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94(b)

大会决议

[根据第二委员会的报告(A/55/581/Add.2)通过]

55/191. 转型期经济融入世界经济

大会

重申其1992年12月22日第47/187号、1993年12月21日第48/181号、1994年12月19日第49/106号、1996年12月6日第51/175号和1998年12月15日第53/179号决议,

还重申转型期经济国家需要全面融入世界经济,

注意到秘书长的报告,1

注意到这些国家在结构改革过程中实现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及经济增长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并注意到这种积极趋势在今后须予维持,

确认转型期经济国家在适当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包括信息和通讯技术领域的挑战方面所遇到的困难,它们需要提高能力,有效地利用全球化的惠益并减少其负面影响,

还确认不断需要确保根据多边贸易协议向转型期经济国家的出口品提供有利的市场准入条件,

又确认外国投资应在这些国家发挥重要作用,并着重指出需要创造有利的环境,吸引更多外国直接投资,

注意到转型期经济国家渴望进一步拓展区域和区域间合作,

1. 欢迎联合国系统各组织为执行大会关于转型期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决议而采取的措施;

2. 吁请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包括布雷顿森林机构,同相关的非联合国多边机构和区域机构协作,继续进行分析活动,向转型期经济国家政府提供政策意见和技术援助,目的是加强它们完成面向市场的改革的社会和政治框架,以期维持它们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趋势,在这方面,强调它们必须有效地利用信息和通讯技术,进一步融入以知识为基础的世界经济;

3. 秘书长就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大会第五十七届会议提出报告,其中应特别注重据以确定使转型期经济国家融入世界经济方面所取得的进展的分析。

2000年12月20日

第87次全体会议

 

注:

1. A/5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