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33

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5/L.43/Rev.1Add.1)]

55/47. 为世界儿童建设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国际十年
(2001-2010年)

大会

铭记《联合国宪章》,包括内载的宗旨及原则,尤其是其欲免后世再遭惨不堪言之战祸的决心,

回顾《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组织法》,其中表示战争起源于人之思想,故务须于人之思想中筑起保卫和平之屏障,

又回顾其以往关于和平文化的各项决议,尤其是1997年11月20日宣布2000年为和平文化国际年的第52/15号决议、1998年11月10日宣布2001-2010年期间是为世界儿童建设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国际十年的第53/25号决议,

重申《和平文化宣言》1和《行动纲领》,2确认除其他外,这是纪念十年的依据,并深信全世界切实和圆满地纪念十年将促进有利于人类、特别是有利于后世的和平与非暴力文化,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为世界儿童建设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国际十年的报告,3

又注意到人权委员会2000年4月26日题为“迈向和平文化”的第2000/66号决议,4

强调定于2001年在纽约举行的儿童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后续行动大会特别会议和2001年在南非德班举行的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行为世界会议以及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1995-2004年)与为世界儿童建设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国际十年(2001-2010年)特别相关,

考虑到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促进和平文化的《2000年宣言》倡议至今已获得全世界六千多万人签名支持,

1. 确认为世界儿童建设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国际十年的目标是在纪念2000年和平文化国际年之后,进一步加强争取和平文化的全球运动;

2. 满意地注意到各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和民间社会在和平文化国际年期间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的参与,并在这方面确认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在该年期间发挥了协调中心作用;

3. 邀请各会员国更加重视和扩大其活动,尤其是在十年期间促进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的和平与非暴力文化活动,并确保加强各级的和平与非暴力文化;

4. 欢迎为纪念和平文化国际年在一百六十多个国家设立了国家委员会和国家协调中心,并强调它们必须持续密切参与促进《和平文化宣言》1和《行动纲领》2中的各项目标和切实纪念十年,并鼓励在其余国家建立这类机构;

5. 指定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为十年的牵头机构,负责协调联合国系统各组织的活动以促进和平文化,以及与其他有关组织就此事联络;

6. 确认联合国各有关机构、特别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和平大学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发挥的进一步促进和平与非暴力文化的重大作用,尤其是通过在十年期间进行特别活动发挥的作用;

7.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特别是在整个十年期间以不同语文广为分发宣言和行动纲领及有关材料;

8. 吁请联合国各有关机构,尤其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各级提倡和平与非暴力文化的正式教育和非正式教育;

9. 邀请当地、区域和国家各级的民间社会扩大其活动范围,以促进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参与伙伴关系和交流信息,从而推动建立和平文化的全球运动,并鼓励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民间社会促进十年的目标,方法是通过自己的活动方案来充实各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其他全球及区域组织的活动;

10.强调媒体和新的信息和通讯技术对于进一步促进尤其是儿童和青年当中的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十分重要;

11.秘书长在2005年向大会第六十届会议提出一份关于十年中期纪念活动和关于宣言和行动纲领执行情况的报告,要考虑到各会员国的意见并与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系统其他有关机构协商;

12.邀请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民间社会就十年纪念活动和为促进和平与非暴力文化所进行的活动向秘书长提供资料;

13.决定在其第六十届会议拨出一天全体会议专门审议该项目,包括审查宣言和行动纲领的执行进展情况以及十年中期纪念活动,适当时由所有有关行动者参加;

14.秘书长就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提出报告;

15.决定将题为“和平文化”的项目列入其第五十六届会议临时议程。

2000年11月29日

第74次全体会议

注:

1. 第53/243 A号决议。

2. 第53/243 B号决议。

3. A/55/377。

4. 见《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正式记录,补编第3号》(E/2000/23)第二章A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