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决定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的决定]

62/501. 第六十二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附属机构举行的会议

  2007年9月18日,大会第1次全体会议决定授权会议委员会主席2007年9月13日 的信15 中列出的大会附属机构,即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东道国 关系委员会、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经费筹措问题工作组、裁军 审议委员会、调查以色列侵害占领区巴勒斯坦人民和其他阿拉伯人人权的行为特 别委员会、联合国行政法庭、提高妇女地位国际研究训练所执行局和给予殖民地 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在大会第六十二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举 行会议。

  2007年10月5日,大会第18次全体会议决定授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人 口基金的执行局在大会第六十二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在纽约举行一次会议,但有 一项严格谅解,即执行局会议须根据现有设施和服务予以安排,不得妨碍大会及其主要委员会的活动16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