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43

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5/L.42/Rev.1和Add.1)]

55/178. 中美洲局势:实现稳固持久和平的程序和形成和平、自由、民主和发展区域的进程

大会

考虑到安全理事会各项有关决议,特别是1989年7月27日第637(1989)号决议,以及大会本身的决议,特别是1988年11月15日第43/24号决议,其中请秘书长继续斡旋和全力支持中美洲各国政府为实现1987年8月7日《中美洲实现稳固持久和平的程序的协定》1所载的和平、和解、民主、发展与正义的目标而进行的努力,

重申其各项决议,其中确认和强调旨在促进该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期推动和辅助中美洲各国人民和政府实现和平与民主化的努力的国际多边和双边经济、金融和技术合作及援助的重要性,特别是1997年12月16日关于向中美洲可持续发展联盟2提供国际援助和合作的第52/169 G号决议,以及1998年11月2日关于因米切飓风造成的破坏而向中美洲提供紧急援助的第53/1 C号决议,

强调发展以促进一体化进程为其主要目标的中美洲一体化体系,作为国家和区域发展综合方案、载有中美洲各国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承诺和优先事项的中美洲可持续发展联盟,设立次级系统和制订区域社会政策,民主中美洲安全典范,以及实施总统首脑会议所通过的其他各项协定的重要性;它们一起构成了巩固和平、自由、民主和发展的总体参照基准,以及促进中美洲与国际社会之间互利关系的基础,

认识到在履行正在由联合国危地马拉核查团核实实施情况的《危地马拉各项和平协定》所载各项承诺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就,

同时注意到由于在履行《危地马拉各项和平协定》所载的一些承诺方面有所拖延,执行各项和平协定后续委员会因而调整了2001-2004年期间的履行时间表,并审议了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危地马拉核查团的工作报告以及其中的建议,3以便核查团能够在2001年12月前对和平进程的各项要求作出充分的回应,

满意地注意到由于萨尔瓦多人民和政府的努力,在实施各项和平协定以及巩固萨尔瓦多民主化进程方面都获得成功,

满意地认识到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以及各观察团和监测团发挥的作用,它们分别根据安全理事会和大会各项有关决议的规定,成功地完成了在中美洲的任务,

又满意地认识到1999年底在危地马拉组织举行了大选、2000年3月在萨尔瓦多组织举行了市政和议会选举和2000年11月在尼加拉瓜组织举行了市政选举,

强调中美洲历史一段关键时期的终结及一个没有武装冲突的新阶段的开始的重要性,从此各国自由选举政府,进行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其他领域的变革,这正在创造一个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和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民主、公正和公平社会的环境,

满意地注意到2001年9月将在尼加拉瓜举行《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及销毁此种地雷的公约》4第三次缔约国会议,

重申巩固和建立中美洲的稳固持久和平与民主是一个面对着严重结构挑战的充满活力的长期进程,

强调应该象解决武装冲突那样紧急而专注地注意在人的发展方面取得进展,尤其是减轻极端贫穷、促进经济和社会正义、司法改革、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尊重少数和满足该区域人民中最脆弱群体的基本需求,这些问题是紧张和冲突的主要根源,

关切地注意到在中美洲国家的一些部分仍未克服米切飓风和基思飓风所造成的破坏性影响,使中美洲人民和政府的努力倒退,

强调国际社会团结一致帮助米切飓风受害者,这表现在《斯德哥尔摩宣言》、5中美洲重建和改革咨询小组后来举行的会议和下次于2001年1月在马德里举行的会议,

注意到中美洲各国政府为减少区域内自然灾害的危险并减轻其后果所作的努力,具体表现为中美洲各国总统于1999年10月19日通过了《危地马拉宣言二》、6后来又通过了《中美洲减少易受灾性和灾害战略框架》、并通过了《2000年至2004年中美洲减少易受灾性和灾害影响五年计划》,

1. 赞赏地注意到秘书长的报告;7

2. 赞扬中美洲各国人民和政府履行各次区域首脑会议所作的承诺,努力恢复整个区域的和平与民主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并支持各国总统使中美洲成为和平、自由、民主和发展区域的决定;

3. 重申必须继续完善在中美洲刚刚出现的选举进程,这种进程有助于巩固区域内的民主,并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投票;

4. 认识到必须依照《斯德哥尔摩宣言》5确定的目标和原则继续密切关注中美洲局势,支持国家和区域努力以消除武装冲突的根源,避免退步和巩固该区域的和平与民主化,并促进中美洲可持续发展联盟2的目标;

5. 强调必须支持2001年1月将在马德里举行的中美洲重建和改革咨询小组会议,以继续协助巩固按照可持续发展联盟确立的模式将主要结构现代化并加以改善的进程;

6. 欢迎《危地马拉宣言二》,6其目的是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易受灾性和减少自然灾害的影响;

7. 又欢迎在执行《危地马拉各项和平协定》方面取得进展,并吁请所有当事方采取进一步措施履行各项和平协定中的承诺,同时敦促社会各阶层共同努力,勇敢而坚决地采取行动,巩固和平;

8. 秘书长、联合国系统各有关机构和方案以及国际社会继续支持和核查在联合国主持下签署的各项和平协定在危地马拉的执行情况,遵守这些协定是该国稳固持久和平的必要条件,并请它们把各项和平协定的执行情况视作其技术和财政援助方案和项目的框架,强调它们必须在《联合国危地马拉发展援助框架》范围内始终保持密切合作;

9. 满意地赞赏萨尔瓦多人民和政府为履行各项和平协定所述的承诺而作出了努力,从而极大地巩固了该国的民主化进程;

10. 认识到中美洲一体化体系作为协调和统一实现一体化努力的机关的重要性,吁请国际社会、联合国系统和其他国际组织、包括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提供大量有效的合作,以提高一体化体系执行任务的能力和效率;

11. 强调中美洲区域为实现一体化所作的努力,如危地马拉、萨尔瓦多和尼加拉瓜所作的《三国宣言》和这三国间的关税联盟,这些都是通过一项切实可行并供区域内其他国家参加的机制、在尊重不同的发展阶段的情况下推动一体化进程的措施;

12. 鼓励中美洲各国政府继续履行其历史性责任,全面履行它们在各项国家、区域和国际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特别是关于实施社会方案以解决贫穷和失业问题、建立更公正和公平的社会、改善公共安全、加强司法权力、巩固现代和透明的公共行政并消除贪污、有罪不罚、恐怖行为、毒品和军火贩运等问题的承诺,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该区域建立稳固持久和平的必要紧急措施;

13. 重申深深感谢秘书长、他的特别代表、支持萨尔瓦多和平进程的国家组成的小组(哥伦比亚、墨西哥、西班牙、美利坚合众国和委内瑞拉)、支持危地马拉和平进程的国家组成的小组(哥伦比亚、墨西哥、挪威、西班牙、美利坚合众国和委内瑞拉)、尼加拉瓜支助小组(加拿大、墨西哥、荷兰、西班牙和瑞典)及欧洲联盟,也感谢其他国家作出的重大贡献和国际社会对中美洲建设和平、民主和发展的支持和声援;

14. 重申在中美洲巩固和平与民主的新阶段进行国际合作,特别是同联合国系统各机构、基金和方案以及捐助者合作的重要性,并促请它们继续支持中美洲实现这些目标的努力;

15. 满意地注意到中美洲各国政府决心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从而在巩固区域稳固持久和平的努力中避免任何挫折;

16. 秘书长继续全力支持中美洲各国政府的倡议和活动,特别是通过推动一体化和实施全面和可持续的发展方案巩固和平与民主的努力,除其他外,强调自然灾害、特别是米切飓风的持久后果对该地区的和平进程和脆弱经济带来的潜在影响,并请秘书长就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向第五十六届会议提出报告;

17. 决定将题为“中美洲局势:实现稳固持久和平的程序和形成和平、自由、民主和发展区域的进程”的项目列入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的临时议程。

2000年12月19日

第86次全体会议

 

注:

1. A/42/521-S/19085,附件。

2. A/49/580-S/1994/1217,附件一。

3. A/55/389。

4. 见CD/1478。

5. 见www.iadb.org。

6. A/54/630,附件。

7. A/55/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