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78

大会决议

[根据第一委员会的报告(A/55/564)通过]

55/38. 加强地中海区域的安全和合作

大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这一问题的各项决议,包括1999年12月1日第54/59号决议,

重申地中海国家在加强和促进地中海区域和平、安全与合作方面的主要作用,

考虑到以前所有的宣言和承诺以及沿岸国家在最近举行的关于地中海区域问题的首脑会议、部长级会议和各种论坛上所采取的一切主动行动,

认识到地中海安全的不可分割性,以及加强地中海国家间的合作以推动该区域所有各国人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大大促进该区域的稳定、和平与安全,

又认识到迄今为止所作的努力,以及地中海国家决心加紧进行对话和协商,以期解决地中海区域现存的问题,消除紧张的根源和由此对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并认识到这些国家日益了解需要进一步作出共同努力,以加强这一区域的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合作,

还认识到在全世界特别是欧洲、马格里布和中东出现的积极发展可以加强欧洲-地中海在所有领域更加密切合作的前景,

重申所有国家都有责任为地中海区域的稳定和繁荣作出贡献,并已承诺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关于各国依照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和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1 的各项规定,

注意到中东的和平谈判,这项谈判应是全面性的,并且是和平解决该区域争议性的问题的合适框架,

表示关切地中海部分地区长期存在的紧张局势和持续不断的军事活动阻碍了加强该区域安全与合作的努力,

注意到秘书长的报告,2

1. 重申地中海的安全同欧洲安全以及国际和平与安全密切相关;

2. 满意地注意到地中海国家继续作出努力,以积极帮助消除造成该区域紧张局势的所有因素,促进以和平手段公正持久地解决该区域长期存在的问题,从而确保撤出外国占领军,尊重地中海所有国家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和各国人民的自决权利,因此呼吁按照《宪章》和联合国有关决议,充分遵守不干涉、不干预、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以及不容以武力夺取领土等原则;

3. 赞扬地中海国家作出努力,为了将地中海盆地建成保证和平、稳定和繁荣的对话、交流和合作地区的总目标,本着多边伙伴精神,以协调一致整体回应的方式应付共同挑战,并鼓励地中海国家除其他外,通过在区域内各国之间开展持久、多边和面向行动的合作对话来加强此种努力;

4. 认识到消除地中海地区内发展水平上的经济和社会差距以及其他障碍,各种文化彼此尊重和增进了解,将有助于通过现有各种论坛加强地中海国家间的和平、安全与合作;

5. 吁请地中海区域所有尚未加入经多边谈判缔结的裁军和不扩散领域法律文书的国家,加入所有这些文书,从而为加强该区域的和平与合作创造必要条件;

6. 鼓励该区域所有国家在所有军事事务上推动真正的开放和透明,特别是通过参与联合国军事支出标准化报告制度和向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 3提供准确的数据和资料,以利于为加强相互间建立信任措施创造必要条件;

7. 鼓励地中海国家进一步加强合作,打击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国际犯罪和非法武器转让以及非法毒品的生产、吸食和贩运,因为这些行为对该区域的和平、安全和稳定,从而对改善当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构成严重威胁,并且危害国家间的友好关系,妨碍国际合作的开展,并使人权、基本自由和多元社会的民主基础受到破坏;

8. 秘书长就如何加强地中海区域的安全和合作提出报告;

9. 决定将题为"加强地中海区域的安全和合作"的项目列入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临时议程。

2000年11月20日

第69次全体会议

注:

1. 第2625(XXV)号决议,附件。

2. A/55/254。

3. 见第46/36 L号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