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定
[选举和任命]

63/403. 选举安全理事会五个非常任理事国

  2008年10月17日,大会第28次全体会议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和大会议事规则第142条,选举奥地利、日本、墨西哥、土耳其和乌干达为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自2009年1月1日起任期两年,填补因比利时、印度尼西亚、意大利、巴拿马和南非任满而出现的空缺。

  因此,安全理事会由下列十五个会员国组成:奥地利、** 布基纳法索、* 中国、哥斯达黎加、* 克罗地亚、* 法国、日本、** 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 墨西哥、** 俄罗斯联邦、土耳其、** 乌干达、**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和越南。*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