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128 大会决议 [根据第五委员会的报告(A/55/692)通过] 55/226. 起诉应对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卢旺达境内的种族灭绝和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和应对这一期间邻国境内种族灭绝和其他这类违法行为负责的卢旺达公民的国际刑事法庭经费的筹措 大会,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起诉应对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卢旺达境内的种族灭绝和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和应对这一期间邻国境内种族灭绝和其他这类违法行为负责的卢旺达公民的国际刑事法庭的经费筹措问题的报告、1 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的有关报告2 以及咨询委员会主席2000年12月6日在第五委员会所作口头说明,3 回顾其1995年7月20日关于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经费筹措的第49/251号决议及其后各项有关决议,最近的是1999年12月23日第54/240 A号决议和2000年6月15日第54/240 B号决议,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1999年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4 和咨询委员会报告所载的有关评论,2 又注意到安全理事会2000年11月30日第1329(2000)号决议,其中提及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选举两名法官,并在根据《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规约》第12条选出或任命的法官中指派两位法官担任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和关于起诉应对1991年以来前南斯拉夫境内所犯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的国际法庭的上诉分庭法官, 1. 赞同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报告所载的结论和建议,2但须符合本决议的规定; 2. 决定试行按两年制方式编制起诉应对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卢旺达境内的种族灭绝和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和应对这一期间邻国境内种族灭绝和其他这类违法行为负责的卢旺达公民的国际刑事法庭的2002-2003年预算,又决定经常审查两年制预算的问题,并请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八届会议报告此项试验的结果及其对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运作的影响; 3. 满意地注意到这项暂行改革措施的益处可包括在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里采用两年聘用合同; 4. 欢迎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的运作情况最近有所改进,并鼓励继续努力解决需要改进的问题; 5. 请秘书长在其在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所有机关的参与下提出的概算中列入预算期间的工作量数据,以便为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所需资源提出更加充分的理由,又请秘书长在其预算说明中列入关于预算方面所需经费的资料,包括征聘指标,培训、司法日期表和支助活动的执行标准; 6. 欢迎迄今为止为解决使审判程序拖长的延期审理动议和书状问题而采取的行动,并鼓励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进一步采取措施来改进对辩护律师的监测和监督; 7. 赞同咨询委员会关于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的司法活动应比公关活动和参加外部会议优先的建议; 8. 又赞同咨询委员会在其报告2 第23段的建议,并请秘书长在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的参与下进行研究,指出是否有可能提出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完成其授权任务的可能日期,并在下一个概算范围内就此提出报告; 9. 请秘书长就联合国在判决的执行方面可能承担的长期财政义务问题向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提出报告; 10. 核准咨询委员会载于其报告 2 第66段的预算建议和安全理事会第1329(2000)号决议所引起的、由咨询委员会主席在第五委员会口头提出的咨询委员会其他预算建议;3 11. 决定共拨出毛额93 974 800美元(净额85 607 600美元)给起诉应对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卢旺达境内的种族灭绝和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和应对这一期间邻国境内种族灭绝和其他这类违法行为负责的卢旺达公民的国际刑事法庭特别帐户,充作2001年的经费; 12. 又决定在为特别帐户下2001年的拨款筹措经费时,应考虑到截至1999年底的实际未支配余额毛额2 937 000美元(净额1 988 700美元)、第54/240 A号决议已经考虑到的估计未支配余额毛额200万美元(净额1 816 000美元)以及1998-1999两年期记录的利息和其他杂项收入毛额2 667 000美元(净额2 667 000美元),这些款项应从拨款总额中扣除,详见本决议附件; 13. 还决定在为特别帐户下2001年的拨款筹措经费时,也应考虑到截至2000年底的估计未支配余额毛额4 237 100美元(净额3 851 900美元),这笔款项应从拨款总额中扣除,详见本决议附件; 14. 决定由会员国按照适用于2000年12月23日第55/5 B号决议所定的2001年联合国经常预算的分摊比额表分摊毛额43 066 850美元(净额39 458 000美元); 15. 又决定由会员国按照适用于2001年维持和平行动的分摊比额表分摊毛额43 066 850美元(净额39 458 000美元); 16. 还决定根据其1955年12月15日第973(X)号决议的规定,上文第14和15段所规定对会员国的摊款,应扣除衡平征税基金内为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核定的2001年工作人员薪金税收入估计数7 217 700美元中会员国各自应得的份额。 2000年12月23日 第89次全体会议 1. A/55/512和Corr.1及Add.1。 2. A/55/643。 3. 见《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五届会议,第五委员会》,第35次会议(A/C.5/55/SR.35)和更正。 4. A/55/622。附件 起诉应对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卢旺达境内的种族灭绝和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和应对这一期间邻国境内种族灭绝和其他这类违法行为负责的卢旺达公民的国际刑事法庭经费的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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