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85

大会决议

[根据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第四委员会)的报告(A/55/571)通过]

55/133. 以色列在被占领的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领土侵害巴勒斯坦人民人权的行径

大会,

回顾其各项有关决议,包括其第十届紧急特别会议的决议和人权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铭记着安全理事会的各项有关决议, 其中最近的是1994年3月18日第904(1994)号决议、1996年9月28日第1073(1996)号决议和2000年10月7日第1322(2000)号决议,

审议了调查以色列侵害占领区巴勒斯坦人民和其他阿拉伯人人权的行为特别委员会的报告1和秘书长的报告,2

意识到国际社会有责任促进人权和确保国际法受到尊重,

重申不容许以武力夺取领土的原则,

又重申1949年8月12日《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3适用于1967年以来被以色列占领的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领土及其他阿拉伯领土,

强调必须遵守中东和平进程范围内达成的各项以色列-巴勒斯坦协定,

注意到以色列军队根据双方达成的各项协定,已从加沙地带和杰里科地区撤出,及以色列随后的重新部署,并注意到商定的第三阶段重新部署没有付诸实施,

关切占领国以色列继续侵犯巴勒斯坦人民人权的情况, 包括使用集体惩罚、关闭一些地区、吞并领土和建立定居点, 及其为改变被占领的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领土的法律地位、地理性质和人口组成而继续采取的行动,

深切关注2000年9月28日以来发生的悲惨事件造成大量伤亡,其中大多数是巴勒斯坦人,

严重关注对巴勒斯坦人员和货物流通的严格限制,

表示支持在埃及沙姆沙伊赫召开的首脑会议上达成的谅解,并敦促所有有关各方真诚地立即实施这些谅解,

深信在被占领的巴勒斯坦领土的临时国际驻留人员或外国驻留人员对巴勒斯坦人民的安全和保障具有积极影响,

感谢参加派遣希布伦临时国际驻留人员的国家作出的积极贡献,

深信需要充分实施安全理事会第904(1994)号决议、第1073(1996)号决议和第1322(2000)号决议,

1. 确定占领国以色列在其所占领的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领土所采取的违反1949年8月12日《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3 的有关规定和违背安全理事会有关决议的一切措施和行动都是非法而无效的, 以色列应当立即停止采取这类措施;

2. 谴责暴力行为特别是对巴勒斯坦平民过度使用武力,造成伤亡;

3. 要求占领国以色列停止一切侵犯巴勒斯坦人民人权的行径和行动;

4. 强调必须维护所有被占领巴勒斯坦领土的领土完整, 并保证巴勒斯坦领土内人员和货物的自由流通, 包括解除对进出东耶路撒冷的限制和到外面世界来去自由;

5. 呼吁占领国以色列依照已达成的协定加快释放所有仍被任意拘留或监禁的巴勒斯坦人;

6. 呼吁占领国以色列完全尊重巴勒斯坦人民的所有基本自由;

7. 秘书长就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提出报告。

2000年12月8日

第83次全体会议

 

 

注:

1. A/55/373和Add.1和A/55/453。

2. A/55/261-265。

3. 联合国,《条约汇编》,第75卷,第9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