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105

大会决议

[根据第三委员会的报告(A/55/593)通过]

55/64. 加强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特别是其技术
合作能力

大会

回顾其1991年12月18日关于制定有效的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的第46/152号决议,其中核准该决议所附的原则声明和行动纲领,

强调联合国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的作用,尤其是在减少犯罪行为,提高执法和司法行政的效率和效力,尊重人权和促进公正、人道和职业行为最高标准方面的作用,

深信各国应在打击犯罪,包括与毒品有关的犯罪如洗钱、非法军火贸易和恐怖主义罪行等方面,进一步密切协调和合作,并铭记着联合国和各区域组织在这方面可能发挥的作用,

认识到亟需加强技术合作活动,以协助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期国家,努力落实联合国的政策准则,

又认识到必须在联合国药物管制和预防犯罪办事处的联合国国际预防犯罪中心的技术合作能力方面兼顾《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1及其议定书的紧急优先问题与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指定的其他优先问题,

回顾其有关决议,其中请秘书长按照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的高度优先地位,向该方案紧急提供充分执行其任务所需的足够资源,

铭记经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和罪犯待遇大会核可并获大会2000年12月4日第55/59号决议通过的《关于犯罪与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挑战的维也纳宣言》,2会员国在宣言内重新承诺打击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有组织犯罪并在其所有领域内促进预防犯罪,

欢迎大会1998年12月9日第53/111号决议所设的制订一项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特设委员会的工作圆满结束,并欢迎在拟订三项补充议定书,即《关于打击陆、海、空偷运移民的议定书》、3关于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议定书,以及《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议定书》4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1. 赞赏地注意到秘书长关于大会1999年12月17日第54/131号决议的执行进度的报告;5

2. 重申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在促进采取有效行动以加强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的国际合作,在响应国际社会面对国内和跨国犯罪方面的需要,在协助会员国实现预防国内和国际犯罪,以及在改善应付犯罪等方面至关重要;

3. 又重申联合国国际预防犯罪中心应会员国请求,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包括在预防和控制有组织犯罪领域,向各国提供技术合作、咨询服务和其他形式援助的作用;

4. 注意到中心的工作方案,包括在与会员国密切协商并经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审查后拟订的三个分别对付贩卖人口、贪污腐败和有组织犯罪的全球方案,并吁请秘书长进一步加强该中心,向其提供所需的资源,以求充分执行其任务;

5. 支持将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包括预防和控制有组织跨国犯罪领域的技术合作和咨询服务列为高度优先事项,并强调需要加强中心的业务活动,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期国家提供协助;

6. 欢迎少年司法领域的技术援助项目有所增加,反映出会员国日益认识到少年司法改革对建立和维持社会稳定和法治的重要性;

7. 所有国家向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基金提供自愿捐助,以支持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的业务活动;

8. 鼓励联合国系统有关计划署、基金和组织,特别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各国际金融机构,尤其是世界银行以及各区域和国家供资机构,支助中心的技术性业务活动;

9. 促请各国和各筹资机构酌情审查其发展援助的供资政策,以便将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部分包括在发展援助内;

10. 欢迎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更积极地努力履行其法定的调动资源职能,并呼吁该委员会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活动;

11. 表示感谢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其他有关部门对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的支持;

12. 欢迎联合国药物管制和预防犯罪办事处执行主任按照秘书长的改革建议,努力加强联合国国际药物管制规划署与联合国国际预防犯罪中心之间的协同作用;

13. 秘书长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协助这一领域的主要决策机构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执行其活动,包括同麻醉药品委员会、人权委员会、妇女地位委员会和社会发展委员会等其他有关机构进行合作与协调;

14. 各国向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基金提供足够的自愿捐助,加强中心的能力,向提出要求的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协助它们履行在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上作出的承诺,特别是执行为打击和防止贩运人口、偷运移徙者、贪污所拟订的各种方案,以及研究采取行动打击和防止跨国有组织犯罪;

15. 鼓励各国通过公约为此目的特别建立的联合国筹资机制经常提供足够的自愿捐助以促进执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1及其议定书,3&4 这些文书将于2000年12月12日在意大利巴勒莫开放供签署;

16. 秘书长在2002-2003两年期内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并向中心提供足够的支助,以便它能够促使公约和及其议定书迅速生效;

17. 欢迎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决定将性别观点纳入其活动的主流以及要求秘书处将性别观点纳入中心的各项活动;

18. 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提出关于本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0年12月4日

第81次全体会议

注:

1. 大会20001115日第55/25号决议通过(附件一)

2. 见2000年4月10日至17日在维也纳举行的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的报告(A/CONF.187/15)。

3. 第55/25号决议,附件三。

4. 同上,附件二。

5. A/5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