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84

大会决议

[根据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第四委员会)的报告(A/55/570)通过]

55/123. 援助巴勒斯坦难民

大会,

回顾其1999年12月6日第54/69号决议和以往所有关于这个问题的决议,包括1948年12月11日第194(III)号决议,

注意到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主任专员关于1999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的报告,1

强调中东和平进程的重要性,

欢迎以色列国政府和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表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于1993年9月13日在华盛顿签署《关于临时自治安排的原则声明》2 及其后的各项执行协定,

认识到中东和平进程难民问题多边工作组在和平进程中可发挥重要作用,

1. 遗憾地注意到其第194(III)号决议第11段关于遣返或赔偿难民的规定尚未执行,因此,难民情况仍然是令人关切的事项;

2. 还遗憾地注意到联合国巴勒斯坦和解委员会尚无法促使大会第194(III)号决议第11段的执行取得进展,并请该委员会为执行该段的规定继续努力,并酌情在2001年9月1日以前向大会提出报告;

3. 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主任专员及全体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认识到工程处在现有资源范围内正在尽其所能,并对各专门机构和私人组织为援助难民所做的宝贵工作表示感谢;

4. 注意到自《关于临时自治安排的原则声明》2签署以来工程处的和平执行方案取得了重大成就, 并且强调重要的是对这个方案捐款不应影响对普通基金的捐款;

5. 欢迎工程处与国际和区域组织、国家、有关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之间加强合作,这种合作对加强工程处的作用,以协助改善难民的处境,从而改善被占领土的社会稳定至为重要;

6. 敦促全体会员国迅速提供援助和协助,以期促进巴勒斯坦人民和被占领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7. 重申深为关切主任专员报告 所述的工程处长期面对的危急财政状况;

8. 赞扬主任专员努力提高预算透明度和内部效率,在这方面,欢迎2000-2001两年期新的统一预算结构,这将大大有助于提高工程处预算的透明度;

9. 欢迎工程处、东道国政府、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和捐助者之间就管理改革开展协商进程;

10. 深为关切地注意到工程处的经费继续短缺,对最贫困的巴勒斯坦难民的生活条件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可能影响和平进程;

11. 呼吁所有捐助者作为紧急事项, 尽量慷慨捐助,以满足工程处的预期需要,包括将总部迁往加沙的待筹费用,并鼓励捐助国政府定期捐款和考虑增加其定期捐款,并敦促未捐款的国家政府捐款。

2000年12月8日

第83次全体会议

 

注:

1. 《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五届会议,补编第13号》(A/55/13)。

2. A/48/486-S/26560,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