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暂定项目表项目74

全面彻底裁军


2000年3月20日墨西哥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临时代办给秘书长的信

谨向你转递1999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利马举行的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大会第十六届常会通过的《利马呼吁》文本(见附件)。

请将本信及其附件作为大会暂定项目表项目74的文件分发为荷。

候补常驻代表

古斯塔沃·阿尔文签名


附件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大会
第十六届常会
通过的《利马呼吁》

第CG/Res.387号决议

利马呼吁

大会,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拉加禁核组织)和《特拉特诺尔科条约》的缔约国1999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秘鲁利马举行的大会第十六届常会期间核准了《利马呼吁》,

决议:

请求拉加禁核组织秘书长执行有关行动,以便将《利马呼吁》作为联合国千年大会会议的一份正式文件分发。

利马呼吁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拉加禁核组织)成员国于1999年11月30日和12月1日在秘鲁利马举行的大会第十六届常会上:

铭记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全面实施《特拉特诺尔科条约》而巩固其禁止核武器的政治决定的人口密集地区;

无核武器区是以后实现有效国际监督下全面彻底裁军的重要机制;

确信

目前的形势提供了永久消除和禁止核武器的有利机会,国际社会必须在第三个千年开始之际承诺为实现全人类有理由渴望实现的这一目标而采取行动;

如果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和无核武器国家不普遍地表示决心,则为实现彻底和及时禁止核武器的使用和制造或防止其扩散而作的努力便不会带来国际社会所渴望的结果;

我们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

目的是提高公众的认识,以便在各个领域开始为全面禁止核武器和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使用和制造而采取行动,我们尤其呼吁拥有核武器的大国按照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的第808(IX)号决议的精神和规定作出政治决定,坚定地承诺销毁和彻底禁止核武器,更加注意到1998年12月4日通过的第53/77 “Y”号决议-“建立一个无核武器世界:需要一项新议程”所体现的国际社会的关注。

我们还呼吁国际社会以《特拉特诺尔科条约》、《佩林达巴条约》、《曼谷条约》、《拉罗通加条约》为榜样,共同作出政治努力和决定,在世界其他地区也建立无核武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