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114(c)

大会决议

[根据第三委员会的报告(A/55/602/Add.3)通过]

55/118. 海地境内的人权情况

大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1国际人权盟约2及包括《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3等其他国际人权文书所体现的原则,

回顾其1999年12月17日第54/187号决议,并注意到人权委员会2000年4月26日第2000/78号决议4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2000年7月28日第2000/277号决定,

注意到人权委员会海地境内人权情况独立专家阿达马·迪昂的报告,5

念及秘书长关于驻海地国际文职人员支助团的报告,6并考虑到2000年3月15日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7

注意到人权委员会关于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及其因果问题特别报告员视察海地的报告,8并鼓励海地政府积极贯彻报告所载建议,

认识到民主、发展及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有互相依存的关系并且相辅相成,国际社会承诺支持、加强和促进这个原则,

注意到驻海地国际文职人员支助团的设立,其任务是支助民主进程和协助海地当局发展民主机构;协助海地当局改革和加强海地司法系统,包括其刑罚机构,并促进调查员办公室;支持海地政府努力通过特别训练和技术援助方案使海地国家警察专业化,并帮助海地政府协调这方面的双边和多边援助;支持海地政府旨在充分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种种努力;并为组织民主选举提供技术援助,和与海地政府协作协调双边和多边援助,

赞扬美洲国家组织在海地的工作,特别是该组织在2000年5月21日议会选举后努力促进海地政治行动者之间以及民间社会各团体之间的对话,

表示关注与2000年5月21日选举有关的缺点,特别是国家和国际观察员所指出以及美洲国家组织选举观察团所指出的缺点,尚未找到办法解决,

强调依法选举议会对建立民主体制、法治以及为所有海地人民争取公民、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具有重要作用,

满意地注意到海地当局努力打击有罪不罚的现象,使得应对叶子十字路口屠杀事件负责的警察被判有罪,并开始审判拉博杜屠杀事件,

痛惜2000年4月发生严重事件以来新闻界的言论自由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

回顾海地当局声明政府仍决心维护人权,并鼓励采取进一步行动加强促进、保护和保障这些权利,

强调临时选举委员会必须充分代表包括反对派在内的海地政治状况,在即将来临的总统和参议院选举的筹备和举行期间,必须公正、中立、有效,

1. 表示感谢秘书长及其海地问题代表和人权委员会海地境内人权情况独立专家不断致力于巩固海地的民主体制并促使人权在该国得到尊重;

2. 赞扬联合国海地民警特派团训练和指导海地国家警察,并赞扬驻海地国际文职人员特派团监测人权情况并开展支助民主体制的活动,这些特派团的任务期限于2000年3月15日结束,为驻海地国际文职人员支助团开路,支助团的任务是巩固和加强这方面所获的成果;

3. 强调海地国家警察必须继续作出更有效的努力,特别是通过技术援助、培训和教育,改善其业绩,以期在尊重人权的框架内有效发挥职能,遏制海地境内不安全情况剧增的现象;

4. 再次请海地政府尽快批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2《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9和《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任择议定书》;10

5. 有关各国政府向海地政府提供资料和文献,使其能够起诉侵犯人权者,以加强海地当局在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和促进和解进程方面已经作出的努力;

6. 吁请海地政府继续进行警察和司法部门的结构改革以及改善狱政部门,妥当调查出于政治动机的犯罪并按照海地法律起诉犯下这种罪行的人,采取有力行动消除任何继续侵犯人权的行为,包括非法逮捕和拘留以及当局违反法院释放命令对个人进行拘留,并确保遵循正当程序,包括合理时限;

7. 重申调查真相和伸张正义全国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对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和实现真正和有效的过渡和民族和解进程至关重要,并鼓励海地政府继续依法起诉全国委员会所查明的侵犯人权者,并建立有效设施,向受害者,尤其是向妇女、儿童及其家属提供支助;

8. 欢迎美洲国家组织常设理事会决定由该组织与加勒比共同体以及其他政治行动者和民间社会团体共同采取行动,支持海地政府和所有其他有关行动者,以便尽快提出办法和建议以解决对选举法互相矛盾的解释所造成的问题,并表示希望这将促成海地政府和其他当局采取具体的矫正行动,继续加强该国的民主进程;

9. 关心地注意到即将举行总统选举和参议院三分之一席位的改选,并敦促海地政府和其他当局同海地的政治行动者和民间社会团体取得协议,确保采取必要的保证措施,在透明、安全和可信的环境下举行选举,包括恢复临时选举委员会的信誉并在包括美洲国家组织在内的国际社会支持下进行真正的对话;

10. 赞赏地回顾海地政府与国际社会和妇女团体协作,主动采取措施,通过训练司法人员并在各级教育部门散发有关妇女权利的资料, 促进妇女人权和遏制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并鼓励海地继续作出这些努力;

11. 鼓励海地政府进一步促进儿童的权利,特别是受教育的权利;

12. 国际社会,包括布雷顿森林机构,考虑在条件允许时继续参与海地的重建和发展;

13. 鼓励海地政府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和驻海地国际文职人员支助团紧密协作,并在其协助下,帮助加强公民保护事务处,其方法是根据性别观点酌情设置区域代表并制定一项技术合作方案;

14. 决定在第五十六届会议上继续审议海地境内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情况。

2000年12月4日

第81次全体会议

 

注:

1. 第217 A(III)号决议。

2. 第2200 A(XXI)号决议,附件。

3. 第34/180号决议,附件。

4. 见《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正式记录,2000年,补编第3号》和更正(E/2000/23和Corr.1),第二章,A节。

5. 见A/55/335。

6. A/55/154。

7. S/PRST/2000/8;《见安全理事会决议和决定,2000年》。

8. E/CN.4/2000/68/Add.3

9. 第39/46号决议,附件。

10. 见第2200 AXXI)号决议附件和第44/128号决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