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暂定项目表项目120

方案规划

2002-2005年中期计划草案

方案13: 国际药物管制

总方向

13.1 本方案的全盘目标是制定和维持各项公认的国际药物管制准则和标准。本方案的主要重点是促使禁止药物滥用和非法毒品贩运的国际行动协调一致。本方案的任务源自于经《1972年议定书》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和管制药物滥用今后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 大会第S-17/2、S-20/2、S-20/3和S-20/4号决议对这些任务予以加强并予以修订。 此外,麻醉药品委员会关于落实大会第二十届特别会议通过的各项决定和决议的第42/4和第42/11号决议也为本方案的工作提供指导。

13.2 在秘书处范围内,执行本方案的实质责任归于药物管制和预防犯罪办事处(药管办事处)的联合国国际药物管制规划署(药物管制署)。实现上述目标的战略是以执行四个补充次级方案制定的活动为基础,这些次级方案的重点为:(a) 协调和促进各国政府、联合国系统和其他国际组织采取的国际药物管制行动;(b) 促进各决策机构进行国际药物管制的工作;和通过(c) 减少需求和(d) 减少供应的办法来防止药物滥用和非法贩运。 在实现该目标方面所作出的各项努力将针对向各国政府提供更好的资料,说明国际药物问题的趋势和解决该问题的办法和对策。 同时,能力建立、设立药物滥用资料网和发展处理药物滥用的知识和有效办法也将构成主要战略的一部分。

13.3 作为在联合国系统内协调禁止药物滥用和非法贩运的行动的协调中心,药物管制署将协助和促进执行分区域、区域和全球各级的各项国际药物管制努力。在这方面,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多边和双边组织应当将有关药物管制的问题结合在其工作上。

13.4 药物管制署作为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一个职司委员会向麻醉药品委员会提出报告。 《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设立的国际麻醉品管制局(麻管局)通过麻醉药品委员会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出报告。

次级方案1

协调和促进国际药物管制

目标

13.5 本次级方案目的为促进和确保使目的取得一致和使联合国系统各组织的药物管制行动取得协调。 它着重于在机构间各机构以及系统各组织范围内将与造成药物滥用、制作和贩运的原因有关的问题纳入主流,以促进关于药物滥用和药物贩运的各有关国际文书的执行。

战略

13.6 执行本次级方案的实质责任由在执行主任直接监督下的各办事处共同承担。 本次级方案试图促进和协助执行行政协调会药物管制小组委员会制定的载于全球行动纲领的国际药物管制战略;其他国际文书,包括大会各项决定和决议;和合作框架。与药物有关的问题将纳入共同国家评析的主流,包括在联合国发展援助框架范围内进行的工作的主流。 为增加知识将对全球药物问题进行全面评价,从而加强药物管制署的能力,使其对分析所造成的影响、预测趋势和制定供各国政府适用的对策。

13.7 将优先促使各决策者和创造舆论者及民间社会提高认识药物滥用问题所带来挑战的严重性。 为此目的将通过出版年度世界药物报告以及关于全球非法药物趋势的资料的办法来传播关于国际药物问题的资料。 对关于药物供应和需求的综合数据库将予以保持和修订。 将在区域和分区域各级对多边药物管制合作进行需要评价以便在若干区域制定各项合作安排,包括谅解备忘录,以确定各有关国家对药物管制的共同了解和办法。

预期成绩

13.8 预期成绩将包括:

(a) 使整个联合国系统进行的与药物管制有关活动得到更好的协调,并由药物管制署给予领导;

(b) 使各国政府、区域和分区域机构及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进行的方案拟订工作和执行的活动取得协调;

(c) 使各非政府组织执行的项目的质量有所提高;

(d) 对全球药物问题的严重性和趋势有更好的了解;

(e) 及时传播治疗,说明药物问题的各个方面和各项管制措施。

成就指标

13.9 成就指标将包括:

(a) 关于联合国系统内药物管制方案和项目的数量;

(b) 执行合作框架的机构的数量和在区域、分区域和国际各级执行的药物管制战略的数量;

(c) 评估各非政府组织执行的项目的质量;

(d) 向各国政府和大众提供的新闻材料的数量和质量。

次级方案2

国际药物管制的监测和决策

目标

13.10 本次级方案的目标是要使麻醉药品委员会及其各附属机构和麻管局能通过提供质量好的支助的办法来有效执行其各项职务。

战略

13.11 执行本次级方案各项活动的实质责任归于药物管制署条约事务和支助药物管制机构司。在这方面将向麻醉药品委员会和麻管局提供实质性和技术服务,以使它们能履行其在各有关国际文书和大会决议下的责任。 向这些机构提供可靠数据和其他治疗,说明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先质的合法和非法供求的性质、形式和趋势。 对与遵守条约有关的问题将予以确定和分析以供麻管局使用。 麻管局为确保使医疗、科学和其他合法用途得到充分供应而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合法供应建立、维持和加强国家和国际管制将获得加强。 此外也将为未列入清单物质编列一个特别管制清单并制定各种用以检验和分析这些物质的办法以使麻管局能协助各国政府防止将先质转入非法渠道。

13.12 将在司法方面促进多边、区域和分区域合作并提供援助,以使各国政府能有效对付从事贩毒活动的犯罪组织。 同时,本次级方案也将促进各国政府通过和执行国家药物管制立法,包括防止先质和药物,特别是海洛因、可卡因和安非他明类的兴奋剂,的非法贩运和洗钱。 在此领域进行的各项努力将着重于新的和现有药物、先质或洗钱路线经过的国家和药物管制法不健全或执法无力的可能取代国。

预期成绩

13.13 预期成绩将包括:

(a) 麻醉药品委员会因提供好的实质和技术支助而提供有效的政策指导;

(b) 向麻管局提供关于药物滥用、药物贩运的性质、形式和趋势的可靠数据和其他资料,包括行动提案;

(c) 在禁毒法不健全和/或执法能力和现有基础结构不健全的大多数国家执行所有国际药物管制公约;

(d) 提高起诉率和资产没收率和减少法庭推迟对与毒品有关犯罪案件进行审判;

(e) 增加和修改关于国家药物管制立法的数据基;

(f) 加强各国政府在立法领域的合作,包括合作禁止毒品在公海上的非法贩运;

(g) 向各成员国和公众提供综合电子数据基,载列所有存在重大毒品问题的国家的与药物有关的国家法律、判例和惯例;

(h) 防止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转入非法贩运。

成就指标

13.14 成就指标将包括:

(a) 及时向委员会提交具有实质内容的报告和其他文件;

(b) 向麻管局及时提交综合数据的国家政府的数量;

(c) 接受麻管局建议的国家政府的数量;

(d) 对衡量国家政府提高其禁止非法贩毒行动的能力的国家立法和基础结构进行调查;

(e) 经确定和补救的国家药物管制制度的缺点的数量;

(f) 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转入非法贩运的数字和所涉药物的数量;

(g) 使用国际特别管制有限药物清单的国家政府的数量。

次级方案3

减少需求:防止和减少药物滥用

目标

13.15 本次级方案的目标是要加强各国政府的能力,以便对药物滥用问题拟订各项减少需求的有效政策和战略。

战略

13.16 本次级方案的实质性责任归于药物管制署的业务和分析司。 该战略的基础为分析和传播资料和最佳做法和制定各种办法,目的为减少药物非法需求,特别是减少最有滥用药物危险的人群对药物的非法需求。 为促进分享经验和发展加强了解区域药物滥用问题的能力将建立或改进区域专家的流行病学网络。 同时也将采取行动,加强各国政府根据关于执行减少毒品需求指导原则宣言的行动计划防止和减少药物滥用。 为加强各国政府的人员和体制能力将进行技术合作。 此外也将制定各种衡量药物问题的指标,目的为加强向各国政府提供的药物滥用数据的质量和可比性。

预期成绩

13.17 预期成绩将包括:

(a) 在大多数国家内制定新的或加强的数据收集系统;

(b) 各成员国执行各项 减少需求的综合性战略、政策和方案;

(c) 促进各成员国多使用收集药物滥用数据的标准办法;

(f) 根据需求评估和评价制定各项加强的药物滥用治疗方案。

成就指标

13.18 成就指标将包括:

(a) 使更多成员国根据减少毒品需求指导原则宣言采用新的或加强的减少需求计划和战略,包括由各公共卫生、社会福利和执法当局和民间采取行动;

(b) 使更多成员国使用收集关于至少其中一个主要指标的药物滥用数据的标准办法;

(c) 促使更多成员国执行各项根据需要评估和评价结果制定的治疗方案。

次级方案4

减少供应:铲除非法作物和查禁非法药物贩运

目标

13.19 本次级方案的目标为加强各国政府的能力,以测量非法生产的程度、根源和影响,并根据该资料制定有效的对策,包括可选择的发展工作。

战略

13.20 本次级方案的实质责任归于药物管制署业务和分析司。 达到上述目标的办法,除其他外,将为制定国际核心指标标准和协调关于种植罂粟和古柯灌木和生产鸦片和古柯的产量评估和数据汇编的调查办法。 作为战略的一部分将监测不断变化的全球性药物滥用形式、分析生产和贩运的趋势和评价生物和合成毒品的相对地位。 对药物滥用和生产的新的科学和技术问题将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分发给各成员国和大众。 将进行各项推广活动以支助各指标国家和在地方、区域和国际各级上促进的药物混合定性的领域进行合作,以使这些国家能开展各项剖面探测活动,这将加强对药物和先质贩运趋势进行的业务情报收集工作。 此外也将对各指标国家提供技术援助以便在国家政策和可选择发展方案内编入药物管制的部分。

13.21 麻醉药品委员会对减少非法药物供应的目标提供政策指导的能力将通过编制关于贩运和全球非法药物趋势的水平好的年度报告来加以加强。 每半年提出的关于收缴毒品情况的报告将根据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刑警组织)和海关合作理事会(另称为世界海关组织)提供的数据予以编制。 对各成员国为执行旨在防止使用财务制度来清洗非法收款的1988年公约各项条款所做的努力将给予支持。 将制定各种新的办法并使其配合当地情况以铲除药物的非法种植和贩运。 将提供指导准则和技术文件并提供训练以供制定、规划和执行各项可选择的发展和执法方案。 对某些国家将提供援助,以设立国家作物监测单位,这些单位将监测各种植区和评价产量和对新种植区迅速进行评估。应各国政府请求将提供援助,以拟订各项国家政策和可选择的发展方案的药物管制的部分。

预期成绩

13.22 预期成绩将包括:

(a) 向各成员国、国家和国际组织和其他机构及时提供更多关于非法药物的减少供应问题的可靠的指导、数据、治疗和分析,包括可选发展途径,和对其适用提供对策和战略;

(b) 促使药物管制署提倡的关于执法和可选发展途径的新办法和最佳做法接受和并入各项发展计划和国际战略;

(c) 促进采用和执行大会第S-20/2号决议附件内的政治宣言和第S-20/4D号决议制定的各项禁止洗钱的有限措施。

成就指标

13.23 成就指标将包括:

(a) 向各有关国家当局、国际组织和其他机构分发技术材料,例如手册、小册子和数据的数量;

(b) 制定各项监测机制和参与国际监测机制的国家的数量;

(c) 将大会第二十届特别会议的各项战略和建议并入各项国家和国际药物管制政策的国家的数量;

(d) 能制订和执行各项有效政策,以消除或大大减少古柯灌木和罂粟的非法种植的成员国的数量;

(e) 通过各项禁止洗钱的有效措施,例如制订立法和行政执法结构,包括财政调查服务,的国家的数量。

立法受权

方案13

国际药物管制

公约和会议宣言

经《1972年议 定书》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

《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

《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宣言》和《管制药物滥用今后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 由1987年6月17日至26日举行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国际会通过

大会决议

47/97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物公约》的执行情况

S-20/2 政治宣言

S-20/3 减少毒品需求指导原则宣言

S-20/4 促进解决世界毒品问题国际合作 的措施

54/132 国际合作对付世界毒品问题(适用于次级方案1和2)

次级方案1

协调和促进国际药物管制

大会决议

54/132 国际合作对付世界毒品问题

麻醉药品委员会决议

2(XXXIX) 促进利用体育运动作为预防药品 滥用的有效措施的项目和方案

5(XXXIX) 鼓励各会员国要求银行和其他金 融机构确立验证客户身份的政策 和扩大反洗钱措施的范围,并鼓励联合国国际药物管制规划署加强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合作

次级方案2

国际药物管制的监测和政策

大会决议

54/132 国际合作对付世界毒品问题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决议

1993/38 关于防止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 表三和表四所列药物从国际贸易 转入非法渠道的措施

1994/4 鼓励各国在运输的各阶段侦察利 用贸易渠道进行的非法货运以及促进采用海关合作理事会和联合国药物管制规划署提供的咨询及技术专业知识

1995/18 促进使用谅解备忘录以推动海关 当局 与其他主管机构和国际贸易
界包括商 业承运人之间的合作

麻醉药品委员会决议

42/4 各国政府报告 《全球行动纲领》 的执行情况和在实现大会第二十 届特别会议通过的《政治宣言》中规定的2003年与2008年目标和指标方面取得的进展的指导原则

42/11 报告大会第二十届特别会议后续 行动 的指导原则

次级方案4

减少供应:铲除非法作物和查禁非法药物贩运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决议

1993/26 欧洲国家麻醉品法执行机构负责 官员会议的次数与安排

麻醉药品委员会决议

5(XXXVIII) 减少非法供应的战略

12(XXXVIII) 管制药物滥用和非法贩运方面的 科学和技术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