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临时议程项目14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

秘书长的说明

1. 谨向大会提交国际原子能机构1999年第四十四次年度报告(GC(44)/4)。本报告发表以来的重大发展将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向大会提出的年度说明中述及。本报告是按照《联合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间关系协定》(大会第1145(XII)号决议,附件)第三条第1款(a)项的规定提交的。

2. 本报告印本为数有限,无法全面分发。因此,请各国代表团在讨论此项目时携带发给他们的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