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105 大会决议 [ 根据第三委员会的报告(A/55/593)通过]55/60. 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的后续行动 大会, 回顾其1999年12月17日第54/125号决议, 赞赏地注意到2000年4月10日至17日在维也纳举行的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的成果,1包括第十届大会高级别部分会议通过的《关于犯罪与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的维也纳宣言》,2000年4月18日至20日在维也纳举行的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第九届会议对宣言进行了审议, 1. 促请各国政府在预防和打击犯罪特别是打击跨国犯罪和维持刑事司法系统有效运作的努力中以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的成果1为指导; 2. 请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第十届会议继续审议第十届大会通过的《关于犯罪与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的维也纳宣言》所载各项结论和建议,并酌情审议第十届大会的报告和采取适当的行动; 3. 请秘书长与会员国协商,制订载有执行和落实宣言所作承诺的具体措施的行动计划草案,供委员会第十届会议审议和采取行动。 2000年12月4日 第81次全体会议 注: 1.见《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2000年4月10日至17日,维也纳:秘书处编写的报告》(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E.00.IV.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