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定
[其他决定]

64/501. 第六十四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附属机构举行的会议

  2009年9月15日大会第1次全体会议决定授权会议委员会主席2009年9月8日的信1 中列出的大会附属机构,即东道国关系委员会、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裁军审议委员会、提高妇女地位国际研究训练所执行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局、联合国争议法庭以及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经费筹措问题工作组,在大会第六十四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举行会议。

  2009年10月27日大会第26次全体会议决定授权联合国森林论坛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基金执行局各自在大会第六十四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于纽约举行一次会议,但有一项严格的谅解,即必须在设施和服务许可的情况下安排这些机构的会议。 2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