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权证书委员会
组成
全权证书委员会由九个成员组成,成员由每届大会按主席的提议任命。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各国代表的全权证书事宜。
第五十九届大会任命的全权证书委员会成员为:
贝宁
不丹
中国
加纳
列支敦士登
俄罗斯联邦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美利坚合众国
乌拉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