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94(e)

大会决议

[根据第二委员会的报告(A/55/581/Add.5)通过]

55/195. 全面审查和评价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人居二)成果执行情况的大会特别会议筹备工作

大会

回顾其1993年12月20日第48/162、1996年5月24日第50/227号、1996年12月16日第51/177号、1997年12月18日第52/190号、1998年12月15日第53/180号、1999年12月22日第54/207号和1999年12月22日第54/209号决议,

还回顾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9年7月30日第1999/281号决定,注意到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关于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人居二)成果执行情况的第2000/1号商定结论1和《联合国千年宣言》,2

确认已按照第53/180号决议第14段的要求,努力筹集预算外资源,以支付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代表参加全面审查和评价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人居二)成果执行情况的大会特别会议筹备委员会的会议和2001年6月特别会议本身的费用,并关切地注意到所得的反应不能满足需要,

注意到人类住区委员会担任特别会议筹备委员会关于2000年5月8日至12日在内罗毕举行的第一届实质性会议的报告,3

还注意到秘书长关于联合国系统协调执行《生境议程》的情况的报告,4

1.欢迎联合国人类住区(人居)中心新执行主任的任命;

2.秘书长考虑进一步加强该中心,提供必要的支助以及稳定、足够和可预测的财政资源,包括按照大会1997年12月22日第52/220号决议和1999年7月28日第53/242号决议的构想,提议额外的经常预算资源和足够的人力资源,供大会审议,并适当顾及联合国的正常预算程序;

3.决定特别会议于2001年6月6日至8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

4.还决定特别会议应有全体会议、一个特设全体委员会和一个专题委员会,其细节将由筹备委员会第二届会议拟订;

5.又决定临时议程列入以下项目:

(a)审查和评价《生境议程》5的执行进度;

(b)克服执行《生境议程》各种障碍的进一步行动和倡议;

(c)新千年城市和其他人类住区宣言;

6.重申邀请会员国派出尽可能高的政治级别的代表参加特别会议,并同时继续支助筹备过程;

7.还重申邀请非联合国会员国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成员国以及巴勒斯坦以观察员身份根据大会规则和程序参加特别会议;

8.邀请长期受邀请以观察员身份参加联合国的其他实体根据大会规则和程序参加特别会议;

9. 决定邀请脚注所列的各区域委员会准成员6以观察员身份参加特别会议及其筹备进程,但以不违反大会规则为限;

10. 秘书长考虑使用预算外资源,以支付1962年12月11日大会第1798(XVII)号决议未予规定的每一个最不发达国家一名政府代表参加特别会议的费用及他们参加筹备委员会第二届会议的费用,如果这种资源不足,则请秘书长考虑从所有可能来源寻求预算外资金;

11. 吁请所有有能力的国家向秘书处提供自愿捐款,协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及其民间社会伙伴为筹备进程和特别会议本身作好适当准备,并充分参与其活动;

12. 重申邀请所有相关机关、基金和方案以及联合国系统各机构,包括布雷顿森林机构,继续支助并积极参与筹备过程和特别会议;

13. 欢迎联合国人类住区(人居)中心和世界银行发起城市联盟倡议,切实执行无贫民窟城市行动纲领,作为实现《生境议程》双目标“人人有适当住房”和“在都市化世界中实现可持续人类住区发展”的努力的一部分,请该中心执行主任在这项倡议中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并敦促城市联盟吸收发展中国家政府以及相关的联合国组织和专门机构参加这项倡议;

14. 联合国人类住区(人居)中心执行主任就城市联盟倡议、包括就该倡议对《生境议程》的执行所作贡献向特别会议提出报告;

15. 筹备委员会和特别会议考虑到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协调部分关于在联合国系统内执行《生境议程》的成果;7

16. 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提出关于特别会议的报告;

17. 决定将题为“《生境议程》和大会关于这一主题的特别会议成果的执行情况 ”的项目列入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临时议程。

2000年12月20日

第87次全体会议

 

注:

1. A/55/3,第五章,第6段。最后案文见《大会正式纪录,第五十五届会议,补编第3号》。

2. 第55/2号决议。

3. A/55/121。

4. A/55/83-E/2000/62。

5. 《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人居二)的报告,1996年6月3日至14日,伊斯坦布尔》(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7.IV.6),第一章,决议1,附件二。

6. 美属萨摩亚、安圭拉、阿鲁巴、英属维尔京群岛、北马里安纳群岛联邦、库克群岛、法属波利尼西亚、关岛、蒙特塞拉特、荷属安的列斯、新喀里多尼亚、纽埃、波多黎各、美属维尔京群岛。

7. A/55/3,第五章。最后案文见《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五届会议,补编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