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制订方案并协调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内阁部长和其他高级官员在整个年度期间对总部的访问,并为其配偶制订方案;
(b) 向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内阁部长和其他高级人员及配偶发放贵宾通行证,授权向贵宾随行人员和会员国/观察员国、国际组织、专门机构及区域委员会联系成员的全体代表发放通行证,但医护和保安人员除外;
(c) 确认出席大会常会、特别和紧急特别会议以及在总部举行的联合国所有其他排定会议和特别会议的代表团成员;还应预先提出的书面请求,向代表团团长的配偶和客人发放听取其发言的特许券;
(d) 办理并协调秘书长在联合国的礼宾活动,包括递交全权证书,双边和多边会议;陪伴秘书长进行某些正式外交旅行,并对秘书长参加重大国际活动的活动提供礼宾服务;
(e) 对常务副秘书长的活动和高级别会议提供礼宾服务;
(f) 安排由秘书长举行的以及由秘书长配偶为配偶们举行的正式午宴、晚宴、招待会和其他社交活动;
(g) 筹备和协调在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特别活动和官方仪式,例如接纳新会员、升旗仪式、签约和会员国赠送联合国的官方礼品揭幕等;
(h) 编制和印发出席大会会议的代表团全体成员名单;
(i) 处理外交人员特权和豁免申请,协助他们办理转换签证;
(j) 核可签发外交人员车辆的泊车标记,以及个别情况下外交人员租用车辆的泊车标记;
(k) 应请求,向与联合国高级官员进行双边会晤的代表以及常驻代表团和观察员代表团外交人员的客人和来总部访问的官员发放短期礼宾通行证;
(l) 就联合国礼宾做法和惯例、外交礼节、位次以及联合国旗帜的使用提供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