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95

大会决议

[根据第二委员会的报告(A/55/582/Add.8)通过]

55/196. 2003年国际淡水年

大会

回顾《21世纪议程》1的规定、大会第十九届特别会议通过的《进一步执行<21世纪议程>方案》2以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六届会议有关淡水问题的决定,3

还回顾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关于国际年和周年纪念的1980年7月25日第1980/67号决议,其中理事会确认庆祝国际年可协助促进国际合作和谅解,

又回顾其关于宣布国际年的1998年12月15日第53/199号决议,

注意到联合国系统以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围绕淡水问题正在进行的工作,

1.宣布2003年为国际淡水年;

2.邀请行政协调委员会水资源问题小组委员会担任国际淡水年的协调实体,并斟酌情况,就可在各级开展的可能活动研拟相关的初步建议,包括可能的筹资来源,供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审议;

3.吁请各会员国、国家和国际组织、主要群组和私营部门根据有关国际年和周年纪念的指导方针自愿捐款;

4.鼓励所有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和所有其他行动者利用国际淡水年来提高对淡水重要性的认识,并在地方、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倡导各种行动;

5.秘书长就国际淡水年的筹备工作向大会第五十七届会议提出进度报告。

2000年12月20日

第87次全体会议

注:

1.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报告,1992年6月3日至14日,里约热内卢》(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3.I.8和更正),第一卷:《环发会议通过的决议》,决议1,附件二。

2. 第S-19/2号决议,附件。

3. 见《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正式记录,1998年,补编第9号》(E/19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