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议程项目114 大会决议 [ 根据第三委员会的报告(A/55/602/Add.2)通过]55/91.人权和文化多元性 大会, 回顾《世界人权宣言》1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2以及其他有关人权文书, 注意到联合国系统内促进文化多元性以及保存和发展文化的许多文书,特别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第十四届会议1996年11月4日公布的《国际文化合作原则宣言》,3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人权和文化多元性”的报告,4 欢迎按照大会1998年11月4日第53/22号决议宣布2001年为联合国各种文明间对话年, 重申所有人权是普遍的、不可分割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连的,并重申国际社会必须在全球范围内以公正平等的方式、一视同仁地对待各项人权,重申虽然必须考虑到国家和地区的特殊情况及不同的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的重要性,但各国不论实行何种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都有责任增进和保护各项人权和基本自由, 确认文化多元性以及各民族和国家寻求文化发展,是人类文化生活相互增进的一个源泉, 考虑到和平文化积极促进非暴力和对人权的尊重,加强各民族和国家间团结和各文化间的对话, 确认所有文化和文明均具有一个共同的普遍价值, 认为容忍文化、族裔和宗教多元性以及各文明之间和内部的对话,对世界上不同文化和国家的个人和人民之间的和平、谅解和友谊至关重要,而对不同文化和宗教表现的文化偏见、不容忍和仇外心理则造成全世界各民族和国家间的仇恨和暴力, 认识到每种文化都有值得认可、尊重和保存的尊严和价值,并深信文化是丰富多彩的,多元的,并且相互影响的,所有文化都是全人类共同遗产的一部分, 深信促进文化多元性、对各种文化和文明的容忍以及各种文化和文明之间的对话,有助于所有民族和国家通过互利交流知识和思想、道德和物质成就努力丰富其文化和传统, 1. 申明所有民族和国家在和平、容忍和相互尊重的国家和国际气氛中维护、发展和保存其文化遗产和传统至关重要; 2. 确认人人有权参与文化生活和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带来的惠益; 3. 申明国际社会应力求以确保尊重各地文化多元性的方式面对全球化带来的挑战和机会; 4. 又申明文化间对话基本上丰富了对人权的共同理解,并申明鼓励和发展文化领域的国际接触与合作可带来重要的惠益; 5. 认识到尊重文化多元性和所有人的文化权利将促进文化多元化,有助于更广泛地交流知识和了解文化背景,促进世界各地适用和享受普遍接受的人权,并加强世界各民族和国家之间稳定的友好关系; 6. 强调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促进文化多元主义和容忍,对增进尊重文化权利和文化多元性至关重要; 7. 又强调容忍和尊重多元性有助于普遍促进和保护人权,包括两性平等和人人享有所有人权; 8. 呼吁各国、国际组织和联合国机构并请民间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为推动和平、发展和普遍接受的人权的目标,承认并促进尊重文化多元性; 9. 请秘书长依照本决议规定,考虑到会员国、联合国各有关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意见,以及关于确认世界上各民族和国家间文化多元性的重要性的本决议所载各种考虑因素,编写一份关于人权和文化多元性的报告,将其提交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 10. 决定在其第五十六届会议上在题为“人权问题,包括增进人权和基本自由切实享受的各种途径”的分项目下继续审议这一问题。 2000年12月4日 第81次全体会议
注: 1. 第217 A(III)号决议。 2. 见第2200(XXI)号决议,附件。 3. 见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第十四届会议(1966年,巴黎)记录,决议》。 4. A/55/296和Add.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