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 第五十五届会议 暂定项目表项目18和91 各专门机构和与联合国有关系的国际机构执行 秘书长的报告 1. 1999年12月6日,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通过了关于各专门机构和与联合国有关系的国际机构执行《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的情况的第54/85号决议。请秘书长继续协助联合国系统各专门机构和其他组织拟订执行联合国有关决议的适当措施,并在这些机构和组织协助下,就上次报告分发以后为执行包括第54/85号决议在内的各项有关决议所采取的行动编写一份报告,提交各有关机构: 2. 在2000年3月7日的信中,秘书长提请下列各专门机构以及联合国系统内或与联合国有关系的国际机构的行政首长,注意该决议并请它们提供资料以供列入上段提及的报告: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联合国训练研究所 联合国国际药物管制规划署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联合国人口基金 国际劳工组织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世界粮食计划署 世界卫生组织 世界银行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万国邮政联盟 国际电信联盟 世界气象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国际原子能机构 世界贸易组织 加勒比共同体 阿拉伯国家联盟 非洲统一组织 美洲国家组织 东加勒比国家组织 跨国公司和投资司 加勒比开发银行 南太平洋论坛 3. 已收到的有关国际组织对上述信的答复摘要将载于文件E/2000/_。 4. 随后收到的其他答复摘要以及有关组织就一年期间采取的相关活动可能提供的进一步资料,将以本报告的增编分发。 5. 此外,秘书长也将该决议全文转递联合国秘书处的各部门和其他单位。在这方面收到的资料也将以本报告的增编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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