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定
[其他决定]

65/501. 第六十五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附属机构举行的会议

  2010年9月14日大会第1次全体会议决定授权会议委员会主席2010年8月30日的信1 中列出的大会附属机构,即东道国关系委员会、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裁军审议委员会、独立审计咨询委员会、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和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经费筹措问题工作组,在大会第六十五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举行会议。

  2010年10月20日大会第34次全体会议决定授权联合国上诉法庭在大会第六十五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在纽约举行一次会议,但有一项严格谅解,即要在有设施和服务可供使用而又不对大会及其主要委员会的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下,会议方可举行,并且应尽一切可能确保最有效地利用会议服务。2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