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临时议程项目67和68(a)和(b)

发展巴尔干国家间的睦邻关系

维持国际安全


2000年7月20日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

常驻联合国代表给秘书长的信

谨提请你注意参加东南欧合作进程的各国外交部长于2000年7月14日在马其顿共和国奥赫里德召开的一年一度部长级会议上发表的联合声明。

请将本函案文及其附件作为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临时议程项目67和68的文件分发为荷。

常驻代表

大使

娜斯特· 查洛夫斯基签名

2000年7月20日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
常驻联合国代表给秘书长的信的附件

参加东南欧合作进程的各国外交部长
于2000年7月14日在奥赫里德发表的联合声明

东南欧各国的外交部长:伊斯梅尔·杰姆、亚历山大·季米特洛夫、娜杰日达·米哈伊洛瓦、帕斯卡尔·米洛和乔治·帕潘德里欧,以及欧洲事务国务秘书欧根·迪日默雷斯库于2000年7月14日在奥赫里德参加了东南欧合作进程一年一度的部长级会议。

外交部长托尼诺·皮库拉和副外交部长姆拉登·博西奇副外长,也作为东南欧合作进程观察员国家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稳定公约》特别协调员办公室、奥地利(欧安组织当值主席)、捷克共和国、德国、匈牙利(中欧倡议主席)、摩尔多瓦共和国、波兰、俄罗斯联邦、斯洛文尼亚、西班牙、乌克兰、美利坚合众国、黑海经济合作组织、中欧倡议执行秘书处、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北约)、东南欧合作倡议、欧洲经济委员会以及世界银行的代表也应邀出席了会议。

部长们满意地注意到他们的国家,根据在《联合国宪章》的原则、欧洲-大西洋的共同价值观以及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安组织)关于国家间关系的原则,建立高度的友好关系,尊重主权、边界不可侵犯性、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少数民族成员的权利。他们重申本着睦邻、坦诚、合作的精神,承诺进一步发展彼此间的合作,以便实现他们国家的共同目标:将东南欧变成一个安全、稳定、经济繁荣的区域。

部长们就影响东南欧洲的稳定、安全和民主的事态发展以及东南欧合作进程的作用交换了意见,满意地注意到国际社会集中进行协调一致的努力,以促进东南欧洲区域的和平、民主、稳定、安全、尊重人权和经济繁荣,此举与东南欧合作进程的战略目标完全一致。

部长们表示深信:东南欧合作进程逐渐发展成为本区域各国的一个主要合作倡议,在促进东南欧的睦邻关系、合作、以及和平与稳定方面有巨大潜力。他们重申,所通过的《东南欧睦邻关系、稳定、安全和合作宪章》是他们国家间关系上真正的行为守则,也是在加强本区域的合作与稳定方面的一个重大贡献。

部长们重申深信,本区域的前途有赖于将其融入欧洲及欧洲-大西洋的政治与安全结构;他们表示坚决承诺将东南欧合作进程的参与国纳入这些结构。

部长们满意地注意到,在卢森堡与赫尔辛基举行的欧洲理事会首脑会议的各项决定使欧洲联盟的扩大进程取得进展。在同样的背景下,他们欢迎欧洲理事会在圣玛丽亚-德费拉所作出的结论,其中强调承认,稳定与结盟进程所包括的国家可能申请加入欧洲联盟为成员;并欢迎欧洲联盟作出承诺,要把上述国家尽可能充分纳入欧洲政治与经济的主流。

部长们欢迎稳定与结盟进程所包括的国家,在其与欧洲联盟商订稳定与结盟协议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部长们关心地注意到关于欧洲联盟与本区域有关国家间今秋在克罗地亚举行一次首脑会议的建议。在这次会议上,欧洲联盟各成员国应确认承诺,支持民主与经济改革进程,以便这些国家与欧洲联盟更快修好。

部长们深信,把参与东南欧合作进程的申请国纳入北约,将有助于加强欧洲-大西洋地区的安全与稳定;他们欢迎最近举行的维尔纽斯会议取得的成果。在这次会议上,希望加入北约为成员的九个国家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要求北约成员国邀请它们参加2002年北约首脑会议,以便加入该联盟,并在这方面强调亟须顺利制订会籍行动计划。

在这种背景下,部长们为了表示其各自政府愿意在东南欧洲区域开展防卫合作、拟订互信和建立安全的倡议以及加强安全、稳定和透明度等方面分担责任,特别强调东南欧多国和平部队的作用和贡献,以其作为东南欧国防部长级进程的一部分。他们还重申有决心为北约东南欧倡议的成功实施进一步作出贡献。

部长们强调,防止非法转让及拥有小武器和轻武器,对东南欧区域的稳定与安全至关重要,并表示有决心在这些领域进一步开展实际合作。

部长们审查了本区域的局势,包括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境内的事态发展。他们表示深为关切最近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宪法的修改,其明显目的是延长现任总统的任职期限,给该国并给本区域的稳定与安全带来严重的后果。他们表示支持各种民主力量、独立新闻媒介和民间社会为争取该国的民主化而进行的斗争。他们表示,希望将来有朝一日,民主的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与邻国合作能够充分融入国际社会及其体制结构。

部长们还审查了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科索沃的局势,并表示高度赞赏国际社会为该省的稳定和重建所作出的努力;当地所有公民以及民族和宗教团体的权利将得到充分、平等的尊重。在这方面,他们确认全力支持联合国科索沃特派团(科索沃特派团)和科索沃部队为实现科索沃的和平与民主而进行的各项活动。部长们重申承诺考虑到朗布依埃协定以及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在按照安全理事会第1244(1999)号决议达成最终解决之前,努力把科索沃建设成为以实际自治为基础的一个民主、多种族、多文化的社会。他们还重申支持这一决议,希望该决议得到所有有关各方的充分实施和严格遵守。部长们考虑到国际社会为建立持久和平与民主发展而进行的努力,强调必须消除“清一色种族的领土”的概念,并表示坚决承诺为所有难民(不分种族)创造返回家园的必要条件,作为建设开放的民间社会的基础。

他们虽然注意到科索沃的安全气候已有改善,但谴责任何想重新挑起以种族、政治或犯罪为动机的暴力行为的企图,认为这种行为破坏国际社会和所有民主政治力量,为了促进科索沃恢复和平与稳定、尊重边界不可侵犯性、开始经济发展并建立行政结构的进程而在该省作出的努力。

他们认为,各种族和宗教团体的代表参加联合的临时行政结构,至关重要。部长们敦促所有当地的领导人为政治进程的成功尽到自己的责任。在这方面,他们欢迎塞族代表决定继续参与联合的临时行政结构。

部长们强调亟须在今年晚些时候,为科索沃举行自由、公正的地方选举创造必要的条件,使科索沃的所有公民在地方行政结构中有民主代表权。他们表示全力支持欧安组织和欧洲理事会在这方面的努力。

部长们表示支持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黑山领导人的民主、面向改革的政策,并进一步表示关注南斯拉夫现政权不断施加的压力。

部长们赞扬克罗地亚在民主和经济改革方面取得的进展,并欢迎将克罗地亚纳入北约的和平伙伴关系方案。

部长们支持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加入欧洲理事会,这将是对建立东南欧持久的和平与稳定的一个重大贡献。他们认为,这一步骤具体地支持该国内的所有民主力量,这些力量正在努力充分实施《代顿协定》,并实现以尊重人权和法治的原则为基础建立一个民主社会的目标。部长们敦促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公民和领导人把握自己的未来,并重申支持高级代表根据和平执行委员会的要求,增加《和平协定》中所设想的共同机构、特别是部长理事会和议会的效率。

部长们强调必须加速、充分实施《东南欧稳定公约》,这将促进经济增长,以此作为东南欧政治稳定和推广民主化的先决条件。他们还强调这一进程需要更大的透明度,还需要加强联合主席的作用,需要东南欧合作进程与特别协调员办事处更紧密合作。

部长们欢迎在实施《稳定公约》内各项行动和项目、尤其是投资协定和反腐败行动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另外,他们还表示希望他们的国家,根据《萨拉热窝宣言》的规定,承担起进程主人的角色,更广泛参与《稳定公约》的实施。

部长们欢迎布鲁塞尔区域筹资会议的成果,以及选定项目在筹措经费和实施方面的初步成果。在这方面,他们强调需要立即实施迅速开办项目的整套方案,以便在《稳定公约》的实施方面取得第一批具体成果。部长们欢迎各捐助国准备采取决定性步骤实施区域性的优先项目。他们强调需要取得明显的短期成果,并希望已宣布的支持能够实现,其方式是提供具体的财政援助,并消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障碍。

部长们指出需要尽可能增加援助方案中赠款的比额。

部长们欢迎东南欧国家非正式的部长级会议以及在希腊的塞萨洛尼基召开了东南欧区域圆桌会议的成果;后一会议通过了《稳定纲领》-这一文件确定未来密切合作的框架。他们表示全力支持《稳定公约》特别协调员努力克服这一极其重要的进程在实施方面遇到的困难。

部长们赞扬政治指导员委员会作出巨大的努力,促使东南欧合作进程更积极地加入《稳定公约》,特别是统一并协调东南欧合作进程各参与国对于实施《稳定公约》所采取的立场。最近努力的成果是东南欧合作进程国家对《稳定公约》所采共同立场的要点。这些要点由东南欧合作进程当值主席在塞萨洛尼基召开的《稳定公约》会议上提出。

部长们考虑到科索沃境内的冲突以及对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实行的制裁给本区域各国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表示感激各方积极答应继续援助最受危机影响的两个国家。

部长们还强调需要加紧努力恢复多瑙河的自由通航。在这方面,他们欢迎欧洲联盟给予多瑙河委员会的援助,并呼吁这一重要的欧洲水道早日重新开通。

部长们强调东南欧合作进程作为本区域各国进行政治对话与合作的一个论坛的重要性,责成各位政治指导员充分利用《东南欧睦邻关系、稳定、安全和合作宪章》所提供的机会,进行政治协商,审查在已确定的共同关心的领域开展合作的方法和途径,在进行合作活动的同时,评估该进程进一步实行体制发展的可能性,并在这些方面取得具体成果时提出报告。

部长们在就共同关心事项交换意见期间,强调他们本国政府的有关机构和机关,以及非政府机构,亟须通过国际和区域组织,更密切地参与下列领域的工作:

-加强议会方面、尤其是议长之间和议会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之间的合作,藉此支持各国人民民选代表之间的接触与对话;

-合作促进他们各国之间的贸易与投资,包括金融和银行领域的合作;

-合作打击犯罪组织、非法药品、武器和人口的贩卖、以及恐怖主义;

-在必要时进行更密切、细致的合作,结合各国的能力,以便对抗自然灾害并减轻自然灾害的后果;

-加强司法和内政领域的合作;

-从事文化、青年、体育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进一步合作与交流;

-促进参与各个领域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彼此合作并加紧对话。

部长们赞扬政治指导员委员会在筹备高级别会议方面以及在该进程的体制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这种工作对加强东南欧合作进程内的区域合作有积极的贡献。

部长们核可政治指导员委员会提交给他们的报告。

部长们重申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作为东南欧合作进程的参与国的地位,将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的视为暂时缺席,一俟条件允许即可重新就位。

部长们感谢亚历山大·季米特洛夫慷慨举办东南欧合作进程参与国外长会议。

鉴于外交部长帕斯卡尔·米洛特从2001年3月1日起担任东南欧合作进程的下一任当值主席,部长们同意下一次年度会议将于2001年6月在地拉那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