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第六十一届会议
 
A/61/1(SUPP)
2006年8月16日

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工作的报告

 

第一章:导言

1.这是我的第十份,也是最后一份年度报告。在这份报告里,我试图对照自从我于1997年初就职以来十年间发生的关键性事态发展,概括回顾联合国过去12个月来做出的成绩和遇到的挑战。今年的报告包含了过去分成两个报告提出的内容,即联合国的工作本身,以及在执行《千年宣言》方面的进展情况。

2.本报告按几个大标题编排,读者会发现,这些标题对应于2005年9月通过的《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的四大分节,而成果文件则是依照我的《大自由》报告的结构。这四个标题是:发展;和平与安全;人权、法治和人道主义事务;加强联合国。在此之外,我又加了一个:“全球参与者”,其内容过去并未被视为对本组织的工作具有关键意义,但已渐渐变得越来越重要,而且我相信,随着新世纪向前迈进,还会变得更加重要。

3.联合国在其历史上,从主要是一个会议服务机构,转变成为一个提供真正全球性服务的机构,实地工作几乎遍及全世界每一个角落,改善需要帮助的人们的生活。这一转变在过去十年尤其显著。我们现在的年度预算是100亿美元,其中超过70%用于维持和平及其他外地行动,而十年前,这个比例只是50%左右,预算总额不到现在的一半。我们的3万文职人员,现在有超过50%在外地服务。人道主义办事处的数目,从1997年的12个办事处、114名工作人员,到2005年已增至43个办事处、815名工作人员。在国家一级进行的人权工作也增加了很多,在1996年,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只在14个国家驻有人员,而目前,已在40多个国家部署了由人权高专办支助的人权工作人员。我们应要求支助了100多次国家一级的选举。此外,千年发展目标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用来增进所有人福利的行动模板。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联合规划署(艾滋病规划署)正在领导全世界进行抵抗艾滋病毒/艾滋病等现存威胁的战斗,它把联合国系统10个组织的努力和资源集合在一起,形成全球应对艾滋病的力量。艾滋病规划署的秘书处在超过75个国家从事实地工作。

4.在我们刚刚经历过的十年期间,如果说有一个现象特别突出的话,那肯定就是全球化。这个词有许多不同的定义,但对我来说,它首先表达的意义是,在这个时代,国际关系不再是几乎完全只存在于国家之间的关系,还包括不同国籍的人们之间的关系,他们作为个人,或者作为自行成立的团体的成员,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交往、互动,跨越国界,甚至跨洲、跨洋,往往不用管来自哪一个国家。联合国是由会员国构成的,而国际舞台上的这些“非国家行动者”则形成了新的全球参与者群体,联合国越来越多地需要与他们进行互动。

5.联合国现在常常需要学习如何同全球的工商界和全球民间社会林林总总的组织合作。本组织必须鼓励同这些非常重要的行动者建立伙伴关系,一起推动大家期望的改革,实现增长,保障安全,并提供各种服务,特别是在外地。

6.不过,虽然国家已经不再是国际关系中唯一的行动者,但是国家仍然是最重要的。它们所面对的各种集体挑战,没有一个国家只靠自己就能解决。

7.当然,国家的作用并没有萎缩消失,也并未变成多余。恰恰相反,随着社会变得更为复杂,国家作为经济活动的监管者(但不是实施者)和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调解者,其作用变得更重要了。致命性武器扩散得越广泛,国家对强制手段的垄断就越有必要。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只要看看那些政府软弱无力,或者所谓丧失了能力的可怜国家就够了。其中许多国家,都是联合国非常熟悉的国家,因为往往正是软弱无力或者丧失了能力的国家,才需要我们给予援助。

8.这同样是一个重要的转变。按照联合国创建者的设想,本组织的主要工作,是维护国家间的和平。他们甚至在《联合国宪章》这个到今天依然具有极其重要现实意义和生命力的文件的第二条第七项中,禁止本组织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不过他们明智地附加了一项保留,就是这一原则不应妨碍适用第七章中所述的强制执行措施,允许安全理事会在和平受到威胁、和平遭到破坏或者发生侵略行为时采取行动。

9.近年来,安理会多次用到这项保留,因为它发现,破坏和平的行为和侵略行为很多时候首先发生于一国之内,而后很快地发展成对整个区域乃至整个世界和平的威胁。因此,联合国越来越感到,会员国的安全与它们所代表的本国人民的安全是分不开的。这就是为什么在去年的历史性首脑会议上,世界各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们觉得有必要重申:“每一个国家均有责任保护其人民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同时申明,在和平手段不足以解决问题,而且有关国家显然无法保护其人民的情况下,国际社会为此目的,也有责任通过安全理事会,及时、果断地采取行动。

10.简而言之,国家是人民的公仆、供人民使用的工具,而不是反过来。人们一旦明白并且接受了这个基本原则,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本组织的三大基本宗旨——发展、安全和人权——是互相关联、不可分割的。

11.为了发展、繁荣,人们一定要能够依靠国家得到安全和保护,并且要能够在法治之下行使自己的个人权利——不单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还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12.同样,人们只有在经济上以及在政治或军事上都得到安全,而且有信心自己的基本权利和做人尊严不会受到侵犯,才能真正感到安全。

13.人们必须能够摆脱令人丧失尊严的贫穷的煎熬,并且能够依靠一个强大、公正、真正代表他们想法和利益的国家来保护他们以免受到暴力和犯罪之害,才能享受到有意义的人权。

14.联合国在这三条战线履行它的使命,它所依赖的最大资产之一,是一群充满理想、英勇无畏的工作人员,他们有很多是在既艰苦又危险的处境下执行任务。过去十年中,在有冲突和纷争的地区,越来越多联合国人员成为攻击对象。我们谋求为所有人建立一个更安全、更美好的世界的使命,已经不再能够保证我们得到保护。近年来,联合国的天真想法着实受到了打击。因此,我们不得不从头学习,怎样才能在不过分危及自己的情况下,更好地履行帮助他人的使命。

15.但是,我们的承诺决不能改变。联合国是以“我联合国人民”的名义成立的,一定要能够在发展、安全、人权三个领域都有效地促进所有人的利益。此前,我在题为《我联合国人民》的千年报告和2005年的《大自由》报告中,提出了我自己对这一全球责任的看法,我在担任秘书长的任期内,就是以此作为指导的。本报告概述了联合国在过去一年中,如何参照以往十年的经历,努力试图做到这一点。我相信,我们取得了很多值得自豪的成果。但是,我也同样十分清楚,在这三条战线上,我们的能力都远远不足以应付我们所面对的挑战,其差距之大令人震惊。这就是为什么我深信,加强联合国这一任务,绝不是做做记录算算账那么简单,而是一件直接关系到所有会员国利益的当务之急,迫切需要它们给予比目前多得多的关注。


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工作的报告(A/61/1)全文下载


报告目录 大会文件首页 联合国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