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定
[其他决定]

65/513.联合国内部司法

  2010年12月6日大会第57次全体会议根据第六委员会的建议, 1 决定,在大会第六十六届会议期间,考虑到第五和第六委员会对此项目的审议结果、大会以往各项决定和大会在其第六十五届会议期间可能作出的任何其他决定,继续在第六委员会一个工作组的框架内,审议题为“联合国内部司法”的项目的未决法律问题,包括编外人员的有效补救问题以及联合国争议法庭和联合国上诉法庭法官的行为守则。大会还决定将题为“联合国内部司法”的项目列入其第六十六届会议临时议程。

注释