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18 大会决议 [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5/23)]55/146. 第二个铲除殖民主义国际十年 大会, 回顾2000年是《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1发表四十周年, 又回顾其1988年11月22日第43/47号决议,其中宣布1990年至2000年为铲除殖民主义国际十年,还回顾大会1991年12月19日第46/181号决议,其中通过了国际十年行动计划,2 铭记2000年4月8日和9日在哥伦比亚卡塔赫纳举行的不结盟国家运动第十三次部长级会议提出的有关建议,3其中除其他外,建议宣布新的铲除殖民主义十年,并支持有效地执行有关行动计划, 又铭记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为审查小岛屿非自治领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情况于2000年5月16日至18日在马绍尔群岛马朱罗举办的太平洋区域研讨会4的与会者们均赞成宣布新的铲除殖民主义十年的建议, 考虑到其1999年12月6日第54/90 A号决议,其中大会关切地注意到国际十年行动计划无法在2000年完成, 遵循《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5和《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6所载的普世公认的基本原则, 审查了秘书长就国际十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提出的有关报告, 考虑到联合国特别是通过特别委员会在非殖民化领域作出的重大贡献, 1. 宣布2001至2010年为第二个铲除殖民主义国际十年; 2. 吁请会员国加倍努力执行秘书长报告附件所载的行动计划,2并作出必要的补充修订,以作为第二个国际十年行动计划; 3. 吁请管理国与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充分合作,为各非自治领土逐一制订建设性工作方案,以协助执行特别委员会的任务和关于非殖民化的有关联合国决议,包括有关各具体领土的决议; 4. 邀请各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各专门机构和其他组织、其他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第二个国际十年期间积极支持并参与行动计划的执行; 5. 请秘书长为成功地执行行动计划提供必要的资源; 6. 又请秘书长向大会第六十五届会议报告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2000年12月8日 第83次全体会议 注: 1. 第1514(XV)号决议。 2. 见A/46/634/Rev.1,附件。 3. A/54/917-S/2000/580,附件。 4.见A/55/23(Part I),第二章,附件。最后文本见《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五届会议,补编第23号》。 5. 第217 A(III)号决议。 6. 见第2200 A(XXI)号决议,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