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请求在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议程内列入一个补充项目

国际民主和选举援助研究所在大会的观察员地位

2000年8月14日

瑞典常驻联合国代表给秘书长的信

瑞典常驻联合国代表谨根据大会议事规则第14条,请求在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议程内列入一个补充项目,题为“国际民主和选举援助研究所(民主选举所)在大会的观察员地位”。

过去曾在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提出类似的请求(载于A/54/193号文件)。本次请求由瑞典代表下列民主选举所成员国提出:澳大利亚、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加拿大、智利、哥斯达黎加、丹麦、芬兰、印度、纳米比亚、荷兰、挪威、葡萄牙、南非、西班牙、瑞典和乌拉圭。

根据大会议事规则第20条,谨随这项请求附上一份解释性备忘录(见附件)。

瑞典常驻联合国代表

特使全权大使

皮埃尔·肖里签名


2000年8 月14日瑞典常驻联合国代表给秘书长的信的附件

解释性备忘录

国际民主和选举援助研究所(简称“民主选举所”或“研究所”),是一个国际性政府间组织,总部设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该所是根据14个创始成员国1995年2月27日在斯德哥尔摩缔结的《设立国际民主和选举援助研究所协定》成立的。该所目前(截止2000年6月30日)有19个成员国a 和一个非成员捐助国,还有几个国家正在申请加入为成员国。研究所的全面任务是在全世界促进可持续的民主制度并协助民主化。

更具体地说,民主选举所的宗旨如下:

  • 在全世界促进和推动可持续的民主制度;
  • 扩大对多党多元制度及民主进程所适用的准则、规则及指导方针的理解,并促进其实施和传播;
  • 加强和支持各国发展整套民主机制的能力;
  • 在民主体制建设的范畴内,提供一个集会场所,供参与选举过程的各方交流意见;
  • 增加对民主选举过程的认识,并加深对这种过程的了解;
  • 在民主发展的范畴内,促进选举过程的透明度和责任制、专业精神和效率。

在这个广大的任务范围内,民主选举所目前的活动有4个支柱;规则与指导方针方案,目的是建立民主作风的标准;能力建设方案,目的是在选定的国家或区域内建立民主制度的能力;应用研究方案,目的是在其职权范围内提供集会场所和实际研究活动,借以填补学术界和实际工作者之间的差距;还有民主相关问题的信息服务。在所有活动中,民主选举所都采用一种不固定的步骤来促进民主制度并协助民主化,因此宁可提供各种不同的方法来促进民主化,而不采用预定的解决办法。国际征聘的大约60名工作人员组成一个国际秘书处,协助办理民主选举所的工作。

研究所的机构包括理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秘书长和秘书处。理事会全面指导研究所的工作,审查研究所的活动,并任命董事会和提名委员会的成员。董事会由理事会任命由9至15名董事组成,董事以个人资格任职,根据他们在法律、选举技术和政治等方面及学术界的有关领域的成就选拔。董事会根据理事会的全面指导,制定研究所的政策,并任命秘书长。提名委员会由理事会任命,负责提名杰出人士,供理事会任命为董事会的董事。

民主选举所在协助民主化方面的工作方法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与其他国际组织建立伙伴关系,因为民主化与促进诸如人权、冲突的处理、可持续发展、代表性、包容性和透明度等其他实质性政策问题有密切联系。在这一方面,研究所目前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各国议会联盟、国际法学家委员会、美洲开发银行和法语国家国际组织分别签有谅解备忘录或合作协定。民主选举所并与诸如联合国各单位(特别是选举援助司)、世界银行、非洲统一组织(非统组织)、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安组织)及欧洲联盟(欧盟)等其他国际或区域组织密切合作。鉴于亟须与民间社会合作,目前有5个国际性非政府组织也征得理事会的同意,与研究所取得联系。

在未来的岁月里,民主选举所将继续将其工作方案的重点放在几个关键主题上,例如民主与冲突的处理,民主化、可持续发展与消除贫穷之间的关系;以及享受民主的权利,作为一项人权。民主选举所并将继续在选定的国家里进行实质性能力建设的活动。在上述所有工作领域里,相信与联合国加强合作是极其重要的。民主选举所虽然已经通过各种安排与联合国进行合作,但认为宜当巩固并加强与联合国的联系,并认为取得大会观察员地位,对双方都会有利。因此,民主研究所根据其理事会和董事会所作的决定,请求给予大会观察员地位。

注:

a. 乌拉圭于2000年5月加入民主选举所,刻正等待议会批准协定,目前以无表决权观察员的身份出席研究所理事会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