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21

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5/L.21和Add.1)]

55/15. 联合国同美洲国家组织的合作

大会

回顾其关于促进联合国同美洲国家组织的合作的1998年10月22日第53/9号决议,

审查了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同美洲国家组织的合作的报告,1

回顾联合国的宗旨,除其他外,包括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道主义性质之国际问题、增进并鼓励对人权及基本自由的尊重,以及担任协调各国行动以实现上述共同目标的中心,

又回顾《美洲国家组织宪章》重申这些宗旨与原则,并确定该组织是《联合国宪章》所称的区域机关,

还回顾其1992年11月24日第47/20 A号、1993年4月20日第47/20 B号、1994年7月8日第48/27 B号、1994年10月21日第49/5号、1995年7月12日第49/27 B号、1996年4月3日第50/86 B号、1996年10月24日第51/4号和1998年10月22日第53/9号决议,

欢迎即将于2001年4月20日至22日在加拿大魁北克市举行的美洲首脑会议,

又欢迎美洲国家组织大会第三十届常会通过的AG/RES.1733(XXX-O/00)号决议,其中宣布2001年为美洲青少年及儿童年,又欢迎美洲在联合国大会于2001年举行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后续行动特别会议之前为解决二十一世纪新出现的儿童问题所作的有关努力,

1. 满意地注意到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同美洲国家组织的合作的报告1以及秘书长为加强该项合作所作的努力;

2. 又满意地注意到联合国与美洲国家组织在驻海地国际文职人员支助团及联合国危地马拉核查团的工作范围内进行的信息交流;

3. 确认美洲国家组织在促进美洲的民主、在区域合作领域、在与联合国协调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4. 欢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为加强与美洲机构在各领域的合作,包括在半球一体化、统计和妇女与发展等领域的合作;

5. 建议在2001年举行联合国系统和美洲国家组织代表大会,继续审查和评估各项合作方案及有待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6. 对于与美洲国家组织交流关于提高妇女地位、与青年有关的问题和消灭贫穷的信息和实质性报告表示满意

7. 强调联合国同美洲国家组织的合作应按照《联合国宪章》,符合其各自的任务、权限和组成,并适应其各自的具体情况;

8. 秘书长就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大会第五十七届会议提出报告;

9. 决定将题为“联合国同美洲国家组织之间的合作”的项目列入其第五十七届会议临时议程。

2000年11月3日

第51次全体会议

 

注:

1. A/55/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