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 109

大会决议

[根据第三委员会的报告(A/55/597)通过]

55/77. 向非洲境内的难民、回返者和流离失所者提供援助

大会

回顾其1999年12月17日第54/147号决议,

又回顾其1967年12月14日第2312(XXII)号决议的规定,其中通过了《领土庇护宣言》,

还回顾1969年《非洲统一组织关于难民问题某些特定方面的公约》1 和《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2

回顾1998年12月13日和14日在喀土穆召开的非洲统一组织部长级会议通过的《喀土穆宣言》3 和《关于非洲难民、回返者和国内流离失所者问题的建议》,4

欢迎2000年7月6日至8日在洛美召开的非洲统一组织部长理事会第七十二届常会通过的关于非洲境内难民、回返者和流离失所者境况的CM/Dec.531
(LXXII)号决定,5

又欢迎非洲统一组织和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在《非洲统一组织关于非洲难民问题某些特定方面的公约》通过三十周年之际于2000年3月27至29日在科纳克里召开政府和非政府技术专家特别会议,赞扬特别会议通过的全面实施计划,并注意到非洲统一组织部长理事会第七十二届常会核可该计划,6

赞扬1999年4月12日至16日在毛里求斯大海湾召开的非洲统一组织关于非洲境内人权问题的第一届部长级会议,并回顾该会议通过的《宣言》和《行动纲领》对有关难民和流离失所者问题的关注,

回顾非洲统一组织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2000年5月15和16日在亚的斯亚贝巴举行的第六次国际人道主义法讨论会,并注意到非统组织部长理事会第七十二届常会赞同讨论会的建议,6

承认非洲各国对保护难民和回返者的区域标准的拟订工作所作的贡献,并赞赏地注意到各庇护国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以及非洲团结和兄弟精神接待难民,

又承认各国需要坚决根除强迫流离失所的根源,创造条件协助持久解决难民和流离失所者问题,并在这方面强调各国需要在整个非洲大陆增进和平、稳定和繁荣,

深信有必要加强各国援助和保护难民、回返者和流离失所者的能力,有必要让国际社会在分挑重担范畴内,增加对受难民、回返者和流离失所者影响的国家的物质、财政和技术援助,

赞赏地承认国际社会已经向非洲境内的难民、回返者和流离失所者及东道国提供了一些援助,

十分关切地注意到尽管联合国、非洲统一组织及其他方面至今作出的一切努力,在非洲境内的难民和流离失所者的处境仍然岌岌可危,尤其是在西非和大湖区以及非洲之角一带,

强调国际社会需要在公平、非歧视的基础上向非洲难民提供救济和援助,

考虑到在难民、回返者和国内流离失所者中,妇女和儿童为受冲突影响人口的大多数,首当其冲深受暴行和冲突的其他后果之害,

1. 注意到秘书长的报告7和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的报告;8

2. 关切地注意到政治不稳定、内乱、侵犯人权和自然灾害使社会经济情况不断恶化,导致一些非洲国家境内的难民和流离失所者人数增加,仍特别关切大量难民人口给庇护国的安全、社会经济情况和环境带来影响;

3. 回顾1999年纪念1969年《非洲统一组织关于非洲难民问题某些特定方面的公约》1 通过三十周年,并赞扬非洲统一组织和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于2000年3月27日至29日在科纳克里举行政府和非政府技术专家特别会议纪念这个日子;

4. 鼓励非洲国家确保全面执行和贯彻特别会议通过并经非洲统一组织部长理事会核可的全面实施计划;6

5. 又鼓励非洲各国确保充分实施和贯彻2000年5月15和16日非洲统一组织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亚的斯亚贝巴召开的第六次国际人道主义法讨论会的各项建议;

6. 呼吁各国和武装冲突的其他各方严格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文字和精神,铭记武装冲突是造成非洲境内人民被迫流离失所的主要原因之一;

7. 真诚赞赏并感谢绪方贞子在担任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期间始终不懈地努力解决非洲境内的难民、回返者和流离失所者的困境,以身作则、全心全意地履行职责,树立了激励人心的楷模;

8. 在今年纪念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成立五十周年之际,表示感谢和赞赏办事处自成立以来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在援助非洲庇护国及提供非洲境内难民、回返者和流离失所者所需的援助和保护需求方面所做的工作;

9. 注意到计划于2001年在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9通过五十周年之际举行政府间活动,并鼓励该公约的非洲缔约国积极参与这项活动;

10. 重申经1969年非洲统一组织公约补充的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10仍然是非洲境内国际难民保护体制的基础,鼓励还未加入这些文书的非洲国家加入这些文书,并吁请这些公约的缔约国重申对其理想的承诺,尊重并遵守这些公约的规定;

11. 注意到各国需要解决非洲境内强迫流离失所的根本原因,并呼吁非洲各国、国际社会和联合国有关组织采取具体行动,使难民、回返者和流离失所者得到所需的保护和援助,慷慨捐助各国缓解困境的项目和方案;

12. 又注意到侵犯人权、贫穷、自然灾害和环境退化同人口流离失所之间尤其有联系,并呼吁各国同非洲统一组织合作,加倍作出协调努力,促进和保护所有人的人权,并解决这些问题;

13. 鼓励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继续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和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委员会在其各自任务范畴内进行合作,促进和保护非洲境内难民、回返者和流离失所者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14. 赞赏地注意到非洲各国、非洲统一组织和分区域组织不断作出调解和解决冲突的努力,以及设立了区域预防冲突和解决冲突的机制,并敦促所有有关各方消除冲突带来的人道主义方面的后果;

15. 感谢并坚决支持一些非洲国家政府和当地人民,尽管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普遍恶化,而且国家资源已不堪负荷,继续按照有关的庇护原则,承受难民和流离失所者人数日益增加所造成的额外负担;

16. 关切非法驱逐或驱回难民或威胁难民的生命、人身安全、人格完整、尊严和福祉因而破坏基本的庇护原则的情况;

17. 吁请各国与国际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合作,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对保护难民原则的尊重,特别是确保使武装分子的存在或活动不致损害难民营的平民和人道主义特性;

18. 注意到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提议就国际难民保护制度问题展开全球协商进程,并在这方面请非洲各国积极参与这一进程,以便顾及区域观点,从而确保非洲所特有的问题受到足够的重视;

19. 痛惜难民专员办事处工作人员遭受伤亡及其他形式的暴力,并敦促各国、冲突各方和所有其他有关方面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护人道主义援助方面的活动,防止攻击和绑架国内和国际人道主义工作人员并确保他们的安全,呼吁各国彻底调查对人道主义人员所犯下的任何罪行并将对这种罪行负有责任者绳之以法,并呼吁国际组织和援助人员遵守他们工作所在国的国家法律和规章;

20. 呼吁高级专员办事处、非洲统一组织、各分区域组织和所有非洲国家与联合国机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以及国际社会共同加强和振兴现有的伙伴关系,并建立新的伙伴关系以支持国际难民保护制度;

21. 呼吁高级专员办事处、国际社会和其他有关实体通过适当的能力建设活动,给予非洲国家政府更大的支持,包括培训有关的官员,散发有关难民文书和原则的资料,提供资金、技术和咨询服务,以加速颁布或修正以及实施有关难民的法律,加强应急办法,并提高协调人道主义活动的能力;

22. 重申回返的权利和自愿遣返的原则,呼吁原籍国和庇护国创造有利于自愿遣返的条件,并认识到虽然自愿遣返仍然是首要的解决方法,但在处理由于原籍国当前局势不能返回家园的非洲难民的情况时,酌情就地安置和在第三国定居也是可行的办法;

23. 满意地注意到高级专员办事处与难民收容国和原籍国合作成功展开遣返和重新融入社会的行动,使数百万难民自愿返回家园,并期待其他方案协助非洲境内所有难民自愿遣返和重新融入社会;

24. 重申1995年2月15日至17日在布琼布拉举行的援助大湖地区难民、回返者和流离失所者问题区域会议通过、并经大会1995年12月21日第50/149号决议赞同的《行动计划》仍然是解决大湖地区难民问题和人道主义问题的可行框架;

25. 吁请国际社会本着团结和分担责任的精神积极响应非洲难民到第三国定居的要求,并赞赏地注意到一些非洲国家表示愿意为难民提供定居的地方;

26. 欢迎高级专员办事处与收容国政府、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社会实施的解决难民人口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各项方案;

27. 吁请国际捐助界提供物质和财政援助,供执行旨在整修庇护国受难民影响的环境和基础设施的方案;

28. 关切难民长期滞留在某些非洲国家,并吁请高级专员办事处按照其在收容国的任务密切审查其方案,同时考虑到难民日益增加的需要;

29. 强调高级专员办事处应经常收集关于某些非洲国家内居住在难民营外的难民人数的统计资料,以评估和解决这些难民的需要;

30. 敦促国际社会本着国际团结和分担责任的精神,继续为高级专员办事处的难民方案慷慨出资,同时考虑到非洲方案的需要已大量增加,以确保非洲公平获得用于难民的资源;

31. 各国政府、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特别注意满足难民中妇女、儿童和流离失所者的特殊需要,包括那些需要特别保护的难民的特殊需要;

32. 吁请各国和高级专员办事处重新努力,通过适当的方案活动,确保充分尊重和顾及老年难民的权利、需要和尊严;

33. 负责国内流离失所者问题的秘书长代表按照他的授权,继续他正同有关会员国、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进行的对话,并将对话的情况列入他提交人权委员会和大会的报告;

34. 表示严重关注非洲的国内流离失所者的困境,呼吁各国采取具体行动,事先防范国内流离失所的情况,并使国内流离失所者获得所需的保护和援助,在这方面回顾《关于国内流离失所问题的指导原则》,11敦促国际社会在联合国各有关组织的领导下,为旨在减轻国内流离失所者苦难的国家项目和方案慷慨解囊;

35. 秘书长充分考虑到庇护国所作的努力,在题为“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的报告:有关难民、回返者和流离失所者的问题和人道主义问题”的项目下向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提出一份全面报告,说明向非洲境内难民、回返者和流离失所者提供的援助,并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2001年实质性会议提出口头报告。

2000年12月4日

第81次全体会议

注:

1. 联合国,《条约汇编》,第1001卷,第14691号。

2. 同上,第1520卷,第26363号。

3. A/54/682,附件一。

4. 同上,附件二。

5. 见A/55/286,附件一。

6. 同上,CM/Dec.531(LXXII)号决定,第8段。

7. A/55/471。

8. 《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五届会议,补编第12号》(A/55/12)。

9.联合国,《条约汇编》,第189卷,第2545号。

10. 同上,第606卷,第8791号。

11. E/CN.4/1998/53/Add.2,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