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116

大会决议

[根据第五委员会的报告(A/55/532/Add.2)通过]

55/248. 审查审计委员会的任期问题

大会

回顾其1993年12月23日第48/216 D号决议和2000年12月23日第55/220 A号决议,

又回顾其1946年12月7日第74㈠号决议,

审议了秘书长关于审查审计委员会任期问题的报告,1

1. 决定自2002年7月1日起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六年,不得连选连任;

2. 又决定,作为过渡安排,核准秘书长报告2 中的备选办法一,根据该办法,只有南非审计长的任命将延至2006年6月30日,并且按目前程序选出的其他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3. 还决定将《联合国财务条例和细则》第12.2条的第一句修改如下:

“当选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六年,不得连选连任。”

2001年4月12日

第98次全体会议

注:

1. A/55/796。

2. 同上,第11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