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29

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5/L.69和Add.1和A/55/L.70)]

55/179. 联合国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的合作

大会

回顾1993年5月26日签署的联合国与欧洲安全和合作会议的合作与协调框架1以及大会关于两组织合作的各项决议,

又回顾欧洲安全和合作会议各参与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在1992年赫尔辛基首脑会议上所作《赫尔辛基最后文件》和宣言中所载原则,其中表示他们了解到该会议是《联合国宪章》第八章所指的区域安排,因此是欧洲安全和全球安全之间的重要联系,2

确认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通过其在预警和预防性外交(包括通过少数民族问题高级专员的活动)、危机管理、冲突后复原以及军备管制和裁军等方面的活动,对该区域建立和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回顾1999年11月在伊斯坦布尔首脑会议上通过的《欧洲安全宪章》,其中重申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是本地区和平解决争端的主要组织,也是预警、防止冲突、危机管理和冲突后复原的关键机构,

又回顾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同地中海合作伙伴间的特殊关系以及该组织同亚洲合作伙伴、日本和大韩民国间的特殊关系,这些关系在2000年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强调加强联合国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间的合作与协调的持续重要性,

1. 欢迎秘书长的报告;3

2. 赞赏地注意到联合国及其机构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进一步改进了合作与协调,包括在实地活动一级;

3. 在这方面,欢迎副秘书长参加2000年11月在维也纳举行的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部长理事会会议,联合国高级别代表参加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的会议;

4. 鼓励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进一步努力,通过预警、冲突预防、危机管理和冲突后复原,以及通过持续不断地增进民主、法治、人权和基本自由,促进该区域的安全与稳定;

5. 又鼓励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有意创造一个确保所有人民均可享有尊严、福祉、安全与人权的环境;

6. 欢迎在维也纳举行的部长理事会会议关于加强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打击贩卖人口、非法走私、破坏稳定地囤积和无节制地扩散小武器和轻武器的努力的各项文件;

7. 又欢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同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以及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继续进行日益密切的合作;

8. 还欢迎在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人民生动地展示对民主的承诺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于2000年11月10日接纳了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为成员国,并赞扬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对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各项原则和标准的承诺及其与各欧洲机构以及与其邻国合作的意愿,这为东南欧的和平与繁荣带来了新的前景;

9. 赞赏地注意到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愿意为此协助南斯拉夫人民,以及南斯拉夫政府已准备让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在该国常驻,并欢迎南斯拉夫政府为确保早日大赦所有政治犯而采取的步骤;

10. 表示赞赏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在执行安全理事会1999年6月10日第1244(1999)号决议方面对联合国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提供的协助,包括依照该决议成立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驻科索沃特派团,作为更广大的联合国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负责体制建设工作,包括培训一支新的科索沃警察部队,培训司法人员和民政人员,推动新闻自由、民主化和善政,组织和监督选举以及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合作监测、保护和促进人权;并强调联合国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致力于全面执行第1244(1999)号决议;

11. 赞扬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在筹备和组织科索沃地方选举方面发挥重大作用,以在按照第1244(1999)号决议最后解决问题之前,在实际自治、尊重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巩固科索沃的稳定和繁荣;

12. 欢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在1995年11月21日在美利坚合众国代顿草签的《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和平总框架协定》4中的作用,特别是在人权、司法和警务改革等领域的作用,赞扬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在筹备和组织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选举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

13. 强调区域合作作为促进友好睦邻关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的重要性,欢迎在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的倡导下执行《东南欧稳定公约》,作为促进友好睦邻关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长期和全面的重要方案,也欢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各参与国承诺进一步帮助实现稳定公约的目标;

14. 欢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在协助执行总框架协定附件1-B第二和第四条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其对建立东南欧和平与稳定的框架所作的贡献;

15. 全力支持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为和平解决阿塞拜疆共和国纳戈尔内卡拉巴赫地区内和周边地区的冲突而开展的活动,并欢迎联合国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在这方面进行合作;

16. 鉴于纳戈尔内卡拉巴赫冲突的和平进程缺乏进展,欢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明斯克小组联合主席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当值主席的个人代表打算加紧努力履行其任务,促进冲突各方之间形成相互信任的气氛;也欢迎阿塞拜疆共和国总统和亚美尼亚共和国总统的直接对话,并鼓励他们继续努力与明斯克小组联合主席合作,加快达成协议,并以此作为在明斯克小组内恢复全面谈判的基础;

17. 强调所有各方在签署解决冲突的全面协定之前,必须竭尽全力确保严格遵守接触线沿线停火,赞扬明斯克小组联合主席自伊斯坦布尔首脑会议以来为减少该地区紧张局势所作出的努力,以及与联合国和其他国际机构协商筹备一些能够促进实施政治解决的支助措施;

18. 欢迎2000年为加强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同联合国在格鲁吉亚就格鲁吉亚阿布哈兹问题进行合作所作出的努力,欢迎联合评估团于2000年11月完成对加利地区的评估,评价了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返回其常住原居地的条件;

19. 全力支持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为解决摩尔多瓦共和国外德涅斯特地区问题作出的努力,回顾俄罗斯联邦承诺按照在伊斯坦布尔首脑会议商定的结果,在2002年年底前将其部队从摩尔多瓦共和国领土撤出,欢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愿意与摩尔多瓦共和国一道,在其各自能力范围内,在商定最后期限之前推动这一进程;

20. 欢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与中亚各参与国加强对话,和该组织随时准备与联合国携手,致力于加强该区域的合作,以及该组织承诺促进民主体制并协助中亚各国解决安全问题、有组织犯罪问题和经济与环境问题,在这方面注意到2000年10月19日和20日由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主席和联合国药物管制和预防犯罪办事处共同组织、并在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协助下在塔什干召开的促进中亚安全与稳定国际会议;

21. 又欢迎在维也纳举行的部长理事会会议就联合国、欧洲联盟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在快速反应机制的互动和互补方面的合作所进行的深入讨论,请秘书长继续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当值主席和秘书长探讨进一步加强联合国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之间的合作、信息交流与协调的可能性;

22. 还欢迎泰国成为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的新伙伴;

23. 决定将题为“联合国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的合作”的项目列入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临时议程,并请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提出关于联合国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在执行本决议方面的合作情况的报告。

2000年12月19日

第86次全体会议

注:

1. A/48/185,附件二,附录。

2. 见A/47/361-S/24370,附件。

3. A/55/98。

4. 见A/50/790-S/199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