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届会议:2001年
全权证书委员会组成
全 权 证 书 委 员 会 由 九 个 成 员 组 成, 成 员 由 每 届 大 会 按 主 席 的 提 议 任 命。 委 员 会 向 大 会 报 告 各 国 代 表 的 全 权 证 书 事 宜。 第 五 十 六 届 大 会 任 命 的 全 权 证 书 委 员 会 成 员 为: 中国 丹麦 牙买加 莱索托 俄罗斯联邦 塞内加尔 新加坡 美利坚合众国 乌拉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