莱索托*

____________________

* 20001231日任满。

** 20011231日任满。

*** 20021231日任满。

3. 阿根廷、巴哈马、比利时、贝宁、格鲁吉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和莱索托的任期将于20001231日届满,因此大会主席须在第五十五届会议任命七名成员以补空缺。被任命的成员任期三年从200111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