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定
[选举和任命]

63/413. 任命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成员

  2008年12月5日,大会第64次全体会议根据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第四委员会)的建议,14任命厄瓜多尔为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成员。

  因此,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成员由下列二十八个会员国组成:15安提瓜和巴布达、玻利维亚、智利、中国、刚果、科特迪瓦、古巴、多米尼克、厄瓜多尔、埃塞俄比亚、斐济、格林纳达、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伊拉克、马里、巴布亚新几内亚、俄罗斯联邦、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塞拉利昂、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东帝汶、突尼斯、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