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定
[选举和任命]

63/502. 第六十三届会议的组织

  2008年9月19日,大会第2次全体会议根据总务委员会第一次报告所载的建议,23通过了关于第六十三届会议组织方面的若干建议,其中包括决定于2008年9月23日星期二至9月27日星期六和2008年9月29日星期一举行一般性辩论。

  2008年12月2日,大会第61次全体会议根据第二委员会主席的请求,决定将委员会的工作期限延长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

  2008年12月15日,大会第69次全体会议根据主席的建议,决定将大会第六十三届会议休会日期从2008年12月16日星期二推迟至2008年12月22日星期一。

  大会同次会议根据第五委员会主席的请求,决定将委员会的工作期限延长至2008年12月22日星期一。

  2008年12月22日,大会第73次全体会议根据主席的建议,决定将大会第六十三届会议休会日期进一步从2008年12月22日星期一推迟至2008年12月23日星期二。

  大会同次会议根据第五委员会主席的请求,决定将委员会的工作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08年12月23日星期二。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