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会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第五十五届会议

 

2000年实质性会议

暂定项目表项目96(e)

 

2000年7月5日至8月1,纽约
临时议程项目4(b)


联合国系统协调执行《生境议程》的情况

秘书长的报告

摘要

1999年7月30日,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决定(第1999/281号决定),2000年实质性会议协调部分的部门性主题将是联合国系统协调执行《生境议程》的情况。本报告审查《生境议程》的承诺和行动领域,概述其与联合国系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中的工作的关系,并提供关于审查和评价《生境议程》情况的大会特别会议的资料。此外,本报告向理事会提出提议和建议,以改善联合国系统协调执行《生境议程》。

大家记得,1996年6月在伊斯坦布尔召开的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生境二)通过了《关于人类住区的伊斯坦布尔宣言》和《全球行动计划》,其中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两个实质性领域:(a)人人有适当的住房,和(b)城市化世界中的可持续人类住区发展。《生境议程》已指定联合国人类住区(生境)中心作为联合国执行该议程的协调中心,并请秘书长确保联合国系统有效协调人类住区活动。在全 球一级,实施和贯彻《生境议程》的主要责任在于会员国、大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尤其是人类住区委员会。具体来说,该委员会作为经社理事会的附属机构,被指定负责促进、审查、监测和评估在执行《生境议程》关于各国有适当住房和可持续城市发展的目标中取得的进展。

全面审查和评价《生境议程》执行情况的大会特别会议筹备委员会举行的第一届会议(于2000年5月8日至12日在内罗毕举行)注意到本报告的纲要。另外,这届会议要求作出一些改动,这些改动已包括在本报告中。关于《生境议程》拟订的任务主管机构制度的内容载于题为“协调执行《生境议程》”第三节,本报告附件一概述有关任务分配的提议。

请经济及社会理事会2000年实质性会议协调部分审议联合国系统在协调和专门支助执行《生境议程》中的绩效,并提出各种建议,加强协调机制,进一步调整联合国系统的活动和方案,以便将《生境议程》的总体目标包括在内作为加强社会和经济领域国际合作的通盘努力的整体部分。


导言

1. 本报告说明联合国系统协调执行《生境议程》1 的情况,它是根据关于执行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生境二)会议成果的1999年12月22日大会第54/208号决议,以及关于经济及社会理事会2000年实质性会议主题的1999年7月30日理事会第1999/281号决定编写的。

2. 大会第54/208号决议第10段欢迎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决定(理事会第1999/281号决定)在其2000年协调部分讨论人类住区问题,并将联合国系统协调执行《生境议程》作为其部门主题,另请秘书长确保将提交给理事会关于该问题的报告和理事会的有关建议提交绘给大会,以便在题为“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生境二)成果的实施情况”的分项下加以审议。

3. 提交的这份报告包括全面审查和评价《生境议程》执行情况的大会特别会议筹备委员会的看法和建议,该委员会于2000年5月8日至12日在内罗毕举行其第一次实质性会议。

一. 联合国系统内的人类住区问题

4. 联合国系统认为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生境二)的成果-《生境议程》,是其关于人类住区问题的工作的主要基准。在生境二上,大多数组织和专门机构决心执行《生境议程》的一些选定组成部分。随后他们在各自机构内为伊斯坦布尔五年审查进程指定了协调中心。

5. 如《关于人类住区的伊斯坦布尔宣言》2和《全球行动计划》3 所述,《生境议程》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战略围绕两大主题:(a)人人有适当的住房和(b)城市化世界中的可持续人类住区发展。《生境议程》详尽阐述这两大主题,并说明各国、国际社会和民间社会合作伙伴为执行这两项主题应在哪些领域采取行动,主要通过以下两项战略:(a)能力建设和体制发展,和(b)国际合作和协调。

6. 关于国际合作和伙伴关系,《生境议程》指出,为有效实施伊斯坦布尔会议的成果,应考虑到将两个主题下的各项问题纳入到更为广泛的环境、社会和经济的考虑之中。在全球一级,执行和贯彻《生境议程》的主要责任在会员国、大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尤其在人类住区委员会。具体来说,该委员会应负责促进、审查、监测和评价在各国实现人人有适当住房和可持续城市发展的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此外,该委员会应协助经济社理事会与联合国系统有关组织协调汇报《生境议程》的执行情况。兹请秘书长确保有效协调《生境议程》的执行,并充分考虑在联合国系统所有活动中人类住区的需求。行政协调委员会应当审查在机构间一级的程序,以保证在《生境议程》的执行方面作好全系统的协调,和各实体的充分参与。此外,《生境议程》请秘书长在行政协调委员会现有各机构间工作队的职务中列入执行《生境议程》,以促进综合和协调地执行《生境议程》。另外,《生境议程》请联合国系统所有专门机构和相关组织加强和调整它们的活动、方案和中期战略,以便考虑到生境二的后续行动,尤其是在全球一级。

A. 主题性的问题

1. 城市化(《生境议程》第四章C节)

7. “迅速城市化,大城市人口集中,城市向更广的地理区域扩散,特大城市迅速增加,这一切是人类住区最显著的变化(《生境议程》,第99段)。”“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城市化是同经济社会进步,识字率和教育水平的提高,普遍健康状况的改善和更多地获得社会服务以及参与文化、政治和宗教事务联系在一起的……。城镇是增长的引擎,是蕴育文化的摇兰,市镇促进了知识、和文化和传统以及工商业的演变”(同上,第7段)。

8. 发展中国家城市人口不断迅速增长是人类在二十一世纪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因为这些国家处理城市化问题的财务资源最少。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已在住所、基础设施和服务方面积重难返,而且交通运输系统越发拥挤,消费形态无法持续,公共卫生和环境污染不断恶化。

9. 发展中国家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处理这种转变的能力十分有限。这迅速加深了城市中的贫穷现象,表现在糟糕的住房条件、土地保有权无保障、城市犯罪和流离失所等。此外,城市管理不善对环境产生消极影响。而《生境议程》在考虑到人的发展问题时指出,“城市住区如得到妥善规划和管理,就有可能通过支助大量人口,同时限制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来促进人的发展和保护世界自然资源”(《生境议程》第7段)。

(a)《生境议程》的具体问题和与联合国其他发展议程之间的联系。

10. 需要有健全的城市政策使城市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并挖掘城市发展的潜力,促进环境管理、基层民主、社会公平和正义、赋予民间社会权能、男女平等以及创造就业机会。通过《生境议程》在承诺和行动领域间与联合国其他发展议程多重和相互依存的联系,可以看出这些目标至关重要。它们包括:可持续发展(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的《21世纪议程》;4 消除贫穷(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行动纲领》5);人口与城市化(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的《行动纲领》6);冲突后重建(减少自然灾害世界会议通过的《建立更安全的世界横滨战略:预防、防备和减轻自然灾害的指导方针》载有各项原则、战略和行动计划7);以及两性平等(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通过的《行动纲要》8)。

(b)联合国人类住区(生境中心现有中期计划和工作方案的重点

11. 该中心工作的一项次级方案的重点是:通过综合办法促进可持续城市发展,该办法包括政策咨询、制定全球和区域各级的准则、以及在地方一级执行业务项目。该次级方案的目标是:在国家和地方各级采用的城市施政和管理办法应能融合全社会,并具有包容性、公开性、透明度、参与性和负责制,以确保可持续的城市发展。对于本两年期来说,实现这些目标的战略出发点是,开展和进行城市施政全球运动,该运动将规范活动与业务活动联系在一起,并在全球一级建立良好城市施政的规范。该战略包括(a)制定一项《世界地方自治宪章》;(b)制定良好城市施政的国际规范(c)《世界城市状况》的报告;(d)适用于全球、国家和地方各级的一套城市发展的指标;(e)关于城市施政的最佳作法的资料库;和(f)通过在科索沃、东帝汶、索马里、伊拉克和大湖区域等地的业务活动采取冲突后的干预措施。

2. 人人有适当的住房(《生境议程》第四章B节)

12. 《生境议程》确认,获得安全、有益健康的住所和基本服务,对一个人的身心健康以及社会经济福祉都是不可或缺的,这应当是国际社会为10亿以上缺乏象样生活条件者采取紧急行动的基本组成部分。没有适当的住所和无家可归的状况使城乡地区的穷人生活更糟,并威胁到健康和安全的标准。难民和流离失所者人数迅速增加也使住房危机更加恶化。《生境议程》的目标是,通过采取一些能够发展和改善住房及服务的办法,使人人有适当住房,并享有基本服务,尤其是城乡穷人。通过《生境议程》,各国已重申它们致力于全面和逐步实现适当住房的权利,并承认各国政府有义务使人民获得住房,并保护和改善他们的住所和居民区。

(a) 《生境议程》的具体问题和与联合国其他发展议程的联系

13. 应在国家和地方一级实施能够成事的政策和方案,以便为改善住房条件,协助私营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作出努力,以及城乡地区贫穷居民所做的自助努力。关于住房和服务的有效方案有利于社会公平和正义、参与性发展、将被社会排挤的人口群体包括在内并赋予他们权能,以及地方一级的民主,另外,也有利于减少社区暴力行为和犯罪率。通过《生境议程》与联合国其他发展议程在承诺和行动领域方面的多重和相辅相成的联系,可以看出这些社会发展目标至关重要。它们包括:享有基本服务(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和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享有适当生活标准的权利和发展权利(世界人权会议),社会融合和社会公平(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以及性别与平等问题(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

(b) 联合国人类住区(生境)中心现有的中期计划和工作方案的重点

14. 中心的一个次级方案的重点是,促进关于“人人有适当住房”这一主题的政策和方案。该次级方案的战略总体方向是减轻城市贫穷,作为其出发点,该战略应用到以人权为基础的一项促进有保障的土地保有权的全球运动。通过这项全球运动,该中心采用一项综合办法,其中包括对规范和标准的研究,能力建设和通过在国家及地方各级实地项目直接进行干预等相辅相成的行动,促进在全球确定关于有保障的土地保有权和适当住房及服务的有关规范和标准。该战略的其他内容包括支持调动资金和信贷,改善住房建设的机制,加强提供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以及有效监测《生境议程》的执行情况。该战略的一项特点是,重视妇女作为积极参与者,在国家和地方各级为改善住房条件和享有各项服务而发挥作用。预期取得的主要结果是:(a) 全世界均认识到有保障的土地保有权对在迅速城市化的人类住区提供适当住房、基础设施和服务方面能发挥的根本作用,(b)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其民间社会的伙伴更多地致力于促进在提供适当住房、基础设施和基本服务方面的公共和私人的投资,(c)加强联合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其合作伙伴在执行《生境议程》中监测和评估城市状况和趋势。

B. 能力建设和体制发展(《生境议程》第四章D节)

1. 支助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

15. 自从1976年在温哥华举行第一次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之后成立该中心以来,人类住区领域的能力建设和体制发展一直是该中心的一项主要优先事项。生境二会议极大地促进了该中心的这项承诺,大量地增加了联合国人类住区(生境)中心及其在该领域合作伙伴的活动,并将能力建设更加明确地纳入国际社会城市发展的议程中。

16. 在生境二会议之后,主要的对象群体、专题重点、各项战略和方法均已出现大量变化。从全球角度来说,该进程的主要趋势包括:

(a) 重点放在地方当局和地方非政府组织以及以社区为基础的团体;

(b) 政治参与者的能力建设:除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之外,还包括地方选出的官员和其他地方领导;

(c) 越来越多跨部门的办法,共同关切生活环境和减轻贫穷的问题;

(d) 增加对性别问题的关注;

(e) 道德方面的问题:透明度、问责制、打击腐败;

(f) 从个人培训转到能力建设,包括人力资源开发,体制的加强以及支助性的调控和法律框架;

(g) 全国地方当局协会及其全球网络的作用不断加强,向地方政府提供培训和体制建设的支助作用不断加强;

(h) 更多的区域方案和其他主动行动是为了加强国家和地方的培训机构:建立能力建设的能力;

(i) 越来越多地采用新技术,尤其是因特网方面。

2. 需联合国系统进一步注意的具体问题

17. 如《生境议程》所述,各国政府及其合作伙伴已致力于采取一系列行动,这些行动主要有赖于加强能力建设和体制发展。由于其中大部分问题超越部门性人类住区的解决办法,因此,需要联合国系统及民间社会伙伴进行大量和广泛的多边合作,以便在区域、国家和地方各级采取有效和协调的行动。这些问题包括:

(a) 权力下放和加强地方当局;

(b) 审查政策和立法以及行政程序;

(c) 促进民间参与;

(d) 对地方一级选出的官员进行培训和能力建设;

(e) 管理国内和地方的资源;

(f) 信息交流和利用现代通信技术。

C. 国际合作和协调的问题

1. 与生境伙伴和民间社会组织的合作和协调

18. 在执行《生境议程》时,各国政府及其合作伙伴致力于一项伙伴关系战略,以便使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和社区的所有伙伴能发挥更有效和协调的作用,发展可持续的人类住区,并提供适当住房和服务。后来,人类住区委员会让地方当局和市政当局以及非政府组织和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扮演重要角色。

19. 在就地方当局对执行《生境议程》中的作用进行深入辩论之后,人类住区委员会第十七届会议(第17/18号决议)9 请联合国人类住区(生境)中心执行主任设立一个地方当局委员会,作为咨询机构。这被视为一项重大步骤,加强与世界各地参与执行《生境议程》的地方当局进行对话。该咨询机构于2000年1月成立,并已通过本两年期的工作计划。预期它将充当智囊团,并作为城市未来问题的预警系统而发挥作用。委员会成员将与各国政府合作,共同努力实现联合国关于确保人人有适当住房和可持续城市发展的目标。

20. 世界各地的非政府组织认为生境二会议的成果至关重要,有助于在未来与民间社会及其组织建立战略和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以便在区域、国家和地方各级执行《生境议程》。鉴于各种非政府组织在住房和可持续城市发展领域中的宗旨和重点差异很大,人类住区委员会第十七届会议被认为是一次有益的机会,能审查和协调非政府组织关于《生境议程》行动领域的战略和政策。尤其是,关于主题对话的特别会议有助于在筹备伊斯坦布尔会议的框架中制定未来应采取的协调行动。

21. 《生境议程》吁请所有合作伙伴在确定和记录最佳做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作为监测各项趋势、评估进展和促进交流经验的一种重要方法。在执行《生境议程》的过程中,一些合作伙伴团体正在国家和区域一级组织最佳作法的竞赛和展览,这些团体包括地方当局、专业人士、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等。

22. 1995年设立的改善生活环境最佳做法迪拜国际奖,继续大力助成建立一个内容丰富的资料库,列入为执行《生境议程》采取的重要主动行动。这个最佳做法的资料库预计将在伊斯坦布尔五年审查进程方面发挥充分的价值。在2000年10月2日世界生境日时,迪拜市政府将颁发第三次迪拜国际奖,已有650件申请案在竞争该奖项。

23. 同样,怀柔委员会(它是一个在全球进行活动的网络,由关注人类住区发展中的妇女和性别问题的非政府组织组成,于1995年在北京世妇会期间成立)向全球发出一项关于“我们的做法”的呼吁,以便确定、记录和传播在促进妇女平等地位和赋予妇女权能中的良好做法和最佳做法。作为筹备进程的组成部分,怀柔委员会打算在2000年制作一本专题资料汇编,说明从在人类住区发展方面促进男女平等的一些选定做法中所吸取的教训。

2. 需要联合国系统进一步注意的国际合作和协调的问题

24. 在全球一级,需重新审议和扩大国际社会在伊斯坦布尔对加强国际合作的承诺。这些承诺被视为至关重要,能够为执行根据《生境议程》制定的国家行动计划提供总的条件和所需的支助。需要更加注意加强联合国系统与其民间社会伙伴之间的合作方式,尤其是在以下各方面:

(a) 调集资源:多边、区域和双边性的技术及金融合作方案;

(b) 促进交流适当的技术和获取信息;

(c) 加强适当住房和可持续城市发展在国际合作中的优先地位,因为它们与社会发展、经济增长和保护环境的所有方面问题具有密切的联系;

(d) 加强与地方当局、非政府组织和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以及私营部门在战略和业务方面的伙伴关系。

二. 联合国大会全面审查和评价
生境议程实施情况特别会议的范围

25. 大会在其1997年12月18日第52/190号决议中,决定于2001年举行一次特别会议,以对第二次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生境二)成果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的审查和评价。还进一步决定指定人类住区委员会为这届特别会议的筹备委员会,由联合国人类住区(生境)中心担任秘书处并提供服务。

A. 关键承诺和战略

26. 国际社会在伊斯坦布尔通过了《生境议程》,核准了有关能成事、参与、伙伴关系、建设能力、监测和评价、国际合作等关键原则以及具体的承诺和战略。

27. 特别会议应把重点放在审查人类住区委员会所建议并经其1999年5月14日第17/1号决议10通过的20个关键承诺和战略的实施情况。这些关键领域分为下列六个主题,预期在2000年9月提交的各项国家报告内将采用类似的结构。

适当住房

1. 提供有保障的保有权

2. 促进适当住房的权利

3. 提供获得土地的同等机会

4. 促进获得信贷的同等机会

5. 促进获得基本服务的机会

社会发展和消除贫穷

1. 提供获得健康安全生活的同等机会

2. 促进社会融合和支助处境不利群体

3. 促进人类住区发展方面的两性平等

环境管理

1. 促进地域平衡的住区结构

2. 管理对水的供求关系

3. 减少城市污染

4. 防止灾害和重建住区

5. 促进有效和无害环境的运输系统

6. 支助关于编制和实施地方环境计划和《21世纪议程》地方倡议的机制

经济发展

1. 加强小型和微型企业、特别是由妇女开办的那些小型和微型企业

2. 鼓励公私营部门的伙伴关系,刺激生产性就业机会

施政

1. 促进权力下放和加强地方当局

2. 鼓励和支助参与和民政参与

3. 确保透明、负责任和有效地管理市镇和都市地区

国际合作

1. 加强国际合作和伙伴关系

B. 区域、国家和地方各级的行动

28. 在生境二,各会员国承诺通过地方、国家、次区域和区域的行动计划,以及通过应用《生境议程》的战略原则,来实施《生境议程》。国家报告准则表明,国家报告将尽可能地为大会特别会议提供关于上述20个关键承诺和战略的情况。这些资料尤其应把重点放在下列方面:

(a) 自1996年以来取得的进展;

(b) 主导条件、新趋势、新出现的问题以及主要关切领域;

(c) 自生境二以来的政策和立法决定;

(d) 遇到的体制方面和其他方面的障碍;

(e) 汲取的教训、特别强调可持续性和影响;

(f) 建议优先采取的行动。

29. 审查应集中在地方一级的行动,汲取通过《21世纪议程》地方倡议而在实施《21世纪议程》的过程中得到的教训,查明最佳做法,包括妥善的政策,立法和示范性行动计划。通过最佳做法来交换看法和传授知识,重点将强调可持续性和影响。这个进程的目的是,拟定国家和地方一级的今后倡议并为其制定优先次序,在2000年最后一个季度的区域会议和筹备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将讨论这些问题。

C. 伙伴关系和民间社会的作用

30. 《生境议程》强调在公共、私营、志愿和以社会为基础的组织、合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之间建立有效的伙伴关系,认为这是实现可持续的人类住区发展和人人有适当住房的关键所在。人们普遍认为这种伙伴关系是《生境议程》的主要特点。

1. 城市和地方当局协会的作用和活动

31. 生境二着重指出城市政策日益复杂,强调有必要建立新形式的城市施政管理模式。在生境二之后,权力下放似乎成为全球趋势。

32. 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管理生活环境的伙伴关系方式,是世界城市和地方当局协调协会与联合国人类住区(生境)中心合作发起的一项全球倡议的主题。其目的是希望这项倡议能导致实现国际商定的实施地方民主的框架。权力下放、地方自治和健全的城市施政被视为是可持续的城市发展的先决条件。在世界各区域,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建立积极的伙伴关系而开展了区域协商。

33. 伊斯坦布尔五周年审查筹备委员会第一届会议(内罗毕,2000年5月8日至12日)举行了一次全球对话,主题为“草拟地方自治世界宪章”。来自世界各区域的很多市长、以及国际地方当局协会的领导人都参加了对话。在这次全球对话的讨论过程中,达成了广泛的一致意见,即权力下放的体制和法律框架是实施《生境议程》的关键。对在筹备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继续讨论拟议的世界宪章的必要性达成了普遍的一致意见。

34. 同时,筹备委员会还认识到地方当局咨询委员将会对大会特别会议作出宝贵贡献;感谢咨询委员会的工作,并请咨询委员会继续为特别会议的筹备进程做出贡献。

2. 其他伙伴的作用和活动

35. 通过民间社会的积极参与,建立了重要的合作伙伴机制。例如,生境问题全球议员会议举行了一系列区域和全球会议,他们承诺鼓励根据《生境议程》进行政策和立法改革,并已经签署了一项谅解备忘录,生境与怀柔委员会已商定了一个三年工作建议;人类住区研究人员还通过了一个注重政策研究的全球议程,以帮助实施《生境议程》。

36. 特别会议应审查不同的合作伙伴团体通过地方、国家、次区域和区域行动计划而对实施《生境议程》做出的具体贡献。审查重点应放在下列方面:城市和地方当局的作用和活动;其他合作伙伴、例如非政府组织以及国家和国际协会、私营部门、全球议会、学术界、工会和社区团体的作用和活动;以及合作伙伴的法律地位,以确保它们更多地参与人类住区委员会的工作。

37. 关于联合国系统进行的旨在协助实施《生境议程》的各项活动,预计审查要将重点放在下列方面: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机构、包括布雷顿森林机构的作用和活动;各区域委员会的作用和活动;联合国驻地协调员系统在把人人有适当住房和可持续人类住区发展与重要的环境、社会和经济考虑相结合方面所起的作用;把城市问题列入联合国发展援助框架(联发援框架)、共同国家评析和国家战略说明中。

38. 预期成果是一整套前瞻性建议和安排,它们得澄清干预和报告的作用和方式,并加强参与和合作伙伴关系,以根据关于地方当局、其他伙伴以及联合国有关组织和机构在审查和评价进程中的作用的HP/C/PC.1/4号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实施和监测《生境议程》。

D. 监测和评估

39. 《生境议程》赋予人类住区委员会负责审查和记录在实现《生境议程》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分析各国政府、地方当局及其协会、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的有关投入。委员会的秘书处、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生境)与其他有关组织负责建立适当的进程,分析和监测都市化的主要趋势以及城市政策的影响,尤其是通过拟定和散发适当的准则。

40. 根据上述,在1998年期间分发了一系列关于如何筹备实施《生境议程》进程的准则,载有详细的建议,加以广泛的分发,其中包括下列监测和评估工具:联合国驻地协调员制度准则;国家政府和生境国家委员会准则;确定和记录最佳做法准则;收集和分析城市指标数据准则。根据对评估条件和确定可持续人类住区发展优先事项的普遍需要,这些准则强调要根据可比指标、推界的最佳做法和在各个级别上得到的其他资料,加强监测和评价能力。

41. 人类住区委员会赞扬中心设立了全球城市观测站(第17/8号决议),11该观测站预计将发挥联合国系统参与监测实施《生境议程》的各伙伴团体协调中心的职能。

42. 预计大会特别会议将审查人类住区委员会和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生境)在下列方面的作用:

(a) 支助世界各地《生境议程》的监测进程;

(b) 建立全球观察站网络;

(c) 把各项指标列为监测和评估的工具;

(d) 扩大最佳做法的范围,把妥善的政策、立法和示范性行动计划包括在内;

(e) 提供前瞻性建议和指示,通过这些建议和指示,促进和支助在国家和地方各级的实施。

43. 人类住区委员会在其1999年5月14日第17/8号决议中,促请扩大最佳做法,以便将城市政策、行动计划和立法囊括在内。继该决议之后,秘书处编写了一个记录城市政策和立法的模板草案。根据伊斯坦布尔会议五周年审查筹备委员会第一届会议的请求,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生境)打算把最佳做法、成事政策、立法及行动计划结合在一起,作为为保障土地所有权和城市管理宣传运动而确定“典型城市”的依据。

44. 关于联合国系统作为伙伴监测实施《生境议程》的活动,预计审查也将把重点集中在联合国驻地协调员制度在国家一级所起的下列作用:提高对监测益处的认识;鼓励协调数据收集和分析;散发切实有效的准则;把建立监测站作为实现统一的联合国监测系统的一步。上述建议的目的是提出一套关于未来活动的建议。

E. 国际合作

45. 联合国系统的有关组织和机构、包括布雷顿森林机构、以及10个明显不同的伙伴群体,已承诺实施在伊斯坦布尔达成的《生境议程》(见方框)。

1. 联合国系统

46. 消除贫穷的战略把重点放在下列要素方面:实施把经济增长与更公平地分配收入相结合的宏观经济政策;促进在正规和非正规部门中的得体职业和收入;确保能获得各种负担得起的社会服务;为易受伤害群体或被排斥在劳动力市场之外的那些人建立社会安全网;鼓励组织、赋予穷人权能和让穷人参与,以促进他们的利益。

47. 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的方案和项目中,5%与城市发展有关,很多都是由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生境)在全球、区域、国家和地方各级执行的。

48. 联合国其他组织参与实施《生境议程》的活动包括:

(a) 各区域委员会进行的各种机构改革和可持续的人类住区活动;

(b)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的爱幼城倡议;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组织)的健康城市方案;

(c) 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的全球性“城市就业方案:为非正规经济创造更好的工作机会”;

(d)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为满足国家和地方当局的需要而开展的能力建设和

培训项目;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为住房权利而进行的工作;

(e)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工发组织)的能源、水和废物处理方案;

(f)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为农村住区的平衡发展而进行的研究;

(g) 联合国秘书处经济和社会事务部(经社部)在淡水、能源和运输方面,社会发展方面,以及公共政策和公共行政方面开展的技术合作活动;

(h)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规划署)的无害环境城市技术和地方实施《21世纪议程》的活动。

 

联合国在伊斯坦布尔做出的承诺

劳工组织

扩大和保护就业机会和工作,促进中小型企业、合作和其他措施,使与住房有关的方案对创造就业机会和减缓贫穷的方案产生最佳影响;

教科文组织

保护和维护具有历史和文化价值的住区;与和人类住区有关的教育和科学机构建立联系网;

卫生组织

加强保健服务,把公共保健与基本的城市服务结合在一起,加入和鼓励机构间的伙伴关系;

世界银行

支助提供城市基本服务,改善城市环境和加强城市资金;拟定战略框架,减少发展中国家城市地区的贫困;

货币基金组织

技术援助和为公私营部门协作提供政策咨询,以增加私营部门为住房和基础设施提供的资金;

气象组织

都市化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对气候学、气象学、水文业务与水资源的影响;

工发组织

城市工业生产力、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开发、建筑业和建筑部门;

贸发会议

针对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国际金融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的住房和城市金融的影响,监测都市化的主要趋势以及城市政策的影响;

环境规划署

环境评估、监测和评价、特别是在下列方面:可持续的消费形态和生产、运输和废物管理战略、沿海和淡水资源、有害废物管理、减少和逐渐减少消耗臭氧的物质以及减少温室效应;

难民专员办事处

协调减灾、救灾和灾后复兴与重建努力,协调难民遣返和重新安置倡议;

粮食计划署

把粮食援助与提供农村和城市基础设施结合在一起、特别是在国内冲突之后,并特别强调妇女的作用;

开发计划署

通过国家办事处网络,支助国家政府、地方当局、非政府组织和其他伙伴的多部门专题方案,促进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支助为建设能力,调动和协调捐助国和国内资源;

儿童基金会

城市基本服务、保护儿童和促进社会包容和平等;

人口基金

通过适当的生殖保健方案和研究人口、移徙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及其对人类住区的影响,减轻和减少城市和农村贫穷;

联合国大学

传播与都市化和城市发展有关的研究方法和办法;

人权中心

把《生境议程》与正在进行的和未来的人权活动结合在一起;建立外地咨询服务和技术援助;

联合国志愿人员

在所有级别上鼓励志愿人员支助对易受伤害群体的捐助,特别要建设消除贫穷的能力;

妇发基金

在《生境议程》所列领域中促进两性公平和平等;

区域委员会

监测和支助针对各区域具体情况进行的可持续的人类住区发展活动;通过咨询服务,行使协调和整合作用,进一步实施《生境议程》;为交流信息和经验加强区域网络;协调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战略、特别是那些具有重要的越界影响的政策和战略。

资料来源

秘书长给大会第五十一届会议的报告: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生境二)的成果的实施情况和后续行动(A/51/384)。

49. 世界银行对实施《生境议程》的主要贡献包括:城市贷款业务,特别是为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贷款。世界银行支助和参与各种相关的全球网络和机构间伙伴关系,尤其是城市联盟,这是世界银行与生境在1999年联合发起的一项倡议。城市联盟的重点放在城市中穷人的需要,同时支助以下两个主题领域中的业务活动:城市发展战略以及加快改造贫民区的工作。

50. 1999年12月,前南非总统纳尔逊·曼德拉与各国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人一道,在柏林发起了“无贫民窟城市”的努力。“无贫民窟城市”行动计划是城市联盟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重点放在改善世界上最肮脏、不健康和得不到服务的城市贫民窟以及棚户区方面。计划还呼吁全世界共同努力,增加投资,为城市中的穷人提供基本服务,把试验项目推广为全市和全国的改造政策。

2. 全球宣传运动

51. 显而易见,全球化提供了很多机会,但同时也为城市政策制定者带来了风险和挑战。世界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城市化,随之而来的是贫困加剧、城市环境退化以及城市无法管理日常活动的问题。为了消除贫穷,使城市生活质量发生实际变化,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生境)利用多年的经验,发动了两次全球性的宣传运动。人类住区委员会在1999年5月批准了这两次宣传运动。第一个宣传运动是全球保障土地保有权运动,它是“人人有适当住房”次级方案的起点;而“可持续的城市发展”次级方案的起点是全球妥善治理城市运动。

52. 最近发起的全球保障土地保有权运动,标志着住房政策的新措施。保障土地保有权已被列为成功的住房战略中最重要的要求,特别是因为它涉及的是城市穷人日常现实中经常遇到的人身不安全问题。

53. 这场宣传运动得到了有针对目标的工作方案的支助,该工作方案为关于土地保有权制度、提供基本服务以及住房筹资和微额信贷方面提供可行的政策选择。特别强调妇女的作用、尤其是她们在继承权和获得信贷方面的平等待遇。

54. 运动已经动员了合作伙伴,筹备拟定一项关于保障土地保有权的全球规范宣言,这可被看作是朝着通过一项关于住房权利的国际公约方向迈出的第一步。这个规范框架已提交给筹备委员会审议。宣言草案已列在筹备委员会第二届会议的议程上。还在编写一系列政策文件,例如联合国住房权利方案,这项工作将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合夥进行。协作活动最近的一个高潮是,人权委员会在2000年4月的会议上,决定任命一名住房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任期为三年。

55. 此外,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生境)还发起了全球妥善管理城市运动,主要目标是改善城市地区的生活质量,特别是穷人和处于边缘状态的人。这场运动的战略是推动将在特别会议期间得到国际社会核可的国际目标,促进世界各地在地方一级通过有包容性的决策进程。

56. 这场运动正围绕着两个目标动员战略伙伴:一项关于妥善治理城市的规范宣言、以及对世界各城市包容性决策进程实际范例的综合分析。宣言草案将列入筹备委员会第二届会议的议程。

57. 还在起草一份关于妇女参与施政的政策文件草案,拟定整套指标和妥善治理各城市指数的监测框架。筹备委员会在2000年5月举行的第一届会议期间,分别就保障土地保有权的准则和妥善治理城市的问题进行了两项对话。

58. 根据大会关于业务活动的决议,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生境)打算让联合国发展集团(发展集团)的一名成员发挥积极作用,在全球各级,把城市问题纳入联合国政策的拟定和方案进程中,以及协同评估地方和国家各级的需要和能力。

59. 根据《生境议程》的战略原则(赋予能力、伙伴关系、参与、建设能力和通过建立联系来监测进展),特别大会应审查下列问题: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机构、包括布雷顿森林机构,在把人人有适当住房与可持续的城市发展两个主题纳入国际社会对各国技术合作优先事项的反应中的作用和活动;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人类住区委员会在协调实施《生境议程》方面的作用和活动;各区域委员会在区域一级开展的各种活动、包括高级别会议,以交流经验,为与政府间组织和区域开发银行合作采取适当措施。

60. 最后,特别会议应研究新的和所需额外资源的问题,以通过国际合作和更好地利用现有资源来实施《生境议程》,同时根据执行主任关于地方当局、其他伙伴和联合国各有关组织和机构在审查和评估过程中作用的报告(HS/C/PC.1/4),审查报告方面的机构安排。

三.《生境议程》的有协调实施情况

A. 目前情况

61. 目前,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生境)作为实施《生境议程》的协调中心,正在并与秘书长作为改革方案的一部分所设立的以下两个委员会:

(a) 联合国发展集团(发展集团),

(b) 经济及社会事务执行委员会。中心将参与发展集团工作的重点主要放在 (a) 将《生境议程》的关注问题引入联合国发展援助框架(联发援框架),(b) 协助建立各全球性会议后续工作的指标体系,

(c) 协助发展权利问题分组开展工作。中心对经济及社会事务执行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则主要环绕着它作为实施《21世纪议程》第7章和第21章的任务主管机构所应发挥的作用。在机构一级,中心参与了行政协调会有关附属机关的工作,包括方案和业务问题协商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机构间委员会。

62. 生境二会议以来的经验表明,需要落实各项安排以确保更有系统地收集资料和监测全系统内在实施《生境议程》方面的有关活动。从而这将有可能更有系统地查清在使支助和合作的供需之间保持一致方面是否存在着空白、重叠或机会。国际社会需要做的是:

(a) 召开一次包括国际和区域的多边和双边机构以及地方当局和总括性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和区域协会在内的支助机构城市论坛,确定现有的和新出现的作用,阐明它们正在作出和计划作出哪些贡献,并对支助方式加以协调;

(b) 制订信息交流制度,订立框架,以记录和分析国际支助与合作、所吸取的经验教训和开展合作的机会;

(c) 制订信息和通讯的协定以及工作方法,以加强用于合作和协助的机制和方式方法。

63.上述机制将构成为供下列方面利用的知识基础:

(a) 国际组织,用来提高其资源使用效率,交流已吸取的经验教训,以使其支助方式更为有效;

(b) 地方一级的利害攸关者,以便更清楚地了解可以获取和利用哪些不同的资源和支助方式,实施其各自的行动计划;

(c) 参与实施《生境议程》的全球一级的合作伙伴。

B. 《生境议程》任务主管机构制度的构成要素

64. 鉴于供国家和地方各级的合作伙伴审查《生境议程》的机制早已确立,《生境议程》任务主管机构最初的主要目标将是处理联合国系统内部信息交流和汇报框架中的缺陷。该系统一经发展和完善,就应将加以扩展,以根据《生境议程》中的伙伴关系的概念,纳入国际和区域各级的其他合作伙伴。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讨论了这一方式的利弊之后,或可鼓励人类住区委员会利用任务主管机构制度来汇报以协调一致的方式实施《生境议程》的情况。在这方面应回顾到,行政协调会机构内部已广泛地利用了任务主管机构制度,包括就1990年代全球性会议后续工作中的各种跨部门主题作出汇报。

65. 《生境议程》中的实质行动领域与以前的全球性会议中的行动领域有着密切联系,联合国系统可针对这些领域通过在地方一级开展行动,落实就各种跨部门主题作出的各种承诺。

66. 《生境议程》规定,旨在支持实施国家和地方行动计划的政策和能力建设应具有重点。为使有效,作为一般原则,就要在开展其他全球性会议的后续工作时,与联合国系统业已建立的计划密切协调。因此,《生境议程》任务主管机构制度的拟议目标应为:

(a) 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交流信息和调集资源,特别在以有协调和相辅相成的方式于国家和地方各级处理各种跨部门主题方面,促成联合国机构和组织及其他国际合作伙伴之间开展协作与合作;

(b) 加强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生境)作为在联合国系统中协调实施《生境议程》的协调中心的协调作用;

(c) 建立旨在支持实施国家和地方行动计划的城市知识库,其中包括提供给联合国发展援助框架的投入和提供给共同国家评估进程的支助;

(d) 确定在住房和可持续城市发展方面政策制订工作需计及的新的和正出现的问题;

(e) 评估将政策投入实践所涉的能力建设问题;

(f) 制订准则并提供支助,以便将从经验中总结出的良好做法和吸取的经验教训转变为国家和全球各级的政策。

67. 已向于2000年5月8至12日在内罗毕召开的伊斯坦布尔会议五年审查会议筹备委员会第一届会议简要介绍了拟议的《生境议程》任务主管机构制度概念。筹备委员会建议,拟议的任务主管机构制度不应忽视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生境)应发挥的协调中心作用,而应加强其协调联合国系统履行承诺和开展活动方面的中心领导地位。宜就该制度对中心作为实施《生境议程》的协调中心这一指定作用(《生境议程》第229段)是否相互补充和有所支助,进一步审查该制度对关于伊斯坦布尔会议五周年审查的大会特别会议的筹备进程是否有益。为以有协调地实施《生境议程》而建议的任务主管机构制度,并不是用来取代中心在附件一所列专题领域拥有的协调中心作用。考虑到这些专题领域与联合国系统中其他组织拥有的任务联系密切,这一制度对于《生境议程》的价值在于,它能否使联合国系统的各组织和各机构以结构分明、重点突出的方式提供协调一致的支助。

C. 实质重点

68. 任务主管机构制度的实质重点将是《生境议程》的以下双重目标,即人人有适当住房和可持续城市发展。最初的汇报和信息交流工作将把重点放在国家汇报的以下各种关键项目上,即:

(a) 住房:土地保有权、住房权、土地、信贷和基础服务;

(b) 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健康、安全和社会融合;

(c) 环境管理:均衡的住区、水、城市污染、交通和《21世纪议程》的地方倡议;

(d) 经济发展:微型企业与妇女、公私伙伴关系和就业;

(e) 施政:权力下放、民众的参与和城市的治理;

(f) 国际合作。

69. 这些关键项目表明,《生境议程》所列的承诺和行动领域具有跨部门性质。有鉴于此,并鉴于特别需要联合国中具有相当代表性的各组织和机构在国家和地方各级开展联合行动,宜采用协调一致和综合兼顾的方式。

70. 由于拟议的制度与国家汇报进程之间有着密切的并行联系,将使国际社会能较为容易地确定以收效大、见效快的方式分配和调集资源方面有哪些重大空白和重叠,可作出哪些优先安排,从而为国家和地方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支助。

71. 将记录、分析和规划在上述每个领域和每个类别中提供的国际支助和开展的国际合作。最终的产出将是综合的信息资料来源,涵盖各地理区域和专题,说明支助的方式及其对《生境议程》下列一个以上目标作出何种贡献,即参与、伙伴关系、权力下放、能力建设、建立联系和将信息资料用于决策。

四. 建议

72. 如上文所述,《生境议程》有着两大主题,即 (a) 人人有适当住房和 (b) 可持续城市发展。这两大主题作为出色的手段,可扩展联合国就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特别在国家和地方各级作出的通盘承诺的范围。兹吁请联合国系统中的各组织和各机构提高它们的能力,以有协调和相辅相成的方式开展行动,并使此类努力体现于区域、国家和地方各级,以支助持续履行1996年在伊斯坦布尔议定的广泛承诺。

73. 为了加大以综合兼顾和有协调的方式实施《生境议程》的力度,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可:

1. 联合国采用有协调的方式来实施《生境议程》的办法

(a) 重申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同大会和人类住区委员会一起,构成为一个三级政府间机制,以监督实施《生境议程》的有协调活动(参见大会第51/177号决议,第13段,以及《生境议程》第214段和第226段);

(b) 注意到人类住区委员会在促进、审查、监测和评估实现上述《生境议程》的双重目标的进展方面作出的工作(《生境议程》第222段);

(c) 请联合国发展集团(发展集团)执行委员会审查落实发展集团各成员组织就实施《生境议程》的目标所作的承诺情况;

(d) 建议行政协调委员会(行政协调会)对有协调地实施《生境议程》提供有效支助,包括促进联合国历次全球会议的综合后续工作,作为其进行努力的一部分;

(e) 确认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生境)在协调和监测《生境议程》的实施工作、以及为人类住区委员会提供服务方面,具有的地位和作用,建议为该职能提供充分的人力和财力资源(《生境议程》第229段;大会第54/208号决议,第9段);

(f) 积极支持在全系统中建立由参与处理城市化问题的双边和多边支助机构组成的城市论坛,并使之有效运作。

2. 全系统行动的优先事项

(a) 吁请地方当局及其国际协会加强它们在实施《生境议程》方面的作用并对之作出更大的贡献,以及考虑邀请联合国地方当局咨询委员会协助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协调联合国国际会议和世界首脑会议后续工作(大会第53/180号决议,第7段,以及筹备委员会第一届会议通过的第1/2号决议,第1段);

(b) 重点突出《生境议程》对于跨部门问题(如可持续的人类住区、城市的贫困、性别问题、民间社会的参与)所作承诺的特殊意义,并在拟订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今后协调部分的工作议程时,将其考虑在内;

(c) 请在伊斯坦布尔会议上作出承诺的联合国系统有关组织和机构加紧努力,将《生境议程》的目标订入其工作方案中,并根据拟议的任务主管机构制度,确定具体的作用(大会第53/180号决议,第13段);

(d) 注意到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生境)在根据分别适用于全球和区域各级的各套指标,监测和评价实施《生境议程》的进展、以及汇编和传播最佳做法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请联合国系统的有关组织和机构利用此类工具,向人类住区委员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汇报它们为实施《生境议程》作出的贡献;

(e) 请国际社会以及联合国系统的各组织和各机构积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支助,以协助它们履行在伊斯坦布尔会议上作出的承诺,特别是关于消除城市贫困方案和冲突后重建方案(筹备委员会第一届会议通过的第1/3号决议,第9段);

(f) 考虑是否宜拟订一项关于在新千年中城市与人类住区的作用的宣言,并建议关于伊斯坦布尔会议成果五周年审查的大会特别会议通过这项建议(筹备委员会第一届会议通过的第1/3号决议,第16段)。

3. 协调联合国系统筹备关于伊斯坦布尔
会议成果五周年审查的大会特别会议

(a) 考虑通过《生境议程》任务主管机构制度,以便利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机构以有协调的方式实施《生境议程》,同时根据本报告所列框架(参见附件二),精简向人类住区委员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进行的汇报;

(b) 请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机构审查它们在伊斯坦布尔会议上所作的承诺,并向经社理事会说明它们向关于伊斯坦布尔会议成果五周年审查的大会特别会议作出的具体贡献;

(c) 请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各机构考虑协助开展关于以有协调的方式实施《生境议程》的本报告第三节所列的一整套拟议行动;

(d) 请各区域委员会支助召开区域性会议,筹备关于伊斯坦布尔会议成果五周年审查的大会特别会议(大会第53/180号决议,第11和13段;筹备委员会第一届会议通过的第1/3号决议,第8段);

(e) 吁请各会员国提供自愿捐款,以协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充分参与关于伊斯坦布尔会议成果五周年审查的大会特别会议(大会第53/180号决议,第14段;大会第54/209号决议,第5段);

(f) 吁请加强国际合作,增强其对以有协调的方式实施《生境议程》工作的支助(大会第54/208号决议,第10段;大会第54/209号决议,第3段)。


附件一

《生境议程》任务主管机构制度的说明性框架

总协调中心: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生境)

任务

负责汇报的主管机构

住房

土地保有权的保障

生境

拥有适当住房的权利

人权专员办事处

获得土地

粮农组织/生境

获得信贷

世界银行

获得基本服务

儿童基金会/生境

社会发展与消除贫困

健康与安全

卫生组织/生境

社会融合

经社部

两性平等

妇发基金/人口基金

环境管理

平衡的住区

人口基金/区域发展中心

水的管理

环境规划署/生境

城市污染

环境规划署/气象组织

防灾与重建

人道协调厅/生境

运输

世界银行/生境

地方一级的《21世纪议程》

生境/环境规划署

经济发展

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妇女)

开发计划署/劳工组织

公私伙伴关系与就业

劳工组织/开发计划署

施政

权力下放

生境/区域发展中心

参与和民众的参与

教科文组织/生境

城市的治理

生境/开发计划署

注一上文中使用了下列简称:

经社部 : 联合国秘书处经济和社会事务部

粮农组织: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劳工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

人道协调厅: 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厅

人权专员办事处: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区域发展中心: 联合国区域发展中心

开发计划署: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环境规划署: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教科文组织: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人口基金: 联合国人口基金

儿童基金会: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妇发基金: 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

卫生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

气象组织 : 世界气象组织

附件二

《生境议程》任务主管机构汇报格式草稿

1. 机构/组织/部门。

2. 方案/活动/倡议。

3. 主题焦点(19个关键项目中一个以上的项目)。

4. 战略重点(《生境议程》的一个以上战略目标):

- 伙伴关系;

- 参与;

- 权力下放;

- 能力建设;

- 建立关系和信息。

5. (a) 切入点/合作伙伴:

- 国家政府/机构;

- 地方当局;

- 私营部门;

- 非政府组织/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

- 研究所或培训机构;

- 其他;

(b) 其他(国际和/或区域一级的)协作伙伴。

6. 地理涵盖程度。

7. 所针对的人口。

8. 在政策/方案拟订周期中的干预程度:

- 资料的收集和分析;

- 战略规划和发展;

- 资源的调集;

- 实施;

- 监测与评估;

- 其他。

9. 资源的分配(外部资源、国内资源、现金资源、实物资源)。

10. 影响和可持续性的指标。

11. 汲取的经验教训。

12. 转让/效仿。


注二:

1. 《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生境二)报告,伊斯坦布尔,1996年6月3日至14日》(联合国出版物,销售号C.97.IV.6),第一章,决议1,附件二。

2. 同上,附件一。

3. 同上,附件二,第四章。

4.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报告,里约热内卢,1992年6月3日至14日》,第一卷,《会议通过的决议》(联合国出版物,销售号C.93.I.8和更正),决议1,附件二。

5. 《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哥本哈根,1995年3月6-12日》,(联合国出版物,销售号C.96.IV.8),第一章,决议1,附件二。

6. 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的报告,开罗,1994年9月5-13日(联合国出版物,销售号E.95.XIII.18),第一章,决议1,附件。

7. A/CONF.172/9,决议1,附件一。

8. 《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报告,北京,1995年9月4-15日》,(联合国出版物,销售号C.96.IV.13),第一章,决议1,附件二。

9. 参见《联合国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四届会议,补编第8号》(A/54/8),附件一.A。

10. 同上。

11.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