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102 大会决议 [根据第二委员会的报告(A/55/589)通过] 55/214. 第三次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会议 大会, 回顾其1997年12月18日第52/187号决议,其中决定在2001年召开高级别的第三次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会议,并回顾其1998年12月15日第53/182号决议和1999年12月23日第54/235号决议, 还回顾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2000年9月8日在千年首脑会议上通过的《联合国千年宣言》,1 注意到2000年4月10日至14日在哈瓦那举行的77国集团南方首脑会议通过的《宣言》和《行动纲领》、22000年9月18日在纽约举行的最不发达国家第十次部长级年会通过的《声明》,3及2000年9月15日在纽约举行的77国集团外交部长会议第二十四届年会通过的《部长声明》,4 注意到第三次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会议筹备进程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取得了进展,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52000年7月24日至28日在纽约举行的会议政府间筹备委员会第一届会议的报告6及贸易和发展理事会第四十七届会议关于会议筹备进程的结果,7 还注意到《2000年最不发达国家报告》,8 1. 回顾第三次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会议将于2001年5月14日至20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由欧洲联盟主办; 2. 决定根据会议政府间筹备委员会第一届会议的建议,在现有资源范围内,于2001年2月5日至9日在纽约召开委员会第二届会议,届时委员会将进行行动纲领草案的正式一读,并审议其他相关事项,同时注意到委员会最后一届会议将于2001年4月2日至6日在纽约举行; 3. 请联合国秘书长利用预算外资源,为每个最不发达国家各两名政府代表参加筹备委员会第二届和最后一届会议支付费用,并请筹备委员会主席团根据会议秘书长提供的资料,定期审查此事; 4. 注意到需要调动足够的预算外资源,以支付最不发达国家参加筹备委员会第三届会议的费用,为此邀请多边和双边捐助者提供更多捐助,并请会议秘书长为此目的从一切可能的来源筹措资金; 5. 欢迎多边和双边捐助者已经为最不发达国家代表参加筹备委员会各届会议和会议本身提供的捐助; 6. 强调最不发达国家所有相关的利益有关者及其发展伙伴、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机构以及其他相关的多边组织切实参与会议的重要性; 7. 认识到民间社会行动者对会议及其筹备进程所作贡献的重要性,在这方面,强调这些行动者、包括最不发达国家民间社会行动者的积极参与是必不可少的,并邀请各捐助者为此目的提供适当的捐助; 8. 邀请下列各方参与会议及其筹备进程:(a)根据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6年7月25日第1996/31号决议具有理事会咨商地位的相关非政府组织,(b)获认可参加1990年9月3日至14日举行的第二次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会议的非政府组织,(c)具有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并决定筹备委员会主席团应在2001年1月31日之前,根据无异议程序审议认可民间社会其他有关行动者、特别是非政府组织和工商业部门参加会议及其筹备进程的资格问题,由筹备委员会第二届会议作出最后决定,但要求认可的申请须在2001年1月15日之前向会议秘书处提出,并须附上相关资料,请会议秘书长向民间社会各行动者适当说明此一认可过程; 9. 还邀请筹备委员会主席团就这些民间社会行动者参与委员会最后一届会议及会议本身的形式提出建议,供会员国在委员会第二届会议期间审议; 10. 强调在国家一级开展筹备工作的重要性,这是对会议筹备进程及会议成果执行工作和后续行动的关键投入; 11. 请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以联合国发展集团召集人的身份,继续确保在最不发达国家的联合国驻地协调员和国家小组充分参与会议筹备工作,尤其是国家一级的筹备工作; 12. 欢迎行政协调委员会关于会议的声明,9吁请联合国秘书长同会议秘书长协商,在行政协调委员会机制范畴内开展机构间协商,确保在会议筹备进程及会议结果的执行和后续工作中充分动员并协调联合国系统所有相关机构、组织和机关以及其他相关多边政府间组织; 13. 强调对新的最不发达国家行动纲领的后续工作、审查和监测作出有效安排的重要性,请秘书长就此向大会建议具体的步骤; 14. 着重指出新行动纲领的政府间后续工作、审查和监测应以更有效的方式进行,由所有相关的利益有关者、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参与,且应有联合国系统各有关组织和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多边政府间组织参与,并强调需要在这方面探索新的办法; 15. 注意到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和岛屿发展中国家特别协调员办公室目前的经常预算资源数额,请秘书长确保在本两年期剩余时间内,通过明智地管理秘书长可动用的资源,向其提供足够的资源,并就此事向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提出报告; 16. 请秘书长就第三次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会议的结果向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提出报告。 2000年12月20日 第87次全体会议 注: 1. 见第55/2号决议。 2. A/55/74,附件一和二。 3. A/C.2/55/4,附件。 4. A/55/459,附件。 5. A/55/222。 6. A/CONF.191/2。 7. 见A/55/15。最后案文见《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五届会议,补编第15号》。 8. 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E.00.II.D.21。 9. ACC/2000/20,第28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