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临时议程项目74(I)

全面彻底裁军:协助各国制止小武器
非法贩运并加以搜集


协助各国制止小武器非法贩运并加以搜集

秘书长的报告

摘要

本报告载述在国际、区域和分区域各级上与援助各国努力制止小武器非法贩运并加以搜集有关的大事和活动。

报告第二节概述由联合国,尤其是联合国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所有方面会议筹备委员会和载军事项咨询委员会所采取的行动及通过联合国以实际裁军措施巩固和平信托基金采取的行动。

第三节简述各国请求联合国提供援助协助它们制止小武器非法贩运并加以搜集的努力,以及联合国采取的因应行动的概况。

第四节载述与该主题有关的区域和分区域倡议,包括非洲统一组织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提出的那些倡议,以及关于大湖区和非洲之角提出的倡议。文中有数段专门讨论设立各国委员会以制止小武器扩散的问题。


. 导言

1. 大会1999年12月1日题为“协助各国制止小武器非法贩运并加以搜集”的第54/54 J号决议。鼓励秘书长在执行1994年12月15日第49/75 G号决议和联合国各顾问团各项建议的范围内,在联合国和平与裁军非洲区域中心的支持下,与非洲统一组织密切合作,在提出此种要求的受影响国家境内继续努力制止小武器的非法流通并加以搜集。大会还请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提交关于该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2. 本报告就是按照上述要求提出的。其中注意到已在国家、分区域、区域和国际各级采取若干主动行动,设法解决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流通的问题,尤其是向各国提供援助方面。

二. 联合国范围内的活动

A. 联合国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的所有方面会议

3. 依照大会题为“小武器”的第54/54 V号决议,联合国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的所有方面会议筹备委员会第一届会议于2000年2月28日至3月3日在纽约举行。在会议期间,许多代表团强调必须加强国际、区域和分区域合作,在国际上努力制止、控制和消灭小武器和轻武器的非法流通和扩散。它们也吁请国际社会提供更多援助,协助受到非法流通和过多及破坏稳定的囤积小武器和轻武器最严重影响的国家和区域,包括在冲突结束后协助它们努力使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并搜集和销毁武器。

B. 裁军事项咨询委员会

4. 裁军事项咨询委员会在其2000年1月31日至2月2日举行的会议上再次全面审议了小武器问题。讨论指出联合国小武器问题会议可以采取三方面并进的办法。第一方面是提高全球认识;第二方面将涉及制订国际准则;第三方面也是迄今最重要的将涉及各区域和分区域针对此事的努力、倡议和活动。委员会指出,需要持续努力,因为小武器扩散的影响可能在冲突结束后仍长期存在。委员会吁请国际社会在发挥关键性作用,在各国和各区域进行这些努力上提供政治和财政支持。

C. 联合国以实际裁军措施巩固和平信托基金

5. 根据关心实际裁军措施国家小组的建议,秘书长于1998年8月设立了联合国以实际裁军措施巩固和平信托基金,由联合国秘书处裁军事务部管理。该基金的宗旨在于协助受到非法贩运小武器和轻武器影响的国家以实际裁军措施巩固和平的努力,包括从复员人员手上收回这些武器并加以贮存和保管以及协助销毁这些武器;并促进国家和分区域在收缴、控制和处置武器,尤其是小武器和轻武器以及武装冲突结束后前战斗人员重返民间社会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加强各国间的国家法律统一和信息交流,以监测跨界贩运小武器和轻武器的情形。

6. 自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以来,裁军事务部一直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和关心实际裁军措施国家小组成员密切合作,设法利用该信托基金对关于实际裁军及有关发展问题的项目和方案提供支助,包括支助搜集和销毁武器方案。关心国家小组成员对该信托基金提供了更多财政捐献,指定用于诸如阿尔巴尼亚、刚果和尼日尔等国内的几个项目。

三. 会员国请联合国提供援助的要求

7. 1997年,秘书长关于小武器的报告(A/52/298)载列了若干防止和裁减措施以制止小武器过多及破坏稳定的囤积和转让。大会第54/54 J号决议鼓励秘书长继续努力,应受影响的国家的要求,协助在其境内制止小武器的非法流通并加以搜集。这些努力的有关资料如下:

A. 阿尔巴尼亚

8. 称作“以发展来交换武器”的格拉姆什试办项目已顺利完成。阿尔巴尼亚政府、裁军事务部、开发计划署和关心实际裁军措施国家小组密切合作,以确保该项目的成功。由于这个项目的结果,已在一个地区搜集约6 000件武器和100吨弹药。更重要的是,该项目已开始使当地居民改变对武器的态度,并显著改善了安全和保安情况及居民与警察之间的关系。作为项目的一部分,诸如当地公路整修、建筑桥梁、设立无线电话系统和重建电力设施等促进发展因素和活动等也造福了社区。

9. 阿尔巴尼亚政府已请求裁军事务部和开发计划署将该项目扩展至该国其他地区。关心实际裁军措施国家小组和其他捐助者已同意提供财政支助,以便将该试办项目扩展至爱尔巴桑和迪勃拉地区。2000年4月,该部派遣了一个评价特派团前往阿尔巴尼亚,评价该试办项目迄今的结果��特别是裁军方面��以及该项目扩展至爱尔巴桑和迪勃拉地区的环境及预期的结果。

B. 刚果

10. 2000年3月18日,刚果外交部长给非洲联合国和平与裁军区域中心一封信,要求联合国协助巩固该国境内的停止敌对状况。信中特别要求裁军事务部派遣一个实况调查团前往刚果,就关于协助前战斗人员重返社会和搜集小武器的可能项目的前景进行评价。

11. 该部在与政治事务部密切协商下,同意从2000年7月26日至28日派遣一个收集信息联合特派团前往刚果。其目的是评价该国有关政治进程演变的当前形势及其在搜集和处置小武器和轻武器及协助前战斗人员重返社会等领域的需要。

C. 几内亚比绍

12. 在选举进程顺利完成及随后与几内亚比绍新政府协商后,秘书长提议在联合国几内亚比绍建设和平支助办事处(联比支助处)以前的任务期限于2000年3月31日终止后再延长一年,这项提议已获安全理事会核可。这项新的任务规定除其他事项外,寻求该国政府和其他各方承诺通过一项自愿武器搜集、处置和销毁方案。为此目的,联比支助处与几内亚比绍政府、世界粮食计划署(粮食计划署)、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安全和发展协调援助方案及裁军事务部密切合作制订了一个题为“收缴平民拥有的非法武器”的项目。该项目目前正由联合国有关机构和部门积极审议中。

D. 尼日尔

13. 1999年8月,尼日尔政府提出一项关于收缴该国小武器的初步项目提案。关心实际裁军措施国家小组开会审议了这个提议的项目,同意原则上予以支持。该小组因而要求载军事务部派遣一个实况调查团前往尼日尔。该调查团的预定日期为7月30日至8月12日,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该国局势,并协助该国政府制订一项可能的收缴武器方案。该调查团的任务规定包括评价制订一个提议的试办项目是否恰当,并探讨如何着手一项满足该国需要的收缴和处置武器方案。该调查团也检查了收缴和管制非法武器国家委员会的需要和运作。

E. 塞拉利昂

14. 在2000年3月9日至4月2日安全和发展协调援助方案与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的联合特派团之后,设置了一个技术委员会,如《洛美和平协定》所预见的,负责将裁军和解除武装的进程框架内已收缴的小武器和轻武器予以销毁。塞拉利昂政府申明其销毁已收缴的武器的决心,并以2000年4月为指标,开始渐进的销毁行动。不幸的是,最近该国内爆发的敌对情况使此一裁军倡议暂停。

四. 区域和分区域倡议

A. 非洲统一组织

15. 依照在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尔举行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第三十五届常会通过的关于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扩散、流通和贩运问题的决定,非洲统一组织(非统组织)总秘书处于2000年5月17日至19日在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召开了非洲专家关于小武器和轻武器问题第一次大陆会议。这次会议是为定于2000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在马里巴马科举行的非统组织关于小武器和轻武器部长级会议筹备工作的一部分。该次会议重申非洲间为因应与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使用、转让和制造有关问题进行合作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并呼吁在国际、区域和国家各级上进一步合作。非统组织总秘书处在安全研究所(设于南非)的合作与协作下,并在非洲联合国和平与裁军区域中心的合作下,也于2000年6月22日至23日在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召开了一次关于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扩散、流通和贩运的国际协商会议。协商会议提出了数项建议,包括促请非统组织设立一个协调机制,以协助各成员国、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和民间社会为控制和减少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扩散和流通及贩运等共同目标携手合作。

B.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16.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南共体)的成员国正在商讨拟订一项关于南共体境内管制火器、弹药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议定书。这项行动表现了南共体成员国决心加强在区域一级上的合作与互助,以期有效制止和消灭小武器和轻武器问题。

C. 《内罗毕宣言》

17. 2000年3月,大湖区和非洲之角全体10个国家(布隆迪、刚果民主共和国、吉布提、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肯尼亚、卢旺达、苏丹、乌干达、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的外交部长在内罗毕开会,发表了《关于在大湖区和非洲之角非法小武器和轻武器扩散问题内罗毕宣言》。这10个国家表示决心协调努力,迎击该分区域内因小武器和轻武器过多囤积和扩散所构成的挑战,并概述了为此目的采取的具体措施。《内罗毕宣言》呼吁切实执行联合国、非统组织和其他区域安排关于处理分区域非法的小武器和轻武器问题的各项决定,并呼吁国际社会增支持旨在加强人身安全以及促进有利于分区域长期和平、稳定和发展的条件的方案和倡议。

D. 制止小武器扩散国家委员会

18. 大会第53/77 B和54/54 J号决议“鼓励在撒哈拉-萨赫勒分区域各国设立制止小武器扩散国家委员会,并请国际社会尽可能为这些已经设立的国家委员会的顺利运作提供支助。”

19. 迄今为止,科特迪瓦、利比里亚、马里和尼日尔已设立国家委员会。分区域内其他国家正在采取必要步骤,以设立国家委员会。

20. 为促进设立制止小武器扩散国家委员会,安全和发展协调援助方案为这些机关制订了任务规定,并将其递交西非经共体所有国家政府。西非经共体部长理事会于1999年12月在洛美举行会议,通过了一项决定,促请该分区域各国政府加紧努力设立国家委员会。

21. 自2000年1月以来,安全和发展协调援助方案及联合国秘书处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已派遣特派团前往冈比亚、加纳和马里,协助它们推动和巩固设立国家委员会。安全和发展协调援助方案工作人员也访问了贝宁、布基纳法索、几内亚和塞拉利昂,以推动设立国家委员会。作为特派团议程的一部分,安全和发展协调援助方案和经社部专门拨出时间来制订一个调集地方和国际资源战略,以期协助建立国家委员会为其活动筹措资金的能力,并使它们得以自给自足。另外也编集了一个关于关注裁军问题的地方和国际捐助者的数据库,以期有助于国家委员会的调集资源。

22. 安全和发展协调援助方案在经社部的合作下编制了设立国家委员会指导准则草案。2000年5月初在巴马科举行的安全和发展协调援助方案评价会议期间审查了该草案,目前正在定稿,以便印行和在区域各国之间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