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决定
[根据第六委员会的报告通过的决定]

62/519. 联合国内部司法

  2007年12月6日,大会第62次全体会议根据第六委员会的建议109

  (a) 注意到第六委员会在审议了秘书长的报告110 所涉法律问题之后就联合国 内部司法作出的结论111

  (b) 请秘书长考虑到大会在其第六十二届会议期间在下文(c)分段设立的特 设委员会举行会议之前可能作出的任何进一步决定,对第六委员会结论111 中所载 的有关提供信息的请求作出反应;

  (c) 决定设立一个联合国内部司法问题特设委员会,对联合国所有会员国、 专门机构成员或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开放,目的是考虑到第六委员会对此项目的 审议结果112,大会以往各项决定和大会在其第六十二届会议期间在特设委员会举 行会议之前可能作出的任何进一步决定,就此项目所涉法律问题继续开展工作;

  (d) 又决定特设委员会将于2008年4月10日至18日并于4月21日和24日举行会 议,并向大会第六十三届会议报告其工作;

  (e) 还决定将题为“联合国内部司法”的项目列入其第六十三届会议临时议 程。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