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请求在第五十五届会议议程内列入一个补充项目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经费分摊比额表
2000年6月28日智利常驻联合国代表给秘书长的信
根据大会议事规则第14条的规定,我谨请求在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议程中增列一个补充项目,题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经费分摊比额表”。由于这是财务问题,我们认为应在第五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内加以审议。
根据大会议事规则第20条的规定,现在提出这一请求,附上解释性备忘录(见附件)。
常驻代表
大使
胡安·加布里埃尔·巴尔德斯(签名)
附件
解释性备忘录
由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日趋重要,有效开展行动所需的资源不断增加,而维持和平行动的财务状况却不稳定,且有需要把计算各国摊款的方法制度化,因此,有必要在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议程中增列题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经费分摊比额表”的项目。
我国为了表明它矢志保护《联合国宪章》所载列的普遍价值,并了解到它有责任协助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已努力大大加强其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参与。目前,智利武装部队和警察已参与了联合国驻印度和巴基斯坦军事观察组 (印巴观察组)、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停战监督组织)、联合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特派团 (波黑特派团)、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 (东帝汶过渡当局)和联合国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科索沃特派团)。在这方面,可着重指出的是,去年我们庆祝了持续参与维持和平行动五十周年。
因此,智利政府为了尽最大可能向全球维持和平行动提供支助,已修改法律,以便利从武装部队和警察中抽调人力和物资来进行支援。结果,智利去年签署了关于待命安排的谅解备忘录,以派遣人员素质高、装备质量好的部队,从而尽量减少联合国待命安排制度现有行动清单的需求。
以上所述表明我们一贯支持联合国的维持和平行动,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必须继续尽一切努力,确保这些活动得到充分资助。为此目的,我们再次重申,有必要把确定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经费分摊比额表的方法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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